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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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301479)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4 08:08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监事会主 席胡阿菊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弘景光电(仙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借款,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 建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 ...
弘景光电(30147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3-24 08:0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及经营层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议事、决 策程序及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经营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 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立总经理一名。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 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
弘景光电(301479)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3-24 08:0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886,66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41.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6,565.13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 民币 7,192.5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372.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600006 号)。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人")作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光电"、"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 ...
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3-24 08:0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 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工 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 ...
弘景光电(30147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3-24 08:0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 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 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三条 公司应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 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 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一)购买与 ...
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3-24 08:08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增补[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临时按需召开[12] - 定期提前五日、临时提前两日通知,紧急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半数以上通过[1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1] - 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可参与[2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8]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9]
弘景光电(301479) -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03-24 08:08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1名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会议召开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7]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提交书面提议,监事会或主席收到提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发通知[7] - 特定情形下,监事会主席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8] 会议规则 - 监事会会议应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发言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14][15] - 监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15] - 监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应建议撤换[1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与会监事需签字确认,否则视为同意[19] - 监事会会议档案由办公室保存,期限为十年[20] 决议相关 - 监事会决议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且未表明异议的监事负赔偿责任[20]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需保密[22] - 监事会主席督促落实决议,指定监事执行或监督执行[22] - 监事会及其成员要求相关人员提供决议执行情况书面报告[22] 其他 - 监事出席会议费用由公司支付[22] - 本规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由监事会负责解释[24]
弘景光电(30147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03-24 08:0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肖金陵作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赵治平提名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
弘景光电(301479) -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3-24 08:08
人事变动 - 独立董事马冬林因工作申请辞职,原定任期至2025年10月27日[2] - 公司同意补选肖金陵为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情况 - 肖金陵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报名培训并承诺尽快取得[4] - 肖金陵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才可提交股东会审议[4]
弘景光电(30147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3-24 08:08
担保审批 - 未经批准公司及子公司等不得擅自对外担保[3] - 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3] - 为符合特定条件单位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并论证风险[6][7] - 多种情形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如单笔超净资产10%等[12] 担保调查 - 财务部对被担保方进行资信调查和评估[19] - 被担保方经营和资信状况需含企业资料、财务报告等[8] 担保管理 - 妥善保管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19]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9]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7]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21] - 发现被担保方丧失偿债能力应及时控制风险[21] -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预先追偿[21] 审计核查 - 董事会指定审计部定期核查公司担保行为[21] 子公司担保 -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视同公司担保[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