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密(3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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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301499.SZ):目前已有部分产品的开发开始使用PEEK料,尚未量产
格隆汇· 2025-08-08 16:56
公司动态 - 维科精密已有部分产品开发开始使用PEEK料,但尚未量产 [1] - 公司积极进行技术积累和研发,重视研发人才培养,以提高创新能力 [1]
维科精密(30149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7-31 16:47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456.3717万股,发行价19.50元/股,募资总额67399.25万元,净额60128.41万元,超募16628.41万元[1] 资金投入 - 截至2024年末,项目累计投入31545.31万元,超募资金累计投入9800.00万元[3] 现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20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有效可循环,单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5] - 2025年7月31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17][19] 风险相关 - 投资风险包括市场波动、收益不可预期等[14]
维科精密(30149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7-31 16:47
业绩总结 - 公司发行3456.3717万股A股,募资总额67399.25万元,净额60128.41万元,超募16628.41万元[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44401.18万元,投资额43500.00万元[2][3] 资金使用 - 2023和2024年分别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补流[4] - 拟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补流,占总额29.47%[5] 决策进展 - 2025年7月31日董监事会同意用4900万元补流,待股东大会审议[11][12] - 保荐机构对本次补流无异议,待股东大会审议[13]
维科精密(30149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7-31 16:47
现金管理决策 - 公司及子公司用不超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 - 额度自董事会通过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2] - 2025年7月31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11][12] 风险与应对 - 理财产品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实际收益不可预期[6] - 面临工作人员违规和监督失控风险[7] - 遵守审慎原则选低风险品种,财务跟踪净值控风险[8] - 独立董事可监督检查,必要时聘专业机构审计[8] 资金使用影响 - 现金管理不影响日常运营,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9]
维科精密(301499)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31 16:46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要点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 为董事会下设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长期战略等[7] - 下设工作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9]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17]
维科精密(301499)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7-31 16:46
资金往来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4] 监管措施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9] - 内审部门每季度定期内审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9] - 注册会计师审计年度财报时专项审计关联方资金占用[9] 责任与审批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2] - 资金往来需经决策机构审批并签订协议[13] - 财务支付前需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14] 违规处理 - 对协助侵占资产的董高人员给予处分,严重的追究刑责[16]
维科精密(3014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31 16:46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8]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使用经股东会审议[17]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募集资金计划与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进行[18]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8] 募集资金管理 - 审慎选银行开设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7] - 制订募集资金计划考虑自身资金运用能力和资产负债结构[5] - 对募集资金投向及变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现金管理与流动资金补充 - 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21]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专户,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21] 超募资金与投资计划调整 - 至迟于同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29]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8]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3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2]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31]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5]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证券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本制度,实施前适用原制度[35]
维科精密(3014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31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近36个月内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8] - 近36个月内受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15] 补选与解职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5] - 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职[21] 职责与会议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8]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2] - 专门会议通知提前三日[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4] 履职保障 - 履职可多种方式,公司应提供条件和支持[2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并提供资料[29]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十年[30]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履职相关人员应配合,否则可报告[30]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1]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31]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法规执行,抵触按国家规定[33]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由董事会解释[35][36]
维科精密(3014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31 16:4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6]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股总数25%[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19] 股票买卖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7]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7] -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8] - 买卖股票前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4]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3]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 限售条件股份按 75%自动锁定[18]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等新增股份按 100%自动锁定[18] - 离任申报后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无限售股份解锁[21]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25%算可转让额度[18] - 账户持股不足 1000 股,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18]
维科精密(3014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31 16:46
董事会人员构成 - 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2]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 - 七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一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4] - 临时会议通知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4] 会议召开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相关事项[16]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8]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通过视频等方式召开[18]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采用记名和书面表决方式[25]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9]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需事先告知相关人员[31]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3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6]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