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杨精密(301210)
icon
搜索文档
金杨股份(301210) -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10-22 18:33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 16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〇二五年十月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提 醒。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 ...
金杨股份(30121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5-10-22 18:33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无锡市金杨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 审(2025)191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 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 获得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 ...
金杨股份(30121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5-10-22 18:3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Jinyang New Materials Co.,Ltd.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 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术语或简称具有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3-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杨股份"、 ...
金杨股份(301210) - 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5-10-22 18:32
6-1-1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3 | 合并利润表 | | 3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5-7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8-9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 10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1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12 - 14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 15 - 126 |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6-1-8 | | tes 27 11 17 | | --- | --- | | | Al | | A 20 | 4 A 合并 | | 1 | | | 编制单位:无锡市金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制早位:无锡市立作和日合成分 。公司 | | | | 早位: 兀 | 中梓:人民巾 | | --- | --- | --- | --- | --- ...
金杨股份(30121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5-10-22 18:3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〇二五年十月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 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1-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刘伟先生: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7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 主持或参与了新光药业 2016 年 IPO 项目、久日新材 2019 年 IPO 项目;众合科 技 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久联发展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利欧股 份 2018 年可转债项目、晶瑞电材 2021 年可转债项目、晶瑞电材 ...
金杨股份(301210)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2 18:3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声明事项 3 | | | | --- | --- | --- | | 5 | 释 义 | | | 正 文 7 | |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 | |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8 | |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3 | |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3 | | | |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4 | |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5 | |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15 | |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6 | |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6 | |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7 | | | |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7 | | | |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7 | | | | 十四、 ...
金杨股份(30121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2 18:31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 制度,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 ...
金杨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证券时报网· 2025-10-22 09:25
10月21日,金杨股份(30121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获深交所受理。本次预计募集资金9.80亿 元。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宝)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
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双周报(2025、10、3-2025、10、16):9月海外储能订单超30GWh-20251017
东莞证券· 2025-10-17 10:28
行业投资评级 - 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投资评级为“超配”,且予以维持 [2] 核心观点 - 报告核心观点聚焦于储能行业的强劲增长,特别是中国储能出海的高景气度 [4][34][39] - 2025年1-9月中国储能新增出海订单/合作总规模达214.7GWh,同比增长131.75%,其中9月海外订单超30GWh [4][34][37] - 中国储能厂商凭借规模化带来的成本优势,在海外市场具备显著竞争力 [4][34][37] - 预测到2027年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将达180GW以上,到2030年将达300GW以上 [4][34][39] - 预测到2030年中国储能产业链和供应链产值规模将达2-3万亿元,全球累计储能装机规模将达730GW/1950GWh左右 [4][34][39] - 建议关注技术和规模领先的储能头部企业 [4][39] 行情回顾 - 截至2025年10月16日,近两周申万电力设备行业下跌2.84%,跑输沪深300指数2.36个百分点,在申万31个行业中排名第26名 [4][11][15] - 申万电力设备板块年初至今上涨39.62%,跑赢沪深300指数22.25个百分点,在申万31个行业中排名第4名 [4][11][15] - 子板块方面,近两周电网设备板块表现最佳,上涨5.76%,电池板块表现最弱,下跌8.13% [4][15][17] - 年初至今,电机板块涨幅最高,达62.97%,电网设备板块涨幅相对较低,为27.35% [16][17] - 个股方面,近两周新特电气、四方股份和金盘科技涨幅居前,分别达38.35%、35.56%和35.44% [4][19][20] - 近两周聚和材料、金杨材料和*ST沐邦跌幅较大,分别下跌21.38%、18.79%和18.66% [4][19][21] 电力设备板块估值及行业数据 - 截至2025年10月16日,电力设备板块整体PE(TTM)为34.67倍 [4][23] - 子板块中,电机Ⅱ板块估值最高,PE(TTM)为62.87倍,电网设备板块估值相对较低,PE(TTM)为29.91倍 [4][23] - 各子板块当前估值均高于其近一年平均值,其中其他电源设备Ⅱ板块当前估值较近一年平均值高出35.32% [23] - 主要光伏产品价格近期保持稳定,多晶硅致密料价格为5.10万元/吨,N型182硅片均价为1.350元/片,N型182TOPCon双玻组件均价为0.693元/W [30][31][32] 产业新闻与政策动态 -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强调管控涉网安全风险 [34] - 国家能源局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明确推动煤电、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市场 [35] - 浙江省发改委就优化分时电价政策公开征求意见,调整工商业用户季节性峰谷时段 [37] - 《集装箱锂电池储能系统自律实践指南》发布,是行业首份针对该系统的规范性指导文件 [37] 公司公告与投资建议 - 部分公司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锦浪科技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9.39%,通达股份预计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0.01%-111.12% [37] - 石大胜华预计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出现亏损 [37] - 报告建议关注储能、电网、风电、光伏等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并列出具体关注标的及其要点 [39][40]
金杨股份(301210) -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5-10-13 19:30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近日,公司 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聘 请国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其持续 督导期间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发行证券 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 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投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 工作将由国信证券承接,国投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国信证券已委 派刘伟先生、黄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 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期 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国投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证券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