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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3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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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公司章程
2024-04-21 15:40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 董 事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31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40 | | 第一节 | | 监 事 40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41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
恒达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元平)
2024-04-21 15:40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李元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 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李元平,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 7 月 1 日至 2005 年 1 月 31 日,任职于中国石油天然 气第一建设公司;2005 年 2 月 1 日至 2005 年 ...
恒达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1 15:40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1 号)同意注册,由主承 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交易所系统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 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3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6.58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829.46 万元,扣除未支付的承销和保 荐费用 8,674.17 万元(不含前期已预付的保荐费用 188.6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73,155.2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分别汇入本公司 ...
恒达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4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达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恒达新材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恒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1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3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 81,829.46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11,396.69 万元 ...
恒达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4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3、资金额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 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达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恒达新材本次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 ...
恒达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1 15:4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或"公司")的持续 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恒达新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1 号)同意注册,通过向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3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3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829 ...
恒达新材: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4-21 15:40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 陈臣拓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 陈臣拓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陈臣拓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郑洲娟 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离任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董事会对郑洲娟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诚挚的 谢意,郑洲娟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不会对公司 ...
恒达新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15:40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9亿元,较上年下降8.86%[10]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为7.90亿元,2022年度为8.58亿元[1] - 2023年度营业利润为9664.85万元,2022年度为1.07亿元[1] - 2023年度净利润为8763.45万元,2022年度为9745.32万元[1]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18元/股,2022年度为1.45元/股[1] 财务状况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16.98亿元,较2022年增长约91.39%[25] - 2023年12月31日负债合计3.33亿元,较2022年增长约6.06%[27] - 2023年公司股本为8948万元,较2022年增长约33.33%[27] - 2023年公司资本公积为8.34亿元,较2022年增长约447.10%[27]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65亿元,较2022年增长约138.10%[27] 现金流情况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97亿元,2022年度为1.47亿元[31] - 2023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61亿元,2022年度为9.69亿元[31] - 2023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0.24亿元,2022年度为9320万元[31] - 2023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05亿元,2022年度为623.76万元[31] 应收账款与坏账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76亿元,坏账准备金额为1676.44万元[12] - 账龄超三年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813.99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90] -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622.00万元,转销或核销1.12万元[192] 其他 -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50] - 财务报表及附注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51] - 公司及子公司恒川新材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子公司恒川杭州为25%,公司2023 - 2025年、恒川新材2021 - 2023年享受15%优惠税率[183][184][185]
恒达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5:43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4,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614%, 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7.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47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486,611 元(不含交易费用)。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9.37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 ...
恒达新材: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3-29 15:41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9.37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