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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002120) -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6-06-10 20:18
债券发行 -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发行24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245000.00万元[2] 转股价格 - 调整前“韵达转债”转股价格为11.73元/股[2] - 调整后“韵达转债”转股价格为11.53元/股[2]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6年6月17日[2] 利润分配 - 2026年5月26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现2.00元(含税)[4] - 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4] 价格调整公式 -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Po - D,Po为11.73元/股,D为0.20元/股[4]
垒知集团(002398) - 关于垒知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更正公告
2026-06-10 20:18
转债信息 - 垒知转债代码127062,转股起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2028年4月20日[2][4] - 暂停转股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原恢复时间2026年6月19日更正为2026年6月22日[2][3][4] 股价情况 - 2026年4月21日至6月4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70%(5.31元/股)[2][4] 回售条款 - “垒知转债”最后两计息年度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回售申报期间暂停转股[2][3][4]
光华股份(001333)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6-06-10 20:18
股份数据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9600万股,发行3200万股后总股本为1.28亿股[4] - 2023年12月8日1200万股首发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占总股本9.375%[5] - 截至公告披露日,总股本1.28亿股,有限售条件股份8400万股,占比65.6250%[5] - 本次5名股东解除限售股份8400万股,占总股本65.6250%[2][12][13][15]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3][12] - 变动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400万股,比例65.63%;变动后为0股,比例0.00%[17] - 变动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00万股,比例34.37%;变动后为1.28亿股,比例100.00%[17] 股东承诺 - 孙杰风等承诺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已履行完毕[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正常履行中[6] - 实际控制人等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正常履行中[6] - 2023年4月19日至5月19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相关股东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7] - 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总额不超规定,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7]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回购股份稳定股价,部分股东承诺投赞成票[7] - 招股书虚假记载等问题,控股股东等购回股份,按发行价加利息,30日内启动[7][8] - 招股书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受损,董监高赔偿损失[8] - 全体董高承诺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8] - 控股股东等承诺不越权干预、不侵占公司利益填补回报[8] - 未履行承诺需公开说明、道歉,收益归公司,赔偿损失[8] - 控股股东等承诺除持股外,不控制或重大影响同类业务实体[8] - 控股股东等作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正常履行[9] 合规情况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符合要求,无异议[21] - 截至公告日,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无违反承诺等违规情形[10]
联检科技(301115) - 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6-06-10 20:17
激励计划 - 2026年5月11日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5月13 - 22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无异议[3] - 5月2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6月2日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议案[4] - 6月10日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议案[4] -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5.63元/份调整为25.52元/份[6] 财务数据 - 公司总股本183,524,850股,剔除回购股份后为177,271,839股[5]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共派21,272,620.68元[5] -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0.1159113元[5]
川恒股份(002895)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6-06-10 20:17
股份解除限售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459.72万股,涉及896人,占总股本0.7587%[3]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3] - 解除限售前后,限售股从1.81%变为1.05%,无限售股从98.19%变为98.95%[13] 股权激励 - 2025年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4][5] - 2026年会议确认解除限售条件成就[7][8] - 6名离职激励对象3.8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回购注销[7] 管理层情况 - 董事长段浩然获授8.00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4.00万股[10]
华亚智能(003043) -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6-06-10 20:17
限制性股票激励 -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11名激励对象532,140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40%[1] - 2024年6月18日,公司向11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12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75元/股[4] - 2025年6月20日,557,753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111名激励对象,上市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4] - 2025年11月18日,160,44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注销[5] - 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身故,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全部未解除限售股票[7] - 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7] 权益分派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95,028,0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2.999957元现金,每10股转增3.999943股[8] -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133,831,9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499990元现金[9] 回购价格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893元/股[11] -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643元/股[11] - 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回购价格为14.046元/股[12] 资金与股本 -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7,570,885.86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13] -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3,831,900股减少为133,299,760股[14] 流通股变动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数量为49,992,908股,占比37.36%,变动后数量为49,460,768股,占比37.10%[1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数量为83,838,992股,占比62.64%,变动后数量为83,838,992股,占比62.90%[14] 其他 - 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6-06-10 20:17
公告披露 - 公司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6-06-10 20:17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数量为20,889,286股,发行价格为167.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869.30元,净额为3,484,787,993.34元[18][56] - 新增股票上市数量为20,889,286股,上市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18] - 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家[51][53] 时间节点 - 2025年9月9日、10月1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32] - 2025年10月29日中国信科集团同意发行股票方案[32] - 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2] - 2026年2月26日收到深交所审核意见告知函[34] - 2026年4月20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申请同意[36] - 2026年5月19日为发行时间,9:00 - 12:00为集中接收报价时间[41][50] - 2026年5月22日主承销商收到认购资金[57] - 2026年5月25日公司实际发行股票,资金净额计入资本公积[58] - 2026年5月29日新股登记申请材料获中国结算受理[60] 认购情况 - 符合条件投资者141名,新增33名意向认购投资者,共向174名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37][39] - 43家询价对象提交申购报价文件,除1只产品无效申购外均有效[41] - 中国信科集团认购7,937,928股,占发行股票数量38%[53][48] 股东情况 - 发行前2026年3月31日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373,979,394股,持股比例46.35%[91] - 发行后2026年5月29日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396,117,451股,持股比例47.89%,限售股份16,293,642股[93] - 