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3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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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财务时间规定 - 交易或事项截止时点为12月31日17:00时[8] - 资金收付截止时点为12月31日24:00时[8] 财务分析 - 财务部每月分析资产、负债和权益结构等[16] - 财务部分析收入、费用构成等[16] - 财务部分析现金流量运转情况[16] 财务内控 - 财务报告内控确保业务授权、资产保护和报告合规[18] - 公司建立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岗位责任制[18] - 公司加强五大业务循环内部控制[18] 审核监督 - 内审部保证财务报告合规、真实和完整[20] - 财务总监等确保财务报告审核和审议[20]
仁信新材(30139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对外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一般投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和委托理财[3] 投资审议标准 - 未达标准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达特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部分交易授权董事长有额度标准[8]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0] 决策与执行机构 -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对外投资专门议事机构[14] -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15] 部门职责 -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15] -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日常财务管理部门[15] 项目管理 - 重大投资项目指定专门机构研究评估和监督[15]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项目投资部向总经理汇报[19] 特殊要求 - 需股东会审议且交易标的为股权,应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报[19] 投资控制制度 - 证券投资执行总经理和财务部联合控制制度[23]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23] 投资处置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须符合国家法规[25]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相同[25] 子公司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董事、监事参与监督[27]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派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27]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并提供资料[31] 审计监督 - 内审部对被投资单位或项目定期或不定期专项审计并提建议[31]
仁信新材(30139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属于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10] 关联交易审批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担保、资助除外),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担保、资助除外),董事会闭会可由董事长批准,董事长为关联董事则提交董事会[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13] 独立董事与担保规定 - 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5]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表决,由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5] 交易限制与承诺 - 公司不得审议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价格未确定等关联交易事项[16] - 高溢价购买资产或购买资产最近一期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或低于公司本身,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17]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因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需提交股东会,仅提交本次并披露前期已发生的[1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占用资金[17] - 公司发生关联人占用资金等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并追究责任[18]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1]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累计计算,达到标准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1]
仁信新材(301395) - 对外借款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借款分类 - 对外借款分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和中长期(超一年)债务融资[2] 决策权限 - 年度计划或预算中对外借款由总经理实施[2]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由股东会审议[4] - 一年累计新增超60%后借款由股东会审议[4] - 资产负债率超70%后借款由股东会审议[4] - 其他借款事项需董事会审议[4] 借款管理 - 应订立书面合同并保管[4] - 变更用途需经前次决策机构或人员批准[4] - 应按约还款,预计无法偿还需提前协商签补充合同[4] 决策原则 - 决策遵循遵守法规、维护利益等原则[3]
仁信新材(301395) -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内幕信息是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属知情人[10] - 知情人是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能获知的人[9] 重大事件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管理机构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2] -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保密负责人[3]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唯一信息披露管理机构[3] 保密要求 - 知情人应妥善保管资料不得外借[16] - 公布前不准向外界泄露内幕信息[16] - 相关岗位人员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16] - 打字员打印设警示标识,无关人员不得滞留[16] - 工作人员保证电脑内幕信息不被调阅、拷贝[16] - 文印员按批示数量印制,损坏资料当场销毁[16] - 公布前机要、档案人员不得外借文件资料[16] - 公告前财务、统计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6]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造成严重损失,相关人员受处分并赔偿[19] - 违反制度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
仁信新材(30139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内审制度 - 制度于2025年8月修订,自颁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25][26] 内审职责 - 内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多方面审计,含内控、财务收支等[6][7][8][9] - 职责包括委托审计、建档案、协助反舞弊等[11][12][13] 内审流程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检查并提交报告[16] - 实施审计前5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18] - 被审计单位5个工作日内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出具书面意见[18] 内审权限与方式 - 赋予参加会议、查资料、调查询问等权限[14][15] - 以就地审计为主,也可用报送或委托中介审计[18] 奖惩措施 - 对有突出贡献人员表扬或奖励,违规人员处分[23]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定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公司应提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12] - 正常情况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2] 其他 - 委员会下设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5] - 细则于2025年8月修订[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仁信新材(30139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人员任职 - 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董事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会议制度 - 公司经理定期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日通知[7] - 特定情形下总经理5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8] 决策权限 - 总经理对非风险投资决策权限涉及多指标8%限制[13] 工作汇报 - 总经理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报告[16]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5日内报告工作[17] 细则说明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20]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 经营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 成结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1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仁信新材(3013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会秘书等多类人员和机构[4]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5] - 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6][47]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7] - 审计委员会委员监督信息披露行为[48] - 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49] 信息披露内容 - 重大信息包括业绩、收购、经营等多方面[3] - 公司披露信息包括招股书、定期报告等[10]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2] - 公司及义务人不得用其他方式代替报告、公告义务[10]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信息需审核审批后发布[5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14]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4]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7]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50%以上需预告[33]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需预告全年财务数据[33] 审计相关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必须审计[15]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8] 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应披露[30]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22]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3]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23]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需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24] 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披露[40] - 临时报告由董事等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41] 内幕信息与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52] 其他要点 - 公司需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并及时澄清[37][3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56] - 监管部门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受处分[5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