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CN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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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盛华股东将股票存入招商证券香港 存仓市值1.83亿港元
智通财经· 2025-12-22 08:26
公司股权变动 - 2024年12月19日,有股东将所持万宝盛华股票存入招商证券香港,存仓市值为1.83亿港元,占公司股份比例为16.76% [1] 公司财务业绩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公司营收为34.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93% [1] - 同期股东应占溢利为6233.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6% [1] - 同期每股基本盈利为0.31元人民币 [1] 公司股东回报 - 公司拟派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每股1.6港元 [1]
万宝盛华(02180)股东将股票存入招商证券香港 存仓市值1.83亿港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2-22 08:24
公司股权变动 - 2024年12月19日,公司股东将股票存入招商证券香港,存仓市值为1.83亿港元,占公司股份比例为16.76% [1] 公司财务业绩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营收为34.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93% [1] - 同期股东应占溢利为6233.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6% [1] - 同期每股基本盈利为0.31元人民币 [1] - 公司拟派发中期股息每股1.6港元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20 03:49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变更 - 招商证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撤销监事会的系列议案 [1][2] - 股东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法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4] - 此次撤销监事会涉及对公司章程及多项核心治理制度的修订或废止,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共计9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4][5][6]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霍达主持,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公司全体14名在任董事、6名在任监事均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刘杰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3] - 关于撤销监事会的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6] 董事会人员变动 - 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小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2025年12月19日起 [8] - 马小利先生1973年2月生,1999年10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办公室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财务、运营及管理经验,曾历任财务部、经纪业务、香港子公司及战略发展部等多个关键职务 [9][10] - 马小利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管的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 - 马小利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期间不从公司领取董事酬金,其薪酬将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8]
招商证券选举马小利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智通财经· 2025-12-19 23:21
公司治理变动 - 招商证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小利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1] - 马小利的任期自2025年12月19日开始 [1] - 马小利的任期将持续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
招商证券(06099) - 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於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2025-12-19 22:24
会议时间及方式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19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4][9] - 董事会11月24日同意召集,11月28日刊登会议通知[8]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A股股东及代理人12名,代表股份42.99亿股,占比49.4336%[10] - 网络投票A股股东1033名,代表股份4.07亿股,占比4.6753%[10] - 现场H股股东及代表1名,代表股份8.67亿股,占比9.9659%[10] - 出席股东1046名,代表股份55.72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4.0747%[11] 议案表决情况 - 撤销监事会并修订章程,合计同意股数54.62亿股,占比98.026582%[14]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合计同意股数55.59亿股,占比99.778284%[14]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合计同意股数55.69亿股,占比99.940099%[14][15] -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等多项制度,合计同意股数均超55.69亿股,占比超99.9%[15][16]
招商证券(06099) - 海外监管公告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5-12-19 22:21
捐赠规范 - 制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规范行为[7] - 遵循六项原则及四项公益性目的[8,10] - 各单位不得从事七种捐赠行为[12] 捐赠形式 - 包括公司直接捐赠和公益基金会统一捐赠[11] 预算管理 - 年度预算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0.2%由董事会审批[18] - 超0.2%由股东会审批[18] - 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超预算需重履行程序[18] 监督管理 - 开展监督检查,问责违规责任人[22] - 要求受赠方确认遵守合规义务[22] - 对项目类捐赠交付后跟踪监督[26][27] 其他规定 - 捐赠应签协议明确内容,实物约定交接程序[24] - 依法取得凭证入账并享受税收优惠[28] - 员工经办应合法合规,回避利益冲突[29][30][31][32] - 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移交相关部门[33] - 办法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办法废止[34]
招商证券(06099) - 海外监管公告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2-19 22:19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3]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3] - 协议提前终止,应自终止日起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4]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7]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7]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无需股东会审议[28]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29] - 拟延期实施募投项目,经董事会审议并明确意见,披露未按期完成原因等[26]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股东会审议[28] 资金使用与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特定事项支付后置换也在6个月内[15] 现金管理与流动资金补充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收回并公告后才可再次开展[20][21]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前归还并公告[21][2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25][2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5] 监督与报告 - 资金管理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32]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32] - 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再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3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32]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32] - 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33] 其他 - 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督导核查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提供必要资料[33] - 按相关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义务[34]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实际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办法[36]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办法废止[36]
招商证券(06099) - 海外监管公告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9 22:1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 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的人士为关连人士[13] - 关连人士在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东会有权单独或共同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该非全资附属公司视为关联方[13] 关联交易内容与原则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二十一项[15][17] - 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16] - 关联交易定价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16]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以上,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由董事会批准[25]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审议批准[26] - 公司为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或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26][2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含)应及时披露[3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应及时披露[36] 其他规定 - 公司及所控股金融机构对单一金融控股公司关联方提供融资业务余额不得超自身资本净额10%,合并计算不得超公司并表资本净额10%,不得超接受融资关联方资本净额20%[18] - 非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协议期限不得超过3年,超3年需独立财务顾问书面确认[32] - 审计师需在公司年度报告付印前至少10个营业日将函件副本送交香港联交所[33]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38] - 公司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4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40] - 向关联方购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公司应说明原因等[41] - 购买或出售资产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应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完成前解决[41] - 关联交易决策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至少15年[42] - 12个月内连串关连交易应合并计算,资产收购合并计算期可能为24个月[44] - 公司稽核部对重大关联交易内部审计并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给董事会[46] - 违反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按问责规定处理[47] - 某项交易属两地规则关联交易,从严适用制度规定[49]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2022年4月29日原制度生效日废止[5][49]
招商证券(06099) - 海外监管公告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9 22:1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公司制定制度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5]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7] - 事务所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8] 资产与人员要求 - 期末资产总额5000亿以上,事务所注会不少于100人且近3年有金融审计经验[9] - 期末资产总额10000亿以上,事务所注会不少于200人且近3年有金融审计经验[9] 违规处理与期限 - 特定违法违规情形,3年内不得新增或扩展业务[10]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3] - 连续聘用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8年[16] 人员轮换与改聘 - 审计项目主管合伙人等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6] - 审计委员会改聘应评价并提交审议[17] - 董事会通过议案后开股东会,提前二十天通知[17] 业务终止与报告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报告董事会[18] - 原则上不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确需改聘报告深圳证监局[18] - 独立董事关注改聘情况并发表意见报告[19] 解聘辞聘与备案 - 除特定情况,中标有效期满前解聘或辞聘报财政部门备案[19]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违规严重报告董事会处理[22] - 事务所严重违规,股东会决议不再聘请并扣减费用[22] - 相关处罚及时报告证券监督部门[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2022年4月29日废止[26]
招商证券(06099) - 海外监管公告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2-19 22:12
独立董事聘任与任职资格 - 公司聘任独立董事5名,不低于董事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13]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和两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任职[9]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需有相关经验和职称[12] - 独立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19]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9][2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披露[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将被提议解除职务[20] - 因独立董事问题需60日内完成补选[20][22] - 提前解除职务需提交书面说明[21]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0]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32][36] - 应披露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3]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7]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8] - 独立董事关注特定委员会审议事项[30]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4] 独立董事保障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9] - 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39]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9]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取得其他利益[3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决议生效[41] - 原独立董事制度自本制度生效废止[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