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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30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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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3013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08-27 22: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并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 其签署的声明与承诺书,忠实履行职责,全心全意处理公司事务,维护公司利益,对公 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位、职权和内幕信息为自己谋私利。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把经 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五条 董事、 ...
凡拓数创(301313)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22:47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及任免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建立完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 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在本工作细则第十条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 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 议无效。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 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 ...
凡拓数创(3013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7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 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 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 ...
凡拓数创(30131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7 22:47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维护公司、股东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须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 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 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3、关联股东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股东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4、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 避; 5、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 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 ...
凡拓数创(3013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7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规定主体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内 ...
凡拓数创(301313) - 重大信息对外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对外报送和使用的管理,有效防范泄露内幕信息、内 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获取或知悉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以下简称"内 部涉密人员")、公司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外部单位工 作人员)或个人(以下简称"外部人员")。 第二章 未公开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涉及 收入及利润的统计数据、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重大事项等。本制度所称"未公开" 是指公司尚未在《公司章程》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第三章 未公开重 ...
凡拓数创(301313) - 风险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7
风险分类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风险错报>合并净资产的1%,重要风险合并净资产的0.5%≤错报≤合并净资产的1%,一般风险错报<合并净资产的0.5%[8] - 非财务报告重大风险损失>1000万元,重要风险500万元≤损失≤1000万元,一般风险损失<500万元[10] - 风险发生概率>0%但≤5%为“极小可能”,>5%但≤50%为“可能”,>50%但≤95%为“很有可能”,>95%但≤100%为“基本确定”[21] 风险管理职责 - 董事会承担公司风险管理最终责任,审批风险管理战略等[14] - 总经理办公室为风险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拟定风险管理策略等[14] - 各职能部门等是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领域风险管理[14]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风险管理制度执行,验证成效[15] 风险管理流程 - 风险评价从发生可能性和影响程度排序,分一般、重要、重大风险[24] - 公司运用风险承担、规避、转移和控制等应对策略[27] - 确定风险应对方案考虑对风险影响、成本收益等因素[28] - 总经理办公室接到突发风险报告组织评价并制定方案,重大事项总经理审批实施并备案[28][29]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30] - 建立运营分析机制,经理层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31] - 建立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员工薪酬及职务调整依据[31] - 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31] - 各职能部门等对重大和重要风险日常监控,关键指标达预警值及时报告[3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8][39]
凡拓数创(3013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22:47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 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内 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是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 ...
凡拓数创(3013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7 22: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并明确各 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 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代表公 司发言。 第五 ...
凡拓数创(30131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7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 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职能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的参股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和全 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 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