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浦乐(3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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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浦乐(30152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徐悦)
2025-10-28 17:03
人事变动 - 徐悦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资格情况 - 截至通知发出日,徐悦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 承诺事项 - 徐悦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承诺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1][2]
多浦乐(301528)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8 17:03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范围[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相关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范围[5] 档案管理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9] - 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2]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办事及唯一披露机构[3] 重大事项处理 - 存在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提示性公告并制作备忘录[11] - 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8] 信息流转与审批 - 各信息报出部门在外部人员获取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5] - 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按一事一记登记信息[14] - 内幕信息流转需履行审批程序,部门或分公司间流转分别由相应负责人批准[15] 保密与处罚 - 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信息交易[20] - 与中介机构合作涉及应披露信息需签订保密协议[21] - 依法收回内幕交易所得收益,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7]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部门[29] - 违规知情人视情节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29] - 内部违规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员按情节处罚,涉及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0] - 保留追究擅自泄露信息的保荐人等责任的权利[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2] - 制度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月[33]
多浦乐(30152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张建海)
2025-10-28 17:03
人事变动 - 张建海被提名为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资格情况 - 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日,张建海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 承诺事项 - 张建海承诺参加深交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承诺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1][2]
多浦乐(3015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17:0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1] - 预计年度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6种情形之一,应在1个月内预告[15]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1个月内披露全年营收、净利润等数据[18] 需披露临时报告情形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2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21] -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24] -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25]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2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秘组织披露[31]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秘审核披露,重大事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3] - 重大信息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秘,董秘评估审核后组织披露[34] - 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秘审核,董事长审定后报告[37] - 未公开信息主管部门汇报,董秘草拟公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披露[38] 信息管理与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和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49][59]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50]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并报告[52]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6]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需承担赔偿责任[58]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网站为证券交易场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8] - 定期报告披露前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业绩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应披露业绩快报[15][16]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多项文件[16]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预告或快报差异大,应披露修正公告[21] - 因公司减少股本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达规定情形,自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告[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8] - 交易各方不得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9] - 公司信息发布需部门负责人核对,文稿经董秘审核、董事长签发后披露[30] - 公司应报告、通报收到的监管部门文件,董秘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给董事和高管[39][41] - 公司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秘审核,发布后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备案[42] - 符合条件的信息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不得随意扩大范围[44] - 暂缓披露信息需未泄露、知情人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47]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采访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53] - 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59] - 公司在特定业务活动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相关方签署保密协议[59]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前应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回答[60]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应对措施[60]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财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6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62] - 公司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3] - 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63]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65]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董事长审批[4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5]
多浦乐(30152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杨浩楠)
2025-10-28 17:03
承诺人:杨浩楠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好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 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本人杨浩楠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发 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多浦乐(30152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7:03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 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同时确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工作中全面、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 ...
多浦乐(301528)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7:03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及任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建立完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多浦乐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 ...
多浦乐(30152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28 17:03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 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 保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 部审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财 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 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控股子公 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财经法 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办事 处等现有的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 ...
多浦乐(3015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17:03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 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 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 ...
多浦乐(3015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7:03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广州多浦乐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