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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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进一步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中国发展网· 2025-11-13 14:31
出台背景 - 国家层面自今年3月起全面推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旨在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 - 企业长期面临执法部门多头检查 重复检查 随意检查等扰企行为 占用企业大量精力 [2] - 执法主体间信息不通 数据不联 难以开展联合检查 降低了执法效率并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 [2] - 深圳市司法局自2023年底开始谋划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码系统 并经过前期试点 [3] - 执法监督码系统已于9月20日正式启用 实施后执法人员入企检查频次有所下降 企业满意度有所提升 [1][3] 规定内容与意义 - 《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码管理规定》已于9月2日印发 9月20日起施行 [1] - 执法监督码系统是链接执法监督主体 执法主体和全市各商事主体的智能监督系统 实现执法全过程实时可感可溯 [4] - 通过扫码登记 执法检查的时间 内容 依据全程留痕 企业可实时查看信息并对不规范行为一键投诉 [4] - 执法监督主体能通过系统实时监测执法动态 及时发现重复检查 多头检查等问题 [4] - 规定将扫码入企从试点探索上升为制度规范 旨在建立运用的长效机制 [4] - 强制扫码入企使执法人员更注重行为规范 从源头杜绝随意检查 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4] - 系统让企业可以提出建议 反映诉求 获取惠企政策服务 增强企业获得感 [5] 后续工作 - 市司法局将以规定施行为契机 持续完善系统功能 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7] - 同时将加强普法宣传 企业合规建设等方面的指导 以服务企业发展 助力深圳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7]
四川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不予处罚案件同比增长近70%
四川日报· 2025-11-05 14:43
专项行动核心成果 - 专项行动自3月开展至10月,共收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1828条,纠治问题1740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445万元,总结创新经验做法93条 [1] - 整治“四乱”问题成效初显,其中不予处罚案件同比增长近70% [1] 乱罚款问题治理 - 通过细化优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类案不同罚”和“小过重罚” [1] - 不予处罚案件数量同比增长近70% [1] 乱检查问题治理 - 各地各部门共出台涉企检查相关制度规范150件 [1] - 入企检查数量大幅下降,非现场检查数量稳步上升 [1] - 全面试行“天府入企码”,自9月1日起试行并将于明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未按规定出示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 [2] - 通过数字化手段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实现全程透明、留痕、可溯和监督,以遏制“乱检查”现象 [2] 乱查封问题治理 - 各地各部门共出台相关制度规范47件,纠治乱查封案件82件 [1] - 为5家企业变更或解除冻结账户5个,释放资金34万元 [1] 乱收费问题治理 - 各地各部门出台相关制度规范49件,纠治乱收费案件为企业退还费用130万元 [1]
全国首个!反“远洋捕捞”式执法举措发布
第一财经· 2025-11-03 22:21
文章核心观点 -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率先全国发布《严格规范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异地执法行为八项举措》,旨在规范异地执法行为,防范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 [1] - 该举措是全国首个反“远洋捕捞”式执法的市场监管举措,旨在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1][3] 《八项举措》具体内容 - 规范案件协查程序:跨省执法活动优先采取协查形式,实行同级协查,确需赴异地现场调查取证的应提前告知属地部门并由其派员陪同 [4] - 规范执法取证行为:在长三角任一地区依法获取的证据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互认法律效力,防止重复取证,确保证据链完整 [6] - 慎施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跨省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尽可能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影响,避免发生违规行为,确需采取的应加强沟通协作 [8] - 统一行政处罚裁量:规范跨区域案件行政处罚裁量,避免“过罚不当”、“畸轻畸重”和趋利性执法,推动执法裁量统一 [10][11] - 推进管辖争议化解: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应按法定流程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应暂停相关执法活动 [13] - 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对地方党委政府关心、总局督查督办、媒体关注、当事人申辩要求强烈的跨省案件可组织会商 [14][15] - 畅通问题反映通道: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帮助经营主体树立法治和自我保护意识,畅通违规执法线索反映通道 [17] 政策出台背景与基础 - 长三角地缘相近、文化相通、人缘相亲、经济相融,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涉网案件数量占比高、电子数据取证能力强,是政策出台的前提和基础 [3] - 明确定义“异地执法”基本概念,指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为调查本省(市)经营主体或以本省(市)行政区域外经营主体为对象,在本省(市)以外区域开展的执法活动 [3]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中国食品网· 2025-10-24 14:48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 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备案机制,执行事前审批并扫描“塔通办涉企检查码”,实现扫码报到、亮码告知、照单检查 [1] - 全面落实“扫码入企、逢进必扫”,严禁变相检查,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主动出示检查通知书和执法证件 [1] - 企业通过“检查码”进行执法评价与监督互动,公开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和执法人员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 优化执法与服务 - 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严格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要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1] - 截至目前,已对4件案件不予处罚,17件减轻处罚,11件从轻处罚 [1] - 全面推行“三书同达”机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和行政合规建议书,为企业修复信用提供辅导 [1] 创新监管模式 - 推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联合多个部门对加油站、药店、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6次,有效减少重复检查 [1] - 制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明确各类执法流程与要求 [1] - 组织线上、线下业务“大讲堂”典型案例讲解、执法培训及考试,内容涵盖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能力水平 [1]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不能随意降低执法刚性
中国环境报· 2025-10-24 11:11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现状与成效 -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旨在支持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1] - 大多数地方应用卫星遥感、红外成像、无人机等智慧装备手段,在减少现场执法次数的同时提升监管效果,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维护企业权益的多赢目标 [1] 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一些地方教条地认为执法次数越少越能显示执行有力,在减少现场执法次数上搞层层加码 [1] - 一些地方为开展现场执法增加附加条件,束缚了执法人员的手脚 [1] - 一些地方以回避执法代替规范执法,这些做法失职失当,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造成影响 [1] 执法行为的场域界定与原则 -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属于行政场域事务,应遵循执法监管规律,保持足够的威慑力和强制力,不能随意削弱执法的刚性和尊严 [2] - 将行政场域混同于民事场域可能导致认知错位、执法功能萎缩和权力运行失调 [2] - 执法人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专业、文明地执法,法律法规适用务求准确,法律文书必须严谨 [2] 优化执法力度与温度的策略 - 应强化应当强化的方面,改进适宜改进的地方,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3] - 需针对企业在守法方面的痛点、堵点和薄弱点,做实做细普法、引导、提醒和预警等工作,帮助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降低被处罚概率 [3] - 执法人员应结合原则性和自由裁量权,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无心之失或未产生显著不利后果的行为可不予以处罚或从轻处罚,使企业感受到呵护 [3]
聚焦整治“乱检查”“乱罚款”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人民日报· 2025-10-14 15:01
专项整治行动与案例发布 -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共8件典型案例,集中呈现治理"乱检查""乱罚款"的实践成果 [1] 治理"乱检查"问题 - 针对"主体不适格"问题,各级政府监督机构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坚决杜绝无资格、越权检查等行为 [1] - 天津某区政府监督办公室通过个案整改推动区域内行政检查主体和行为统一规范 [1] - 贵州某县政府监督局查处县交警大队辅警独立执法问题,厘清辅助人员权责 [1] - 针对"频次过高、重复扰企"问题,各级政府监督机构强化监督联动、创新工作模式 [1] - 内蒙古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两级联动强化监督,指导执法部门纠正乱检查行为 [1] - 湖北某市生态环境局自我纠错,该市政府监督局以个案整改推动形成"自查自纠+全域规范"的工作模式 [1] 治理"乱罚款"问题 - 针对"违规设定罚没指标、程序违法"问题,各级政府监督机构坚持"纠错问责+制度补漏"双管齐下 [2] - 河南某县政府监督局纠正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达罚没指标的违法行为 [2] - 江西某县政府监督局查处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违法违规问题,推动全县健全执法责任与过错追究制度 [2] - 针对"事实不清、重复处罚"问题,各级政府监督机构秉持过罚相当原则,推动事实认定从"模糊随意"向"清晰合理"转变 [2] - 山东某县政府监督局纠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不当问题,指导其依法适用不予处罚规定 [2] - 吉林某县政府监督局指导县林业局纠正重复罚款问题,推动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 [2]
