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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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22:16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55%股权 [1][2] - 交易对价总额为11.48亿元 对应100%股权作价11.50亿元 [2][3] - 交易对方包括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等49名股东 [2][4] 交易定价与评估 - 采用收益法评估 恒扬数据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1.51亿元 [2] - 较审计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8.22亿元 增值率249.83% [2] - 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8.46亿元 增值率276.55% [2] 支付方式与结构 - 股份支付对价8.04亿元 现金支付对价3.45亿元 [4][8] - 现金部分需在获得证监会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4] - 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4] 股份发行细节 - 发行价格经调整后确定为43.09元/股 [5][7] - 发行数量为18,654,810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12.66% [7][8] - 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54.35元/股 [5] 锁定期安排 - 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 若持股不足12个月则延长至36个月 [9] - 业绩承诺方分三年按40%/30%/30%比例解锁 [9][10] - 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或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 [9][10] 业绩承诺与补偿 - 业绩承诺期为2025-2027年 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 [11] - 补偿计算以累积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差额为基础 [14][15] - 补偿总额不超过交易对价总值 优先以股份补偿 [16][17] 超额奖励机制 - 累积实现净利润超承诺部分按40%比例奖励核心管理团队 [17] - 奖励金额不超过交易对价总额的20% [17] - 奖励考核不考虑业绩奖励计提对成本费用的影响 [17] 财务影响分析 - 交易完成后2025年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从0.19元提升至0.53元 [26]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从0.21元提升至1.01元 [26] - 不存在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26] 交易程序进展 - 董事会全票通过所有相关议案 [2][4][5] - 需提交2025年8月27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4] - 已聘请国融兴华评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27][31]
致尚科技: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11 22:16
交易性质分析 - 本次交易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55%股权 [1] - 交易标的资产总额为57,279.63万元,成交金额为114,833.48万元 [2] - 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为47,307.50万元,资产净额为29,481.61万元 [2] 财务指标对比 - 标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309,518.25万元的比例为37.10% [2] - 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资产净额263,576.84万元的比例为43.57% [2] - 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97,416.58万元的比例为48.56% [2] 监管合规认定 - 交易各项指标均未达到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50%以上 [2] - 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2] - 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陈潮先,三十六个月内未发生变更 [3]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 [3] 交易实施要求 - 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2] - 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
致尚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1 22:16
交易方案与合规性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 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因交易对方海纳天勤 恒永诚 恒永信合计持股比例预计超5% 且均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浩控制的企业 [2][3] - 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具备可操作性 [2][4] - 交易定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 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合理 方法恰当 结论公允 [3][4] 交易影响与股东利益 - 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 改善财务状况 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符合长远发展目标及股东利益 [2][5] - 交易预计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 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潮先未发生变更 [4][5] - 公司已制定防范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董事 高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 [5] 交易程序与合规保障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 认为定价公平合理 方案切实可行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1][2] - 董事会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3] - 公司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并要求相关方作出保密承诺 [5]
致尚科技: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承诺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1 22:16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55%股权 [1] - 交易对方包括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等49名股东 [1]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1] 财务影响分析 - 交易完成后基本每股收益从0.19元/股提升至0.21元/股(2022年),从0.53元/股提升至1.01元/股(2023年1-9月) [1] - 稀释每股收益同步提升相同幅度 [1] - 恒扬数据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1] - 交易将提升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1] 公司治理措施 - 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和成本控制 [2] - 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预算管理流程 [2] -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优化法人治理结构 [2] - 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独立董事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2] 股东回报机制 - 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3] - 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3][4] - 广泛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意见 [3] - 提高分红水平并增强政策透明度 [4] 承诺事项 - 董事及高管承诺勤勉尽责不损害公司利益 [4] - 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 [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 - 公司承诺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 [4]
致尚科技: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1 22:16
交易结构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55%股权 交易对方包括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等50名股东 [1] 财务指标对比 - 标的公司恒扬数据资产总额为57,279.63万元 成交金额达114,833.48万元 资产净额为29,481.61万元 营业收入为47,307.50万元 [2] - 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为309,518.25万元 资产净额为263,576.84万元 营业收入为97,416.58万元 [2] - 标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比例为37.10% 资产净额占比43.57% 营业收入占比48.56% 均未超过50% [2] 监管认定结论 -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2] - 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陈潮先 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3] - 交易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2]
致尚科技: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1 22:16
交易结构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55%股权[1] - 交易对方包括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及其他44名股东[1] 监管合规核查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的交易需累计计算[2] - 独立财务顾问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核查确认,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2] -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相同业务范围时可认定为相关资产[2] 中介机构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2] - 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刘敏、温波、宋平[2]
明起复牌!300620,拟重大资产重组!
