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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4-04-28 16:08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四年四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 010177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联科技""发行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保荐机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 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落实函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 核查及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 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回复中涉及补充披露与修订招股说明书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3-10-23 15:31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 010177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联科技""发行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保荐机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 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落实函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 核查及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的释义相同。 | 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回复中涉及补充披露与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问询回复(一)
2023-10-23 15:31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73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联科技"、"发行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 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 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回复中涉及补充披露与修订招股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一)
2023-10-23 15:31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P.R.China 联系电话: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传真: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733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作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23-10-23 15:3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邮编:518034 42、41、31DE、2403、2405, Tequbaoye Building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 755 83515666 传真/Fax: +86 755 8351533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三年九月 | | | | 第一节 | 引言 | 5 | | | | --- | --- | --- | --- | --- | | 第二节 | 正文 | 6 | | | | 第一部分 | 《问询函》回复更新 | 6 | | | | 一、 | 《问询函》第 | 题·····················································································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二)
2023-10-23 15:31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P.R.China 传真: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 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3〕01000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作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问询回复(二)
2023-10-23 15:31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1000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发行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 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 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回复中涉及补充披露与修订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问询回复(一)
2023-10-17 15:14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1. 关于创业板定位 | 3 | | --- | --- | | 2. 关于产业政策 | 31 | | 3. 关于收入 | 38 | | 4. 关于境外销售 | 74 | | 5. 关于外协生产 | 88 | | 6. 关于销售模式和主要客户 | 98 | | 7. 关于生产和营业成本 | 170 | | 8. 关于采购和供应商 | 170 | | 9. 关于毛利率 | 213 | | 10. 关于期间费用 | 246 | | 11. 关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 | 246 | | 12. 关于存货 | 298 | | 13. 关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产能 | 322 | | 14. 关于其他资产 | 342 | | 15. 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 | 342 | | 16. 关于财务内控 | 342 | | 17. 关于环保及生产安全 | 368 | | 18. 关于超环评产能生产及资质证书 | 405 | | 19. 关于诉讼 | 416 | | 20. 关于房屋租赁 | 420 |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一)
2023-10-17 15:14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 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P.R.China telephone: 传真: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733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作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长联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对审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二)
2023-10-17 15:14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 ng District, Beijing , 100027, P.R.China 联系电话: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传真: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 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3〕01000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作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