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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公司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5年5月29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储红燕,主要业务为对东方材料的投资 [6] - 一致行动人为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570.9946万元,徐正良持股33.16%,储红燕持股3.68%,徐正良为控股股东,徐正良与储红燕为实际控制人 [8][9] - 特丽亮2024年总资产64,552.90万元,净资产52,077.95万元,营业收入38,489.61万元,净利润1,728.99万元,净资产收益率3.38% [17] 权益变动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7,024,10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49%,支付资金总额为12,726.8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27] -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9,024,103股,持股比例从5.96%增至9.45%,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6] -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计划 [23][24]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和机构独立,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 [31][33][35]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或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36][37] - 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徐正良因担保责任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尚在再审审理过程中,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22] 其他重要事项 - 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一致行动人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上市公司12,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从0%增至5.96% [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或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23] - 财务顾问核查确认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0][41]
东方材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权益变动概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东方材料7,024,1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49% [1][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合计持股比例从5.96%增至9.45% [19] - 权益变动支付资金总额为12,726.86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 [20] 交易主体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鸿晟鼎融有限合伙成立于2025年5月29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储红燕,注册资本100万元 [5] - 一致行动人特丽亮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357亿元,主营新材料研发制造及医疗器械业务 [6][7] - 徐正良及配偶储红燕为特丽亮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36.84% [8][9] 财务数据 - 特丽亮2024年总资产6.46亿元,净资产5.21亿元,营业收入3.85亿元,净利润1729万元 [12] - 2024年特丽亮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576万元,资产负债率19.33% [12][3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不足一年,无历史财务数据 [11] 交易细节 - 股份通过2025年6月4日阿里资产平台司法拍卖取得,成交价12,726.86万元 [19] - 无锡滨湖区法院于2025年6月26日出具执行裁定书完成过户 [18][19] - 交易前后持股变化:特丽亮保持596%持股不变,鸿晟鼎融从0增至3.49% [19] 后续计划 - 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主营业务、重大资产重组或董事会调整计划 [22][23] - 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 [25][26][28] - 明确表示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18]
东方材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股权变动情况 - 控股股东许广彬所持7,024,103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占其持股比例的64.34%,占公司总股本的3.49% [1] - 权益变动后许广彬持股数量从10,916,903股降至3,892,800股,持股比例从5.43%降至1.93% [4] - 若后续被动减持执行完毕,许广彬持股将进一步降至2,700,000股,占总股本1.34% [3][6] 股东结构变化 - 江苏特丽亮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鸿晟鼎融合计持股19,024,103股(9.45%),成为第一大股东 [2][4] - 朱君斐以8.84%持股比例成为第二大股东 [2] - 江苏特丽亮法定代表人徐正良近三年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消费记录 [2][5] 董事会构成 - 第六届董事会9席中,许广彬提名5席(许广彬、杨波、侯铁成、陆健、蒋华) [2][4] - 朱君斐提名4席(庄盛鑫、曾广锋、韩雨辰、吴波) [2][4] 股份交易限制 - 司法拍卖受让方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获股份 [3][5][6]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1] 司法程序时间线 - 2025年6月3日至4日完成司法拍卖,6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 [3] - 相关公告发布于2025年5月7日(公告编号2025-028)和6月7日(公告编号2025-040) [3]
中京电子: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20
权益变动核心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润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中京电子369,100股,持股比例从5.06%降至4.9999%,不再为持股5%以上股东[3][8] - 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符合2025年6月6日披露的减持计划,计划在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1%(600万股)[2] - 本次权益变动后仍持有30,630,900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8] 信息披露义务人背景 - 深圳市润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伟持股51%[2] -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2] - 除本次减持外,最近6个月未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中京电子股票[8] 未来持股计划 - 未来12个月内可能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增持或减持,但暂无明确计划[3] - 若发生权益变动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股份状态与历史交易 -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3100万股股份未被质押或冻结[3] - 最近一年内通过协议转让受让股份,并于2025年7月1日完成本次集中竞价减持[4]
诚志股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17