证券时报· 2025-08-11 22:07
重大资产重组 - 光库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可转债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安捷讯光电100%股权 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股票将于2025年8月12日复牌 [1] - 交易涉及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公司主营光通信无源器件 与公司同属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 - 收购有助于拓宽产品技术布局 形成规模化制造能力 完善产品矩阵 增强光通信领域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2] 财务影响 - 交易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预计将提升公司总资产、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数据 [2] - 标的公司审计评估未完成 但初步判断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2] 公司业绩 - 停牌前股价55.07元/股 总市值约137亿元 [3] - 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预计4856万-5463万元 同比增长60%-80% 扣非净利润增长63%-83% [4] - 业绩增长源于技术创新、新产品推出、新客户开发及费用管控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约1030万元 [4] 业务协同 - 公司与标的公司均聚焦光通信领域 产品涵盖光纤激光器件、光通讯器件及激光雷达模块 [2] - 并购可强化下游客户覆盖与产品交付能力 提升整体经营规模 [2]
光库科技: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11 21:18
交易结构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交易对方包括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伙企业等6名主体 [1] -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合规性说明 - 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 [1] - 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公司股份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 [2] - 交易对方出资情况正常不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 [2] 交易后整合安排 - 交易前公司与标的公司独立运营 [2] -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控股子公司 [2] - 交易不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2] 交易影响 - 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2] - 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 - 有利于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2] - 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 - 不会产生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
光库科技: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11 21:18
交易方案 - 珠海光库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100%股权 [1] - 交易对方包括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晓明、杜文刚等6名主体 [1] -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法定程序履行 - 公司已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材料上报 [2] - 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并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2] -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交易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2] - 已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 [2] 法律文件有效性 -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2] - 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3] -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合规性声明 -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2] - 交易程序完整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2][3] - 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全部法定程序 [2][3]
光库科技: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8-11 21:18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1] - 交易对方包括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伙企业等6名主体[1][3] - 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为前提但独立实施[3] 支付方式与定价机制 - 股份发行价格为37.45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5][6] - 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100元/张 初始转股价格同步设定为37.45元/股[9][11] - 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3] 股份与债券发行细节 - 配套融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交易完成后总股本的30%[3][16]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对价的100%[3][16]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且不安排信用评级[14] 锁定期安排 - 交易对方通过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 若持股不足12个月则延长至36个月[7][8] - 可转换公司债券锁定期同步设置为12个月 转股后股份需继续锁定至限售期满[13] - 配套融资认购方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17] 资金用途规划 - 募集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中介费用、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3][17]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债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25%或募集资金总额50%[17] 合规性认定 - 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19] - 交易完成后部分交易对方持股预计超过5% 构成关联交易[20] - 股票停牌前20交易日累计涨幅为16.90% 剔除大盘因素后涨幅为7.16%[26] 历史交易关联 - 此前12个月内公司以1700万美元对价收购武汉捷普100%股权 业务范围与本次标的相近[24] - 该交易已被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计算的累计范围[24] 程序性安排 - 独立董事全票通过17项议案 赞成率100%[2][4][6][7][9][11][12][14][15][16][17][18][19][20][22][23][25][26][27][28]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交易相关事宜[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