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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规范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行为,保证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董 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章 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 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 经营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 成结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1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仁信新材(30139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证券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按照本制度相关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 ...
仁信新材(3013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 称"《信披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 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 ...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公司行政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主任(召集人)指 定的人选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由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展的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中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当然成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
仁信新材(301395)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惠州仁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的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及其所属 ...
仁信新材(30139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仁信新材(3013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 ...
仁信新材(3013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所列用途使用。上市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 途的,必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惠州仁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五条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