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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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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4-08-12 18:04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惠州仁 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 金使用安排合理。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四)委托理财品种 公司拟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 ...
仁信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8-12 18:04
委托理财计划 - 拟用不超6.5亿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3][5][19][20][22] - 投资期限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6][20] - 理财品种含银行理财等,无高风险投资[7][20] 资金与授权 - 资金为闲置自有,非募集或信贷资金[8] - 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期限与决议一致[10][20] 风险与措施 - 投资有市场、流动性和操作风险[13][14] - 采取前期调研等风控措施[15][16] 审议进度 - 2024年8月12日董监事会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19]
仁信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2 18:04
资金运用 - 拟用不超4.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4] - 拟用不超6.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期限12个月[8] 会议安排 - 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9名董事全到[3] - 董事会决定2024年8月28日14:30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3] 议案表决 - 三项议案表决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11][15]
仁信新材: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12 18:04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A股,每股26.68元,募资966,616,400.00元,净额887,282,704.99元[3] - 截至2024年7月31日,实际使用38,938.94万元,余额50,808.21万元[7] - 拟投4项目,总额73,037.72万元,拟投募资62,870.80万元[11] 现金管理计划 - 拟用不超4.8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9] - 选安全、流动好的保本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收益归公司,优先补流动资金[13] 审议进展 - 2024年8月1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现金管理议案[20][22]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20][22]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仁信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2 18:04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4.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4] - 公司拟用不超6.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9] 会议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3名监事实到[3] 议案表决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6]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11] 审议安排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仁信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12 18:04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每股26.68元,募资9.666164亿元,净额8.8728270499亿元[4][5] - 截至2024年7月31日,使用3.893894亿元,余额5.080821亿元[7] 现金管理计划 - 拟用不超4.8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资金可循环用[3][10][20][21][22] - 投资产品为保本型,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专项账户[10][11][12]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4个,投资总额7.303772亿元,拟投募资6.28708亿元[7] 风险与措施 - 投资风险有市场波动、收益不可预计等[16] - 风控措施包括选低风险品种、跟踪进展等[17] 审议情况 - 2024年8月12日董监事会通过议案,保荐无异议,待股东大会审议[20]
仁信新材: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7-26 11:50
公司变更 - 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7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3] - 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4] 注册资本 -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2,888,000元[4]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按工商系统要求选取对应内容[5] - 原拟定增加的“苯乙烯的销售”经营范围须经其他相关部门许可后变更营业执照信息[5]
仁信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07-12 17:07
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2024年7月12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4] - 出席股东及代表12人,代表股份84,477,010股,占比41.6373%[5] 议案表决 - 三议案同意84,469,000股,占比99.9905%;反对8,010股,占0.0095%[7][8][10] - 中小股东同意22,939,000股,占比99.9651%;反对8,010股,占0.0349%[7][9][10] 会议合规 - 律师认为会议程序合法有效[11]
仁信新材: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2 17:05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662 号金融城绿地中心 1901 室 邮政编码:510000 电话(Tel):020-85610035 传真(Fax):020-85526209 网址(Websit):http//www.huashang.cn 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惠州仁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 ...
仁信新材:关于公司成为四川长虹合格供方的公告
2024-07-12 17:05
公司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301395,简称为仁信新材[1] 新产品与市场认可 - 亚光HIPS RH - 825通过四川长虹审核,应用于空调背部外壳[2] - 该产品较ABS更环保,性能优越,价格有竞争力[2] 未来展望 - 成为合格供方或促进未来业绩提升,但影响有不确定性[2][3]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4年7月12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