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301318)
搜索文档
维海德: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5 19:05
U N Y A N J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 南山区铜鼓路大冲国际中心 5 号楼 29 层 网址: www.junyanlawyer.com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维海德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之规定,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公告。 为出 ...
维海德(301318) - 2024年1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1-12 19:1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高清及超高清视频会议摄像机等音视频通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是我国音视频通讯设备及解决方案主要供应商之一 [2] - 产品广泛应用于商务视频会议、教育录播等多个领域 [2] 投资者关系活动信息 - 活动类别为特定对象调研,时间是2024年1月12日13:30 - 17:00,地点在公司会议室 [2] - 参与单位及人员有国信证券库宏垚、招商证券梁程加和孙嘉擎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会秘书杨莹、证券事务代表汪慧 [2] 问答环节要点 毛利率相关 - 自有品牌业务毛利率比ODM业务低,原因是公司为提高自有品牌销量,降低其销售利润;公司毛利率与国内外业务占比、产品类型及客户类型有关,会通过产品创新及迭代保持整体毛利率水平 [3] 海外市场拓展规划 - 通过在欧美地区建立全资孙公司实现品牌、人员本地化,开拓全球本地代理商渠道,强化品牌售前售中售后整体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海外展会,增加行业交流,及时调整海外市场策略 [3] 海外制造 - 会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推进海外的产能布局 [3] 采购成本规划 - 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通过研发设计改良、材料采购降本等举措降低产品成本 [3]
维海德(301318) - 2024年1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1-09 19:14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 301318,证券简称为维海德 [1]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 投资者关系活动编号为 2024 - 01 [2] - 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9 日 15:00 - 16:30 [2] - 活动地点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为董事会秘书杨莹和证券事务代表汪慧 [2] 全球市场布局策略 - 业务遍及全球约 50 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美国、德国等 [2] - 传统 ODM 业务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巩固现有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加强新客户开拓和维护 [2] - 自有品牌业务加强线上平台建设,开拓本地代理商渠道,强化品牌售前售中售后网络建设,着重布局欧美等海外市场 [2] 未来业务发展前景和空间 - 专注产品研发、品牌推广、市场开拓,加大重点市场投入 [3] - 拓展 ODM 业务同时推进自主品牌建设,建设全球自有品牌销售渠道,加强线上线下产品推广,提高自有品牌产品销售收入,提升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3] - 目前市场需求逐步回暖,预计未来视频会议市场将恢复至合理增速 [3]
维海德:回购报告书
2024-01-09 19:13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01 重要提示: 1、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二审议通过。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 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
维海德: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3-12-29 17:58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 日(即 2023 年 12 月 2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 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维海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9:18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各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 (四)其他 ...
维海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9:1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人数。 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定新的委员人选。在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 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七条 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包括为委 员会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的人选以及候选 人人选审查提供相关资料,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有关决议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维海德: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9:1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配机制,保证公司长远可持 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 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 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如下: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 ...
维海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9:1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
维海德: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9:1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加强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及 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