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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04-02 18:18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薪酬与公司业绩规模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结合;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绩效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审计部、证券部等具体职能部门配合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民生健康: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4-02 18:18
2、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建萍先生、刘玉龙先生、朱狄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 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 提名委员会成员:朱狄敏、刘玉龙、竺昱祺 2024年3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我们作为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成员,经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现就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 、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建萍先生、刘玉龙先生、朱狄敏先生具备《管理办法》《 创业板 ...
民生健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02 18:1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人数或比例不符时,董事会60日内补选[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2]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12] - 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8] - 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经同意可不受限[19]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可委托他人[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委员回避有规定[21] 会议记录与通报 - 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含会议相关内容[22][23] - 召集人不迟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书面通报[23] 规则相关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 - “以上”等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25]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修订[25]
民生健康: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18:18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4-006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 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竺福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候选人简历及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 ...
民生健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02 18:18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董事会选 举产 ...
民生健康: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02 18:18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4-009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 的正常运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仍需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比例不低于监事 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
民生健康: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04-02 18:18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 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整体工作安排 ...
民生健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狄敏)
2024-04-02 18:18
独立董事提名 - 杭州民生药业提名朱狄敏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符合规定[6][7] -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知识经验且无不良记录[6][11]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11]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愿担责[12] - 若任职不符要求将督促辞职[12]
民生健康: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02 18:18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15] 任职限制与职责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不得担任[6]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0] 聘任与解聘 - 聘任前向监管机构报送资料,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并取得证明[16]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8][19] 空缺处理与考核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9]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并考核[21] 细则说明 - “内”“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4]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26]
民生健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02 18:18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 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 出建议事务。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 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 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