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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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刚刚披露:处罚111起,罚没81亿元!
证券日报网· 2026-01-05 21:54
会议背景与参与方 - 中国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由证监会主席吴清主持[1]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言[1] 政策与工作进展 - 会议通报了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来的工作进展[1] - 各部门加强法治供给、加大对财务造假查处力度、合力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压实中介机构责任[1] - 行政执法、刑事惩戒、民事追偿、诚信约束有效衔接的全方位立体追责体系不断深化,常态化长效化惩防机制进一步健全[1] 执法与惩处成果 - 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做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2] - 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究责任,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坚决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严惩[2] -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2] - 支持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2] - 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先后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防止“一退了之”[2] -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逐步落地,监管合力不断增强,市场生态明显好转[2] 未来工作重点与方向 - 会议认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建设已进入深化落实的关键阶段,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打好综合惩防“组合拳”[2] - 继续完善制度保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2] - 进一步增强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2] - 强化公司治理内生约束,组织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综合防范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2] - 充分认识财务造假背后的利益驱动和长期性复杂性,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监管合力[3] - 证监会将继续主动积极会同各部门以更实的举措持续增强综合惩防效率效果,不断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3]
证监会发声!事关财务造假
中国证券报· 2026-01-05 21:52
会议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召开跨部门座谈会,强调需充分认识财务造假的利益驱动与复杂性,坚定信心并强化监管合力,以更实举措持续增强综合惩防效率效果,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1] 综合惩防工作进展与成果 - 自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综合惩防意见》以来,各部门加强法治供给、加大查处力度、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全方位立体追责体系不断深化 [1] - 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做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 [2] - 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责,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严惩 [2] -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 [2] - 支持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2] - 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防止“一退了之” [2] -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逐步落地,监管合力增强,市场生态明显好转 [2] 下一步重点工作方向 - 会议认为综合惩防体系建设进入深化落实关键阶段,需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打好“组合拳” [3] - 继续完善制度保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 [3] - 进一步增强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 [3] - 强化公司治理内生约束,组织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综合防范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 [3]
证监会,重要座谈会!
中国基金报· 2026-01-05 21:50
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进展 - 中国证监会召开跨部门工作推进会,通报自2024年7月5日《综合惩防意见》发布以来的工作进展,各部门加强法治供给、加大查处力度、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1] - 全方位立体追责体系不断深化,行政执法、刑事惩戒、民事追偿、诚信约束有效衔接,常态化长效化惩防机制进一步健全 [1] 2024年财务造假案件查处与追责情况 - 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做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 [2] - 坚持惩首恶和打帮凶并重,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责,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严惩 [2] - 强化立体化追责,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支持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2] - 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追究,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先后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坚决防止“一退了之” [2] 下一步重点工作方向 - 各部门认为综合惩防体系建设进入深化落实关键阶段,需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打好“组合拳” [2] - 继续完善制度保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 [2] - 进一步增强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 [2] - 强化公司治理内生约束,组织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综合防范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 [2] 监管目标与决心 - 充分认识财务造假背后的利益驱动和长期性复杂性,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监管合力,共同扛起打击和防范的政治责任 [3] - 证监会将继续主动会同各部门以更实举措增强综合惩防效率效果,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3]
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 罚没金额81亿元
中国新闻网· 2026-01-05 20:59
监管行动与执法成果 - 2024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做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 [1] - 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究责任,并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严惩 [1] -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支持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1] - 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防止“一退了之” [1] 综合惩防体系建设 - 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建设已进入深化落实的关键阶段,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打好“组合拳” [2] - 将继续完善制度保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 [2] - 将增强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 [2] - 将强化公司治理内生约束,组织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综合防范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 [2] 市场生态影响 -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逐步落地,监管合力不断增强,市场生态明显好转 [1]
证监会: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建设已进入深化落实的关键阶段,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打好综合惩防“组合拳”
金融界· 2026-01-05 20:50
监管动态与政策进展 - 中国证监会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多个部门,召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共同研究推进进一步加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重点工作 [1] - 会议通报了自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来的工作进展,各部门加强法治供给、加大查处力度、合力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全方位立体追责体系不断深化,常态化长效化惩防机制进一步健全 [1] 执法行动与惩防成效 - 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作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 [2] - 监管部门坚持惩首恶和打帮凶并重,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究责任,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坚决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严惩 [2] - 持续强化立体化追责,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支持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2] - 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追究,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先后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坚决防止“一退了之” [2] -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逐步落地,监管合力不断增强,市场生态明显好转 [2] 未来工作重点与方向 - 各部门围绕《综合惩防意见》落实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深入探讨,认为体系建设已进入深化落实的关键阶段,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打好综合惩防“组合拳” [2] - 未来将继续完善制度保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 [2] - 将进一步增强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 [2] - 将强化公司治理内生约束,组织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综合防范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 [2] - 证监会将继续主动积极会同各部门以更实的举措持续增强综合惩防效率效果,不断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力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3]
证监会联手最高法、最高检等十余部门 合力重拳打击财务造假
智通财经网· 2026-01-05 20:48
监管动态与执法成果 - 2024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做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 [1][3] - 监管坚持惩处首恶与打击帮凶并重,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责,并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严惩 [1][3] - 持续强化立体化追责,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并支持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1][3] - 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追究,有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防止“一退了之” [1][3] 体系建设与未来工作重点 - 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建设已进入深化落实的关键阶段,需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打好“组合拳” [2][4] - 未来将继续完善制度保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并进一步增强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 [2][4] - 将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进行一体打击 [2][4] - 将强化公司治理内生约束,组织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综合防范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 [2][4] 会议背景与参与方 - 中国证监会于1月5日召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由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 [2]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言 [2] - 会议旨在共同研究推进进一步加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重点工作 [2] 政策背景与工作进展 - 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综合惩防意见》)[3] - 各部门加强法治供给、加大财务造假查处力度、合力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3] - 行政执法、刑事惩戒、民事追偿、诚信约束有效衔接的全方位立体追责体系不断深化,常态化长效化惩防机制进一步健全 [3] -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逐步落地,监管合力不断增强,市场生态明显好转 [1][3]
“惩首恶”与“打帮凶”并举 筑牢资本市场第一道防线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01 00:15
监管执法动态 - 证监会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同步对案中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此案成为首例上市公司领罚单、中介机构被同步立案的典型[1] - 监管打击力度持续加码 2024年6月证监会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确立了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2] 监管理念与体系 - 监管执法理念发生重要转变 从主要惩治造假“首恶”升级为“惩首恶”与“打帮凶”并举的全链条追责[1] - 立方数科案展示了从企业主体到中介机构的无死角追责逻辑 释放了监管已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惩防体系的强烈信号[2] - 监管正在形成财产罚、资格罚、行为罚与声誉罚协同发力的综合惩戒格局 立方数科案采用了“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退市执行+中介追责”的全链条处理模式[2] 中介机构责任 - 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本应充当“看门人”角色 为市场把关[1] - 部分中介机构未能有效履行“看门人”职责 存在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实施造假的行为 形成利益链和“生态圈”[1] - 监管政策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明确了严厉打击配合造假、强化对配合造假方追责的工作内容[2] 法律追责层面 - 在刑事追责层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办理财务造假案件应坚持“一案双查” 在追诉公司企业犯罪的同时 同步审查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是否存在犯罪行为 进行全链条打击[2] - 在民事追责层面 投资者维权机制持续完善 通过集体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前置赔偿机制等多种制度的衔接协同 正在形成一个多元、立体的赔偿救济体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