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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浦乐(3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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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浦乐(301528) - 2023年9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
2023-09-19 18:52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301528,证券简称多浦乐,为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为 2023 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月活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9 日 15:45 - 17:00,地点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会秘书王黎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王亚芳女士 [1] 股票相关问题 - 投资者询问股票发行价是否过高及有无稳定股价或回购计划,公司表示会遵守规定及时公告重要事项 [1] - 投资者建议取消或提前终止转融通股份,目前公司融券出借为 0,上市公司指南针控股股东广州展新已提前终止,公司感谢建议 [1] - 投资者询问股价下跌是否价值回归及公司维护小股东利益措施,公司称股价受多种因素影响,生产经营正常,会专注经营推动发展 [3] - 投资者询问上市后股价暴跌应对措施及业绩有无水分,公司称股价受多种因素影响,生产经营正常,会专注经营推动发展 [3] - 投资者建议收回转融通股份、暂停融券功能以提高公司估值,公司感谢建议 [3] - 投资者怀疑公司存在出借融券做空情况,公司表示会遵守规定及时公告重要事项 [4] 公司优势及战略 - 公司优势包括技术创新优势(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设多个研发平台,参与多项科研项目和标准制定)、行业检测方案创新优势(有专业应用技术团队,深耕下游需求创新检测方案)、产品线优势(提供“一站式”超声检测设备和服务)、客户资源优势(市场口碑好,获客户广泛认可)、产品质量优势(产品通过众多质量体系认证并获奖) [2] - 未来公司将强化超声无损检测市场地位,推动无损检测向多特征评价等方向发展,积极发展涡流等其他无损检测技术,成为世界领先的无损检测专业服务商 [2] 人员组成及人才计划 -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有研发人员 81 人,占总人数 26.82%,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超 75% [2] - 公司将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扩充团队,完善员工培训及激励机制,打造专业稳定、创新性强的研发团队 [2] 业务占比 - 2022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占比约 19.57% [2][3] 产品应用领域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特种设备、轨道交通等下游领域,已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向比亚迪等供应相控阵超声检测设备 [3]
多浦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更正后)
2023-09-11 16:56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更正部分加粗楷体标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本条第(2)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本条第 11 (2)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 ...
多浦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更正后)
2023-09-11 16:5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更正部分加粗楷体标示) 第一章总则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准确、 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避免在投资 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 ...
多浦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9-08 16:26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 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州 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参 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 ...
多浦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08 16:26
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是参照公司所处地区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多浦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09-08 16:26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申请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
多浦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的公告
2023-09-08 16:25
上市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71.80元/股,募资总额111290.00万元,净额100792.19万元[1] -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由4640万元变更为6190万元,类型由非上市变更为上市[2]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草案)》更名《公司章程》并修订条款[3] - 公司股份总数修订为619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3] 交易与股东大会 - 交易指标计算涉及负值取绝对值,部分交易可免股东大会审议程序[4] - 交易仅达部分标准且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股东大会审议程序[4]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 股东投票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6] - 股东大会通过董事、监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为选举产生之日至本届任期届满[6] 人员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7] - 控股股东等企业非董监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管,高管仅在公司领薪[7] - 高管未忠实履职致公司和公众股股东受损应担责[7] - 监事要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书面确认[7] 财报与审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中期财报[7]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7] 章程生效与修订 -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7] - 条款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等事宜,有效期至办理完毕[9] - 修订后章程将在巨潮资讯网披露[9]
多浦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09-08 16:25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 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会议召集人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 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监事会提议时;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 ...
多浦乐:公司章程
2023-09-08 16:25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9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6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0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3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9 | | 第一节 | 董事 | 2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3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40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 4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5 | | 第一节 | 监事 | 4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46 | | ...
多浦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09-08 16:25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多浦乐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控股公司(指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 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和 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内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 任人,负有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 其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