河南一地消防队下达“月度指标”:罚款金额不少于2000元,行政处罚不少于2件!还设置“群接龙打卡+月末通报”考核要求!司法部通报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4 08:50
专项行动核心内容 -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聚焦整治乱检查与乱罚款专题 [1][2] - 专项行动通过个案监督、制度完善和数字赋能 提升行政检查精准度和有效性 遏制乱罚款现象 为企业松绑减负 [2] - 发布的8个典型案例集中呈现治理乱检查乱罚款的实践成果 诠释行政执法监督在纠治执法乱象中的作用 [2] 具体案例分析 - 河南某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月度指标 要求各街镇必须完成行政处罚不少于2件 罚款金额不少于2000元的任务 [2][3] - 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发现近半年全县23个街镇消防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呈整齐化特征 每月处罚案件数量稳定在2-3件 罚款金额集中于2000-2500元区间 [2] - 监督局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 要求立即取消处罚数量和金额考核要求 纠正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导向 [3] 政策导向与后续行动 - 司法部强调设定罚没指标背离行政执法初衷 严重影响执法严肃性与权威性 损害政府公信力 [3] - 国务院相关通知明确要求严禁下达罚没指标 本案通过监督整改从根源上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3] - 司法部将持续深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 推动加大对违法执法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 将整治成效转化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3]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人民日报· 2025-10-14 06:20
专项行动与案例发布 -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共8件典型案例 集中呈现治理乱检查乱罚款的实践成果 [1] 乱检查问题整治 - 针对涉企检查中主体不适格问题 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加强监督 完善制度机制 坚决杜绝无资格越权检查等行为 [1] - 天津某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以个案整改推动区域内行政检查主体和行为统一规范 纠正街道办事处违反严禁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规定的问题 [1] - 贵州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查处县交警大队辅警独立执法的问题 厘清辅助人员权责 [1] - 针对涉企检查频次过高重复扰企问题 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强化监督联动创新工作模式 [1] - 内蒙古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两级联动强化监督 指导行政执法部门纠正乱检查行为 [1] - 湖北某市生态环境局自我纠错 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以个案整改切入 推动形成自查自纠加全域规范的规范涉企检查工作模式 [1] 乱罚款问题整治 - 针对违规设定罚没指标程序违法问题 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坚持纠错问责加制度补漏双管齐下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 - 河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纠正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达罚没指标的违法行为 加大纠治执法乱象力度 [2] - 江西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查处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 推动全县健全执法责任与过错追究制度 杜绝程序空转 [2] - 针对事实不清重复处罚问题 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秉持过罚相当的执法原则以及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要求 [2] - 山东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纠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不当问题 指导其根据具体事实依法适用不予处罚规定 [2] - 吉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在指导县林业局纠正重复罚款问题的同时 推动执法部门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 避免企业因部门协作漏洞承担额外负担 [2]
一财社论:为企业松绑减负,遏制乱检查乱罚款必须落到实处
