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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30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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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301479)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6-04-19 15:45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拟 以现有总股本 88,965,3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3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2,801,636.60 元,母公司 2025 年实现净利润为 157,752,214.0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40,366,087.7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5,257,438.72 元。根据利润 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 ...
弘景光电(301479) - 2026 Q1 - 季度财报
2026-04-19 15:35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为3.13亿元,同比增长12.39%[5]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4%,从2.79亿元增至3.13亿元[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1.12万元,同比下降26.33%[5] - 净利润同比下降26.3%,从3463万元降至2551万元[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2370.07万元,同比下降29.93%[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868元/股,同比下降40.65%[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868元,同比下降40.6%[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7%,同比下降2.71个百分点[5]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1.4%,从2.03亿元增至2.46亿元[25] - 研发费用为2527.06万元,同比增长39.80%[9]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9.8%,从1808万元增至2527万元[26] - 所得税费用为67.9万元,较上期337.4万元下降79.88%[10] - 营业外支出为48.5万元,较上期31.7万元增长52.83%[10]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16.88万元,同比改善34.5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3,716.88万元,较上期的负5,682.76万元有所改善[29][3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10亿元,较上期2.25亿元增长37.53%[1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10亿元,同比增长37.5%[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48亿元,同比增长29.1%[2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7,038.25万元,同比增长10.9%[30]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93万元,较上期100万元增长92.27%[10]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6.53亿元,主要系理财到期款增加[10]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6.53亿元,上期无此项[3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8461万元,较上期3565万元增长137.35%[1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的现金为8,461.42万元,同比增长137.3%[30]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7.46亿元,主要系购买理财款增加[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77亿元,主要因投资支付现金7.46亿元[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88.00万元,较上期的6.46亿元大幅减少[3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7,200.00万元,与上期的7,000.00万元基本持平[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35亿元,较期初的4.95亿元减少1.60亿元[30] 资产与负债关键项目变化 - 总资产为19.27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5.29%[5] - 公司总资产从20.35亿元下降至19.27亿元,降幅约5.3%[22][23] - 应收账款为2.79亿元,较期初下降31.20%[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793亿元,较期初4.059亿元下降约31%[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31亿元,较期初增长68.2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307亿元,较期初1.372亿元增长约68%[21]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465亿元,较期初4.947亿元下降约30%[21]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2387万元,较期初90万元大幅增长[21]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656万元,较期初302万元增长约117%[21]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47.1%,从1.21亿元增至1.78亿元[22] - 应付账款同比下降43.5%,从4.71亿元降至2.66亿元[22] - 存货为2.98亿元,同比略有下降[22]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171户[12] - 控股股东赵治平持股比例为21.07%,持股数量为18,747,540股[12] - 股东赵治平与周东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13] - 公司总股本为67,963,617股,其中已解除限售股数为29,632,930股,剩余限售股数为38,330,687股[17] - 股东魏庆阳持有股份392,770股,其中98,193股已解除限售,294,577股仍为限售股[16] - 股东赵治平持有首发前限售股18,747,540股,限售期至2028年3月18日[16] 公司治理与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19]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3月15日披露了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18]
弘景光电(301479) - 2025 Q4 - 年度财报
2026-04-19 15:35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1 二〇二六年四月 1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治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伟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 丽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经营目 标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其能否实现取决于内外部环境变 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三 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描述了公司经营过程中可 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该部分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88,965,3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
弘景光电(301479) - 2026年3月9日-3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6-03-20 17:50
2026年业绩目标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考核目标为不低于30% [1] - 2026年净利润增长考核目标为不低于20% [1] - 公司战略为深化核心研发与精密制造优势,并向下游延伸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以达成目标 [1] 2025年业绩表现 - 2025年营业收入为169,177.13万元,同比增长54.95% [2] -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85.69万元,同比增长16.72% [2] - 业绩增长驱动因素包括深耕“3+N”产品战略、加大研发投入、释放产能及推进精细化管理 [2] 产品与市场 - 核心下游应用领域为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和全景/运动相机 [2] - 智能汽车客户包括奇瑞、吉利、长城、阿维塔、小鹏、长安等 [2] - 智能家居客户包括Ring、Blink、Anker等中高端品牌 [2] - 全景/运动相机核心客户为全球市场份额领先的影石创新 [2] - 公司正积极拓展人工智能硬件、机器视觉、工业检测与医疗等新业务领域 [2] 业务展望与项目进展 - 公司对2026年全景/运动相机业务增速保持乐观预期,认为该行业规模有望加速扩张 [2][3] - 研发制造总部基地项目于2025年9月动工,目前正按计划推进建设中 [2]
弘景光电(301479) -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6-03-18 18:30
激励计划 - 2026年3月2日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3月2日,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2] - 1名知情人自查期买卖股票,不在拟激励名单且未利用内幕信息[4][5] - 未发现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行为[6] 备查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7]
弘景光电(301479)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03-18 18:30
会议安排 - 2026年3月2日提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6] - 3月3日公告股东会通知,3月18日14:30现场会议召开[6][7] - 网络投票时间为3月18日9:15 - 15:00[7]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8人,代表股份45,843,410股,占比51.5295%[10] - 参加网络投票119人,代表股份240,524股,占比0.2704%[10] 议案表决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同意率超99.89%[14][15][17] 决议情况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规,决议合法有效[20]
弘景光电(301479)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3-18 18:30
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127人,代表46083934股,占比51.7999%[4] -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23人,代表5288746股,占比5.9447%[5] 议案投票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意46034932股,占比99.8937%[6]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意46036814股,占比99.8978%[8] - 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同意46036814股,占比99.8978%[9] 中小股东投票 - 中小股东对激励计划草案同意5239744股,占比99.0735%[6] - 中小股东对考核管理办法同意5241626股,占比99.1091%[8] 决议情况 - 见证律师认为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10]
弘景光电(301479) -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6-03-13 19:00
股份解除限售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18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29,927,507股,占总股本比例33.64%[3][12]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东17户,解除限售28,687,890股,占比32.25%[3]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东1户,解除限售1,239,617股,占比1.39%[3]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3月18日[3][12] 股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15,886,667股,2025年3月18日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63,546,667股[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总股本由63,546,667股增至88,965,333股[5] - 发行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77.65%,无限售占比22.35%;截至披露日,限售占比76.39%,无限售占比23.61%[4][5] - 本次变动前后总股本88,965,333股不变,变动后限售占比42.75%,无限售占比57.25%[16] 其他 - 部分股东作出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6] - 股东高国成、魏庆阳部分股份质押[14] -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11]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遵守承诺,保荐人无异议[11][15]
弘景光电(301479)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6-03-13 19:00
上市与股本 - 公司2025年3月1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A股15,886,667股,发行后总股本63,546,667股[1] - 2024年度以63,546,667股为基数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15元、转增4股,总股本增至88,965,333股[2]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总股本88,965,333股,限售股占比76.39%,无限售股占比23.61%[3] 限售股情况 - 2025年9月18日,1,116,904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 - 2026年3月18日,29,927,507股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占总股本33.64%[10] - 本次变动前限售股占比76.39%,变动后占比42.75%;无限售股变动前占比23.61%,变动后占比57.25%[14] 股东承诺 - 惠州市德赛西威等承诺36个月及12个月内不转让等[4] - 中山永辉化工等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等[5] - 魏庆阳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等,特定条件下延长6个月[6]
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6-03-13 18:58
激励计划进展 - 2026年3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1] - 2026年3月3日至13日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 激励对象核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激励对象相关内容[3] - 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