Workflow
金杨股份(301210)
icon
搜索文档
金杨股份(3012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交易规范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不得违法违规交易[3] - 董事和高管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票不得转让[1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后等需在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6]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并公告[13]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2] - 以前一年度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12]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12] 减持限制 - 持股达5%以上,集中竞价90自然日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7] - 持股达5%以上,大宗交易90自然日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17] - 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9]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2%[19]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9] 披露要求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9] - 董事或高管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9] - 增持主体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0] - 增持主体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2%时,及时通知公司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0]
金杨股份(3012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5]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2年内仍有效[8]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15]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的交易需审议[17] 担保与资助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符合规定还需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5]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资助特定控股子公司可免[16]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25][26][28]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2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29]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3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1] 专门委员会规定 - 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9][2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决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财务资助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1]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2]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董事会会议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有权制定修订案提交审议[56]
金杨股份(30121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 子公司会议与报告 - 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和董事会[9] - 子公司定期报送月度、季度、年度报告[12] 子公司担保与审计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13]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6]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提供第一责任人[20] - 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20] - 子公司相关知情人控制知情范围[22] 子公司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包括收购出售资产等18类[21][22] - 重大事项金额标准依规定[22] 子公司考核激励 - 公司建立对子公司考核激励政策[25] - 子公司建立人力资源制度[25] - 子公司年度考核高级管理人员[25] 制度适用与生效 - 制度适用于控股或实质控股子公司[2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8]
金杨股份(30121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 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会议后及时公告[14] 项目相关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1] - 使用节余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可置换自筹资金[11] - 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4] 协议管理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报深交所备案公告[8]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7]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7] - 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17] 监督检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6]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6]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4]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25] 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0] - 改变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并二日内公告[20]
金杨股份(30121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权益保护 - 控股股东不得通过资金占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4] 资金提供限制 -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的九种方式[5] 担保规定 - 公司对关联方担保达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且关联方回避表决[7] 监督检查 - 财务部定期检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8] - 审计部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制度执行情况审计监督[8] 信息披露 - 董事等获悉关联方占用资金应报告并督促披露[9] 清偿规定 - 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有四项规定[10] 审计要求 - 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出具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10] 应对机制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应对控股股东侵占资金[13] 清偿方式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可探索金融创新但需报批[13] 责任承担 - 董事应控制关联方担保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损失担责[13] - 出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责任人处分处罚[13] - 违规致投资者损失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3]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5] - 制度与后续法规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1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5]
金杨股份(3012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2]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邀请选聘需2个或以上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事务所参加竞聘[7] 文件保存与费用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9] 审计业务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 承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0] 更换与终止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13]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13]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需对会计师执业质量进行事后评价[15] - 应对选聘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依规处理[15] - 情节严重时董事会可批评相关责任人或按制度处理[15] - 构成违法违规应向司法机关报告[15] - 特定严重行为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审计[15] - 董事会应按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相关处罚[1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金杨股份(3012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4][5]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5] 工作要求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6]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更新信息[7]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披露情况[7][8] - 活动结束后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人员与规范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遵守相关规定[11] - 投关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条件[12]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2]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知会董秘,董秘原则上全程参加[13] - 活动以已公开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4] 档案与信息管理 - 建立投关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4][15]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5]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5] - 与特定对象交流后,要求其发布文件前知会并核查[15]
金杨股份(30121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事会在委员会内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8]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决策资料,公司保存资料至少十年[13]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定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可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必要时邀请董事、高管列席[23]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4]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按档案管理要求保存[18]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告知董事会[19] 审计委员会审计职责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报审计时间安排[21] - 年审中与年审会计师加强沟通[21] - 对定期财报表决并提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21] - 年度审计完成后提交审计总结报告[21] - 重点关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21]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22]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报,审慎发表意见[22] - 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时评价本年度工作及质量[22] 细则相关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025年6月生效执行[24]
金杨股份(301210) - 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总经理任职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不能履职时,由董事会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权[7] 总经理办公会议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0] - 议题含传达决议、经营活动分析等[10] - 提前两天通知参会人员,记录保管不少于十年[13] 总经理职责 - 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等职权[6] - 定期向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情况[15] - 拟定涉职工利益事项应听取意见[6]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批准[17]
金杨股份(301210) - 金杨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影响债券交易的属内幕信息[8]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 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记录相关信息[13] 档案报送 - 披露重大事项后事项变化需补充报送知情人档案[17] - 发生重大事项、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需报送知情人档案[17] 保密与违规处理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9] - 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违规两日内报送处理结果[21] - 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罚索赔,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1][22] 其他 - 董事会秘书负责知情人登记及备案档案管理[24] - 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