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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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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问询回复(二)
2023-10-17 15:14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1000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发行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 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 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回复中涉及补充披露与修订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3-10-17 15:14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 | | 1. 关于市场竞争及成长性 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 010177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联科技""发行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保荐机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 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落实函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 核查及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的释义相同。 | 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长联科技_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46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2023-06-21 13:01
一、审议结果 (一)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 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46 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46 次审议会 议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2 请发行人:(1)说明贸易商模式销售占比较高的原因, 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向贸易商压货的情形;(2)说 明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境外客户是否具有稳定性。 同时,请保荐人说明核查方法、核查结论,走访终端客户对 1.主营业务收入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21 年、 2022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9.73%、-7.79%;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 1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的原因 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说明报告期内 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 ...
长联科技_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46次审议会议公告
2023-06-14 12:26
一、参会上市委委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46 次审议会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 召开 2023 年第 46 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甘宇晗、刘地亮、刘翼鹏、秦丽霞、徐婧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 (一)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二)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审议的发行人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6-13 17:28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 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Dongguan Changlian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 733 号 1 栋)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 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法律意见书(上会稿)
2023-06-13 17:28
法律意见书 國浩律師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 层,邮编:518034 2403,2405,31DE,41,42, Tequbaoye Building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 755 83515666 传真/Fax: +86 755 8351533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 释 义 … | | --- | | 第一节 引言 …………………………………………………………………………………………………………………… 7 | |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 | | 出具法律意见书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 | II İ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 | 第二节 正文 . | | 一、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 ニ、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 | I í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 四、 发行人的设立 . | | 发行人的独立性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上市保荐书(上会稿)
2023-06-13 17:2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接受东 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发行人概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中文名称: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英文名称: | Dongguan Changlian New Materials Tech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上会稿)
2023-06-13 17:28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2 年 审计报告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联系电话: telephone: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 cheng Dis tric t, Beijin g , 100027, P.R.China 传真: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审计报告 XYZH/2023GZAA3B0002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财务报 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的合并及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上会稿)
2023-06-13 17:2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声 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王辉先生、姚根发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 业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1 目录 | 声 明 1 | | --- | | 目录 2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3 | | 二、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3-06-11 16:26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三年五月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 010177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联科技""发行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保荐机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 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落实函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 核查及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的释义相同。 | 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回复中涉及补充披露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