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3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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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301318)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4-22 19:24
授信申请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不超3亿元授信额度[1] - 授信业务含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1] 授信期限 - 申请自董事会通过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1] - 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1] 授权安排 - 董事长审核签署额度内文件,财务部办手续[1] - 额度内单笔融资不再报董事会审议[2]
维海德(301318) - 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22 19:24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 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二、2024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对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 ...
维海德(301318) -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2025-04-22 19:24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5-01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6.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 6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84.48 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 发行费用 7,795.5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 万元。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522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 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维海德(30131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友春
2025-04-22 19:1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友春) 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 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友春,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 9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深圳海关科员;2004 年 8 月至今, 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 年 2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诺 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鑫荣懋果业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 3 日至今,任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维海德独立董事。 (二)独立 ...
维海德(30131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超
2025-04-22 19:1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超) 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 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 应参加董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方 | 委托出席 | 缺席董事 | 是否连续两次 | 出席股 | | --- | --- | --- | --- | --- | --- | --- | | 事会次数 | 董事会次 | 式出席董 | 董事会次 | 会次数 | 未亲自参加董 | 东大会 | | | 数 | 事会次数 | 数 | | 事会会议 | 次数 | | 4 | 2 | 2 | 0 | 0 | ...
维海德(301318)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2 19:1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1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 ...
维海德(30131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丹东
2025-04-22 19:1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丹东) 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 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 应参加董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方 | 委托出席 | 缺席董事 | 是否连续两次 | 出席股 | | --- | --- | --- | --- | --- | --- | --- | | 事会次数 | 董事会次 | 式出席董 | 董事会次 | 会次数 | 未亲自参加董 | 东大会 | | | 数 | 事会次数 | 数 | | 事会会议 | 次数 | | 4 ...
维海德(301318) -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2 18:46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具有近 13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 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以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
维海德(301318) -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5-04-22 18:46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波动 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交易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在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 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次会议,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
维海德(301318)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22 18:46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 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