第一财经· 2025-10-13 20:58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 司法部发布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具有严查主体资格、治理过度检查、纠治违法行为、确保处罚精准合理等特点 [1] - 专项行动自今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并已取得一定成效 司法部表示将继续推动各地加大对违法执法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 [2] - 专项行动推动制度完善和深化数字赋能 提升了行政检查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1] 行政处罚主体适格性 - 主体适格是行政处罚的关键 没有适格主体的处罚就是违法处罚 [3] - 严禁将行政检查外包给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中介机构或未取得执法证件的辅助人员、临时工等实施 [3] - 预计今后对行政处罚中主体是否适格的审查会越来越严格 [3] 乱罚款与罚没指标问题 - 典型案例揭示河南省某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硬性罚没指标 要求各街镇完成行政处罚不少于2件、罚款金额不少于2000元的月度任务 [1] - 设定罚没指标的行为严重背离行政执法初衷 损害政府公信力 此类行为通常较为隐秘 [1] - 针对违规设定罚没指标问题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采取纠错问责与制度补漏双管齐下的措施 [6] 处罚原则与执法纠错 - 处罚需遵循罚当其过原则 案例中存在违法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不准、重复罚款及未依法不予处罚等问题 [4] - 纠错通过群众举报和内部监督等渠道实现 例如由县执法监督局监督纠正 [4] - 需解决对违规行为处罚失之于软的问题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将逐步加强 [5][6] 制度建设与长效机制 - 司法部正加快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研究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以健全规范涉企执法的长效机制 [4] - 专项行动的深入将形成对行政执法主体的高压态势 更多违法违规案例将公之于众 [6]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 2025-10-13 09:43
专项行动核心观点 -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聚焦整治“乱检查”“乱罚款”专题 [1] - 各地通过强化个案监督、推动制度完善、深化数字赋能,提升行政检查精准度和有效性,遏制“乱罚款”现象 [1] - 专项行动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让企业直观感受到执法温度与法治诚意 [1] - 本次发布8个典型案例,集中呈现治理实践成果,诠释行政执法监督在纠治执法乱象、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方面的重要作用 [1] 严查主体资格 - 针对涉企检查中“主体不适格”问题,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加强监督,完善制度机制,坚决杜绝无资格、越权检查等行为 [1] - 案例1中,天津某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纠正街道办事处违反“严禁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规定的问题,推动区域内行政检查主体和行为统一规范 [1] - 案例2中,贵州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针对县交警大队辅警独立执法问题,从个案问责延伸至程序规范,厘清辅助人员权责 [1] 治理过度检查 - 针对涉企检查“频次过高、重复扰企”问题,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强化监督联动、创新工作模式,推动行政检查从“分散随意”优化为“统筹高效” [2] - 案例3中,内蒙古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联合监督,指导行政执法部门纠正乱检查行为,促进区域内高风险领域检查模式优化 [2] - 案例4中,湖北某市生态环境局勇于自我纠错,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以个案整改切入,推动全市形成“自查自纠+全域规范”的规范涉企检查工作模式 [2] 纠治违法行为 - 针对“违规设定罚没指标、程序违法”问题,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坚持“纠错问责+制度补漏”双管齐下,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 - 案例5中,河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纠正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达罚没指标的违法行为,彰显行政执法监督主动纠治执法乱象的作用 [2] - 案例6中,江西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对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在责令纠正、追责的同时,推动全县健全执法责任与过错追究制度 [2] 规范事实认定 - 针对“事实不清、重复处罚”问题,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秉持过罚相当的执法原则,推动行政处罚事实认定从“模糊随意”向“清晰合理”转变 [3] - 案例7中,山东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纠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不当问题,指导其根据具体事实依法适用不予处罚规定 [3] - 案例8中,吉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指导县林业局纠正重复罚款问题,推动执法部门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壁垒 [3] 案例具体成效 - 案例3中,内蒙古某市应急管理部门整改后,2025年以来对同类企业的行政检查频次较2024年同期降低33%,问题发现率提高29.6% [11] - 案例4中,湖北某市通过整改,2025年上半年涉企行政检查次数较2024年同期降幅达50%,问题发现率提高了21.4% [15] - 案例5中,河南某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月度指标”,要求各街镇必须完成“行政处罚不少于2件、罚款金额不少于2000元”的硬性任务 [17] - 案例6中,江西某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曹某在执法人员不足2人、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对司机处罚款2100元,罚款由微信代收且未出具专用票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