发行前总股本806,675,752股,发行后增加至827,565,038股[94] - 发行前中国信科集团直接持股2.10%,间接持股36.13%,发行后直接持股3.01%,间接持股35.22%[94] 财务数据 - 发行前2025年度每股收益1.1731元/股,2026年1 - 3月每股收益0.2974元/股;发行后2025年度每股收益1.1435元/股,2026年1 - 3月每股收益0.2899元/股[96] - 发行前2025年末每股净资产12.5041元/股,2026年3月末每股净资产12.8185元/股;发行后2025年末每股净资产16.3993元/股,2026年3月末每股净资产16.7058元/股[96] - 2026年3月31日资产合计1,826,426.56万元,负债合计787,753.06万元,所有者权益1,038,673.51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034,038.92万元[106] - 2026年1 - 3月营业收入277,335.28万元,营业成本244,741.84万元,营业利润27,076.28万元,利润总额26,884.69万元,净利润23,247.82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993.17万元[108] - 2026年1 - 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557.26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8,875.9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3,476.11万元[110] - 2026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43.13%,流动比率1.97倍,速动比率0.94倍,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2.82元[112] - 2026年1 - 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1.52次,存货周转率0.31次,利息保障倍数175.31倍,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0.24元/股,每股净现金流量 - 0.32元/股,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10.15%[112] 其他 - 保荐人是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律师是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和验资机构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119] - 光迅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为R3级,8个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规定[76]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认购资金源于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其他发行对象承诺认购资金无代持等情况[77][80] - 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98]
麦捷科技(300319)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6-06-10 20:17
募集资金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57,647,058股,每股8.5元,募集资金总额13.39999993亿元,净额13.3008751809亿元[1] - 原募投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4.304818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3.4亿元[4] 项目变更 - 2024 - 2025年将“射频滤波器扩产项目”变更为“射频滤波器及高端电感扩产项目”,预计投资和募资不变[4][6] 现金管理 - 2021 - 2025年各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分别为6亿、3.4亿、2.7亿、2.4亿、2亿元[7][8][9] - 截至2026年5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4000万元[9] - 拟使用不超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12] -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通过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议案,额度可循环用[20]
光迅科技(002281)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6-06-10 20:17
业绩数据 - 2026年1 - 3月、2025年、2024年、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77,335.28万元、1,192,869.71万元、827,231.02万元、606,094.50万元[13] - 2026年1 - 3月、2025年、2024年、2023年净利润分别为23,247.82万元、93,185.71万元、65,616.32万元、61,913.24万元[13] - 2023 - 2025年境外收入分别为207,982.03万元、233,832.18万元及318,404.07万元,占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34.32%、28.27%及26.69%[28] - 2023 - 2025年境外采购占整体采购比重分别为46.02%、55.01%和52.88%[29] - 2023 - 2025年各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8,627.47万元、395,524.17万元及574,597.55万元[33] - 2023 - 2025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6,751.79万元、234,856.44万元及123,653.0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46%、28.39%及10.37%[35][36] - 2023 - 2025年各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9.92%、38.07%及37.92%[37] - 2026年1 - 3月资产负债率(合并)为43.13%,流动比率为1.97,速动比率为0.94[20] - 2026年1 - 3月综合毛利率为26.83%,基本每股收益为0.30元/股,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为2.35%[20] - 2026年1 - 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52次/年,存货周转率为0.31次/年,总资产周转率为0.16次/年[20] 现金流情况 - 2026年1 - 3月、2025年、2024年、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557.26万元、162,790.36万元、 - 64,094.07万元、105,016.64万元[15] - 2026年1 - 3月、2025年、2024年、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28,875.90万元、 - 33,087.31万元、10,528.23万元、 - 83,364.52万元[15] - 2026年1 - 3月、2025年、2024年、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13,476.11万元、 - 978.07万元、362.22万元、133,315.83万元[15] - 2026年1 - 3月、2025年、2024年、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 - 25,654.23万元、125,681.69万元、 - 55,021.90万元、156,943.46万元[15] 其他收支 - 2026年1 - 3月、2025年、2024年、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分别为7.42万元、75.45万元、 - 0.76万元、 - 221.51万元[17] - 2026年1 - 3月、2025年、2024年、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614.09万元、3,627.51万元、2,513.81万元、4,542.79万元[19]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47] - 发行价格167.55元/股,发行股数20,889,286股,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869.30元[48] - 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42.85%[5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0,889,286股,超过《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51] - 中国信科集团认购股份限售期18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股份限售期6个月[52]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869.30元,扣除发行费后净额为3,484,787,993.34元[54] - 募集资金将用于算力中心光连接及高速光传输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55] -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58] - 本次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不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符合《证券法》第九条规定[77]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77]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0,889,286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90] - 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为2025年9月9日,距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18个月[91]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万元,净额为348,478.8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79,652.30万元,未超募集资金总额30%[9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35名(含35名)[82][84]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83] - 中国信科集团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85] 风险与其他 - 公司面临市场、业务和经营、财务等多方面风险,如技术迭代、原材料供应、存货跌价等风险[23][27][33] - 公司出口产品出口退税率范围在0%-13%[38] - 募投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预计年均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约16,456.91万元[42]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89] - 申报前修改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比例相关事项已通过审批并披露[92] - 保荐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95] - 保荐人协助发行人完善防止大股东等违规占用资源制度[95] - 保荐人协助发行人制定防止高管损害发行人利益内控制度[95] - 保荐人督导发行人执行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制度并发表意见[95] - 保荐人关注并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督导其履行披露义务[95] - 保荐人定期跟踪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并发表意见[95] - 保荐人督导发行人执行对外担保程序,关注担保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95] - 保荐人提醒并督导发行人及时通报信息,对违法违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95] - 对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存疑时,中介机构应作出解释或出具依据[95] - 项目协办人是方盈,保荐代表人是谢瑶、张兴忠,内核负责人是孙艳萍,保荐业务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是王明希[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