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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3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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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2-07 19:24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单锋先生:1975 年 7 月生,博士学历。单锋先生于 2001 年至今历任南京大 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曾在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江苏永衡昭 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目前在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 务所担任高级顾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 上述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履职能力。单锋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同意接受此次提名。 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 ...
瑞泰新材: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02-05 07:48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朱萍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2] - 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 - 辞职使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员总数三分之一[2] 后续安排 - 辞职报告待股东大会选新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2] - 公司将按程序提名新候选人并提交选举[2]
瑞泰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5 18:18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6 | | 第三章 | 股份 | 6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6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9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 | 第一节 | 股东 | 10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4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7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9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1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5 | | 第五章 | 党总支 | 32 | | 第六章 | 董事会 | 33 | | 第一节 | 董事 | 3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41 | | 第七章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47 | | 第八章 | 监事会 | 50 | | 第一节 | 监事 | 50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51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55 ...
瑞泰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3-12-25 18:18
业务概况 -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降汇率波动影响,不投机[1][2] - 2024年度开展额度不超5500万美元,用自有资金[3] 风险应对 - 加强汇率研究分析控市场风险[5] - 选简单业务控规模应对流动性风险[6] - 制定规范流程和授权体系防操作风险[7] 其他情况 - 按准则核算业务,以审计报表为准[11] - 董事会通过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保荐机构对业务事项无异议[15]
瑞泰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8:1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高管人 员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 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如委员人数不足三 名,董事会应根据 ...
瑞泰新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18:18
新策略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2] -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披露中履职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2] - 独立董事会同审计委员会履行听取汇报、监督进程等职责[3]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并安排实地考察[3] - 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3]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会计师见面会[4] - 独立董事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 - 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公司保证其知情权[4]
瑞泰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8:1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考评需公司人员述职和自我评价[10] 实施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瑞泰新材: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划转事项终止的公告
2023-12-25 18:1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产发集团拟无偿划转取得国际贸易100%股权[2] -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终止股权划转事项通知[3] - 国资中心因条件不成熟决定终止该事项,对经营无重大影响[3]
瑞泰新材: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
2023-12-25 18:18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2 月 23 日,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现就公司将开展远期结售汇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 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 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 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 用,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 ...
瑞泰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8:1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不具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禁止性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