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3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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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6 17:18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3] - 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送达监事[3] - 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3] 项目延期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至2024年12月31日[4] 表决结果 - 延期事项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
仁信新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6-26 17:18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14492万元变更为20288.80万元[1]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苯乙烯的销售和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1] 股份收购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新增要约方式[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六)种情形需符合条件之一为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2] 董事会设置 - 董事会设副董事长由1 - 2人变为1人[3]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4] 公积金与注册资本 -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7][9] -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况可不予利润分配[7] - 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正,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8] 特殊情况界定 - 特殊情况指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9] 重大资金支出 - 重大资金支出指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9]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0] 现金分红政策调整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利润分配流程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1] - 公司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12][13]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2]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12][14] 其他规定 - 若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应扣减其现金红利以偿还占用资金[12][1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2] - 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需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披露[12][13] 章程修订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审议之日起生效[14]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14] - 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14]
仁信新材: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6 17:18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监事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锁定与解锁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到期后自动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8] 股票买卖规则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需在买卖前3个交易日填写问询函并经审核[1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1]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15日等[14] 减持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立案调查等期间及相关决定作出后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2]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2] - 公司因欺诈发行等受处罚或被移送公安机关,自相关决定作出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14] 股份转让额度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名下深交所上市股份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6] 减持与增持流程 - 减持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并备案公告[16]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六个月[1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通知公司并披露进展[19]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除特定情况)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1]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2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监高买卖股票情况[22] 责任认定 - 公司董事长是股份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25] 交易确认 - 有人拟进行公司股票交易,需董事会确认[32] 交易信息填写 - 交易涉及证券类型有股票、权证、可转债等[32] - 交易方向有买入和卖出[32] - 需填写拟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信息[32] - 需填写本次变动前和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2] - 交易日期需填写起始和结束时间[32] 问询函处理 - 董事会收到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函[34] - 董事会对问询函有同意或不同意交易两种回复[34] 确认函与申报 - 确认函一式两份,问询人与董事会各执一份[35] - 交易完成后需向董事会申报股份变动情况[38]
仁信新材: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6 17:18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合理制定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保证公司董事、监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以更好的促进公司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薪酬管理制度所指董事、监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除外)的全部成员。其中,董事由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构成;监事由内部监事和外部监事 构成。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三)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 (四)外部监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三)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内部董事 1、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月发 放;绩效奖金结合其所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利润目标达成情况评 定后在次年发放 ...
仁信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6 17:18
公司治理 - 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全到[3]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4][9] 资本与业务 - 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注册资本由14492.00万元变为20288.80万元[4] - 拟增加经营范围“苯乙烯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4] 项目与会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至2024年12月31日[16] - 董事会决定2024年7月12日14:30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
仁信新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6-26 17:18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 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 79,333,695.01 元 ( 不 ...
仁信新材: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6-26 17:18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 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仁信新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62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6.68 元,募集资金 ...
仁信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06-26 17:18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4-023 1、现场会议: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 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5日(星期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决定于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会议将采用 ...
仁信新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6 17:18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仁信新材: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24-06-13 18:2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144,9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0元(含税),共派144,920,000元(含税)[1] - 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57,968,000股,转增后股本为202,888,000股[1] 股权信息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1日[5]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152,166,000股(占比75%)[10]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50,722,000股(占比25%)[10] 其他数据 - 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2750元[11] - 权益分配后,相关股东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8.34元/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