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珠城科技(301280)
icon
搜索文档
珠城科技(30128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0-26 15:4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论证与调整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计划[2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4]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协议签订与实施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4] 现金管理规定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在董事会会议后公告相关情况[16] 协议终止与事项变更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12] 闲置资金补流与超募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8]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20] 检查与核查 - 审计监察中心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5] 审核、鉴证与整改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专项审核及鉴证[26] - 鉴证结论不佳董事会应分析整改并披露[26] 信息披露与制度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制定、修改和解释[32]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及修改[34]
珠城科技(3012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6 15:48
董事补选 - 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不满足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7] 任职与离职 - 董事、高管辞任自收到报告生效[5] - 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10] - 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2]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2]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仍履职[6] - 特定情形不得任职或解除职务[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生效[8] 辞职程序 - 高管任期届满前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8] 追责追偿 - 发现离职人员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4]
珠城科技(30128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6 15:48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3]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暂缓、豁免披露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6]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披露并说明情况[6] 登记与报送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登记相关事项[7]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监管部门[7]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2]
珠城科技(30128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8
选聘规则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9]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且无需重新招标[11]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应采用多种选聘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4] 更换与选聘时间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监督检查选聘情况,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0]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0] 违规处理 - 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公司和责任人承担[20]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20] 关注情形 - 对两年连续或一年多次变更事务所等情形保持关注[22] - 拟聘任事务所近三年多次受处罚等情况需关注[22]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大等情况需关注[22] - 事务所未按要求轮换人员需关注[22] - 事务所存在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24]
珠城科技(301280)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8
委员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与权限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等并提建议[7]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等并提建议[7]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8] 会议规则 - 会议至少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可豁免[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1] 细则执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16]
珠城科技(30128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0-26 15:48
担保申请规定 - 被担保人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及附件[8] 担保审议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股东会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1] 审议通过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23]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公司时间信息 -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1月[26]
珠城科技(30128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0-26 15:48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 30 万元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关联交易程序 -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分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批[8][9]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9] - 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在会议前披露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13,14]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状况、选择交易对手、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评估[13,14]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主要条款[14]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4] 关联交易监督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关联交易情况[15] 资金往来规定 - 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7]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需特定审议[17] - 公司不得通过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19]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
珠城科技(30128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8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和联络人[2] 任职与解聘 - 有11种情形之一不能担任[5][6]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7] - 出现4种情形之一,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8] 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工作[10] - 组织证券法规培训[11] 管理与制度 - 接受董事会、证监会和交易所指导考核[1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修改由董事会拟订生效[16][17]
珠城科技(30128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8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值超500万元等[6][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为未披露重大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等[9][10][11]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为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变动幅度、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达20%以上[12]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3]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5]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6] - 内部审计部门收集资料调查责任,董事会审议作出决议[20] 处理措施 -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 - 年报信息披露问题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20] - 半年度、季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3]
珠城科技(30128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0-26 15:48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的投资[2] - 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2] 审议标准 - 董事会审议标准涉及交易资产总额等五项指标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4] - 股东会审议标准涉及交易资产总额等五项指标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5][6]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较高者达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高风险投资累计金额达股东会标准经股东会批准,未达则董事会审议[7] 职责分工 - 董秘办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评估与监督[10]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并制定资金配套计划[15] - 董秘办对长期权益性投资日常管理并建档案[16] - 内审部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并提意见[17] - 董事会秘书对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投资处理 - 公司可在多种情况收回或转让投资[16]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批准与实施程序和权限相同[15] 制度说明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18]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8]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