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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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实施!江苏发改答复分时电价新政对储能项目收益的影响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5-05-04 23:47
江苏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调整 - 核心政策将于2025年6月1日实施,覆盖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所有工商业电价用户,包括商业用户和100千伏安以下工业用户 [2][5] - 新增午间谷时段,夏冬两季尖峰时段为14:00-15:00、19:30-21:30(7-8月)及18:00-20:00(12月-次年1月) [6][8] - 分时计价基础调整为以用户购电价格为基准,峰谷浮动比例最高达80%(峰段)和65%(谷段),尖峰时段额外上浮20% [10][12][13] 储能项目发展机遇 - 政策鼓励工商业用户配置储能装置,通过低谷充电、高峰放电降低用电成本,同时扩大潜在合作企业范围 [3][5] - 储能项目可通过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合作调峰、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价差超60%)及需求响应增加收益 [3][13] - 储能造价下降叠加分时电价优化,盈利空间提升,尤其在夏冬两季尖峰时段收益显著 [3][13] 电动汽车充放电政策 - 充换电设施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集中式设施可全年执行春秋季时段,谷段充电成本降低 [14] - 具备反向放电能力的设施可参与车网互动,2026年前夏冬尖峰时段放电按电网尖峰电价结算(如0.391元/千瓦时) [15][26] - 运营商可通过聚合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市场化结算机制进一步拓宽收益渠道 [15][26] 分时电价执行细则 - 工业用户(315千伏安及以上)深谷时段电价在谷段基础上下浮20%,电热锅炉用电谷段下浮65% [13][24] - 市场化用户需申报用电曲线,未约定分时价格的按政策浮动比例执行,峰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60% [13][25] - 用户需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分时电价,选择后12个月内不可变更 [13] 政策配套措施 - 电网企业需通过多渠道公告政策,调整计量系统确保6月1日落地 [16] - 动态评估机制将跟踪峰谷特性变化,未来可能进一步优化时段或浮动比例 [16] - 集中式充换电设施2030年前免收需量电费,降低运营商初期投资压力 [14][26]
现货市场加速覆盖却难盈利?储能商业模式迎来市场化考验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5-03-28 16:53
新型储能装机规模 - 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78.3GW首次超过抽水蓄能的58.5GW功率规模同比增长126.5% [2] - 预计2025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将超过100GW [2] 电力现货市场进展 - 省级市场:山西、山东、广东、甘肃、蒙西已转入正式运行湖北、福建、浙江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 [5][7] - 区域市场:2024年10月省间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完成首次全月结算试运行 [6] - 2025年将实现全国现货市场全覆盖但当前价格机制偏保守峰谷价差集中在0.2-0.3元/kWh蒙西较高约0.5元/kWh同比降幅超20% [8][9] 现货市场规则特点 - 申报机制:初期允许"报量不报价"逐步转向"报量报价" [9] - 限价机制:蒙西出清价格上限最高达5元/kWh甘肃最低为0.65元/kWh山东、浙江设置负电价 [9][12] - 结算机制:多数省份采用15分钟节点电价安徽探索5分钟更灵活周期 [9] 中长期市场优化 - 山西、湖南等省通过分时电量、分时价格机制衔接现货市场山西设置12个价格区间及浮动限价 [15] - 分时电价政策覆盖13个正式发布省份5个省份发布征求意见稿 [16] 分时电价调整趋势 - 时段划分:16省将午间调整为低谷时段13省设尖峰时段山东、浙江等为储能创造两次充放条件 [17] - 浮动范围:9省扩大比例江苏覆盖全部电价组成部分浙江等扩大到输配电价 [17] - 季节性电价:蒙东、山东等设深谷时段江苏等6地执行节假日深谷电价 [18] 政策与市场影响 - "136号文"取消强制配储储能收益转向电力市场驱动放宽限价或拉大峰谷价差 [22] - 未来竞争聚焦技术、成本和服务优势需提升投资能力、交易能力、生产能力 [23] 行业展会动态 - ESIE 2025峰会将于4月10-12日举办展览面积超16万平米800+企业参展500+新品发布 [29] - 同期举办40+论坛覆盖新型储能与电力市场、新能源与规模化储能等主题 [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