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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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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3 18:37
资金往来数据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7995.40万元[3]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总计5615.74万元[3]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5502.29万元[3]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总计8108.84万元[3] 各子公司情况 - 杭州民生医药控股集团期末余额0.05万元[2] - 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期末余额0.21万元[2] - 浙江民生生物技术应收账款偿还完毕[2] - 浙江民生健康科技期末余额5104.28万元[3] - 杭州民生健康医药销售期末余额2998.29万元[3] - 杭州民生高科技产业园期末余额4.70万元[3]
民生健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8:37
募资情况 - 公司发行8913.86万股,发行价10元/股,募资总额89138.60万元,净额79329.73万元[1] 项目投资 - 三个募投项目投资总额46457.73万元,募资投入46457.73万元[5] 资金使用 - 2024年4月相关会议通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议案[6][7] - 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财通证券4月24日出具核查意见[8][10]
民生健康: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狄敏)
2024-04-23 18:3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5] - 2023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第三季度报告[8] 议案审议 - 2023年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5] - 2023年4月3日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意见[6][14] - 2023年4月3日、4月25日审议通过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7] - 2023年4月3日、4月25日审议通过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议案[18] - 2023年4月3日审议通过确认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19] 履职沟通 - 2023年独立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8] - 2023年独立董事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8] - 2023年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和业务情况沟通[10] - 2023年独立董事通过多渠道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2] 财务披露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16] 未来展望 - 独立董事2024年将继续履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
民生健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18:3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8,913.86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10元,募集资金总额89,138.60万元,净额79,329.73万元[1] -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92.65万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77,467.60万元[2]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818.87万元,含募投项目518.58万元、发行费用300.29万元[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32,872.00万元[12]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可使用累计不超过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已累计用于现金管理27,000.00万元[12] - 2023年8月28日收到募集资金金额82,683.44万元[4] - 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192.65万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41,800.00万元[14] 投资进度 - 保健食品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6.66%,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投资进度为4.72%[21]
民生健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玉龙)
2024-04-02 18:21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刘玉龙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 否 |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 否 |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如否,请详细 ...
民生健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丁建萍)
2024-04-02 18:21
董事会提名 - 杭州民生药业提名丁建萍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资格 - 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6]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6][7]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无刑事处罚等问题[9][11]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任职未超六年[11] 提名人声明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12]
民生健康: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玉龙)
2024-04-02 18:21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玉龙作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杭 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 ...
民生健康: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丁建萍)
2024-04-02 18:21
候选人股份及任职要求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自然人股东[5] - 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前五股东任职[5] 候选人经验及资格条件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5] 候选人合规及其他要求 - 近十二个月无特定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刑事处罚等[7][9]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公司任职不超六年[9] - 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0]
民生健康: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02 18:18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自身 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授信金额,为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公司将 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具体合作金融机构、金额及形式将根据公 司实际资金需求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认,并以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 过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 ...
民生健康: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02 18:18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为完善公司董事、监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