公司基本信息 -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诚志股份,股票代码为000990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 [7]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1号楼A1432号 [1][3] - 金信卓华为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总额为149,986.2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至2025年7月13日 [3][4] -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金信融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为曹达 [4] 权益变动情况 - 金信卓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诚志股份11,978,222股,减持比例为0.99%,减持均价为7.56元/股 [5] -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信卓华持有公司股份72,740,026股,占总股本的5.99%;变动后持股60,761,804股,占比降至5.00% [5] - 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且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进一步减持可能 [5] 股份交易细节 - 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完成,价格区间为7.25-7.85元/股,累计减持21,478,222股非限售流通股 [6] - 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无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5][6] 其他披露事项 - 金信卓华在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未增持股份,仅进行减持操作 [6] - 除诚志股份外,金信卓华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持股超5% [4]
健之佳: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11
核心观点 - 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通过三家合伙企业增加一致行动人,导致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40.6787%上升至40.7056%,增幅0.0269% [2][5] - 新增一致行动人为三家合伙企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者立纪、王宁、刘小涤、李梅、张燕飞、宋学金、吴丽敏,合计持股0.0269% [2][5]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且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2][6] 增加一致行动人情况 - 三家合伙企业(南之图、云健宏、春佳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原已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1][3]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三家合伙企业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持有公司股份,与合伙企业互为一致行动人,进而与蓝波先生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1][3] - 新增一致行动人包括南之图聘任的者立纪(持股2,900股)、王宁(持股6,389股),云健宏聘任的刘小涤(持股3,845股)、李梅(持股7,882股),春佳伟聘任的张燕飞(持股11,759股)、宋学金(持股2,135股)、吴丽敏(持股6,608股) [2][5] 权益变动情况 - 蓝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从62,866,051股增至62,907,569股,持股比例从40.6787%升至40.7056% [5] - 主要股东持股未变:蓝波个人持股21,572,958股(13.9592%)、深圳市畅思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未披露具体数量 [5] - 其他原一致行动人包括蓝抒悦(持股1,047,968股,0.6781%)、蓝心悦(持股100,000股,0.0647%)等 [5] 对公司影响 - 本次变动不涉及三家合伙企业持股情况及合伙份额变化,也未改变公司现有股东结构 [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仍为蓝波先生和舒畅女士控制的深圳市畅思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6] - 新增一致行动人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 [7]
航宇微: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颜军)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5
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颜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从88,683,344股减少至46,177,194股,持股比例从12.73%降至6.63% [6][7][11] - 表决权比例从10.16%降至4.06%,主要因股份减持和非交易过户部分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 [7][11] - 颜军先生曾于2019年11月23日不可撤销地放弃17,905,035股对应的表决权,占当时总股本2.57% [7][8] 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5,230,000股,占总股本2.19% [12] - 因离婚财产分割非交易过户14,030,000股给吴郁琪女士,后吴郁琪女士减持1,020,000股 [9][10] - 吴郁琪女士将非交易过户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颜军先生,委托期限于2025年6月30日届满 [11] 未来持股计划 - 颜军先生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5,350,000股,占总股本2.20% [5] - 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6][15] 交易细节 - 2025年5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0,300,000股,均价10.88元/股 [12] - 2025年6月25日至30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3,930,000股,均价12.95-13.20元/股 [12] - 吴郁琪女士在2025年6月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020,000股 [13]
苏州银行: 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倍数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4
核心观点 - 苏州银行大股东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吴证券合计持股比例由14%增至15%,触及5%整倍数,触发控制权变更 [1][2] - 国发集团成为控股股东,苏州市财政局(国发集团全资股东)成为实际控制人,公司从无控股股东状态转为国有控股 [1][4][6] - 控制权变更基于持股比例优势(15%为最高表决权)及董事会影响力(管理/提名6名董事) [4][5] 权益变动详情 股东结构变化 - **国发集团**:直接持股从5.37亿股(14%)增至6.67亿股(14.9161%),增持1.21亿股(0.2708%)[3][4] - **东吴证券**:新增持股375万股(0.0839%),与国发集团合计持股6.71亿股(15%)[3][4] - **总股本稀释**:因50亿元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 增持资金与方式 - 国发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和可转债转股增持1.18亿股(2.6333%),耗资8.56亿元 [3] - 东吴证券通过集中竞价增持375万股(0.0839%)[3] 控制权变更依据 - **表决权优势**:15%持股比例显著高于其他股东,可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4] - **董事会控制**:国发集团通过党组织关系管理4名执行董事,并提名2名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6/13席位 [5] - **后续计划**:国发集团拟进一步增持股份,强化控制权 [4] 其他关键信息 - **法律程序**:江苏金融监管局已事前核准国发集团作为商业银行15%以上股东资格 [7] - **独立性承诺**:公司在资产、财务、管理等方面保持独立 [6] - **专业意见**:招商证券(财务顾问)及两家律所出具控制权变更合规意见 [1][6]
*ST华微: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2
公司股权变动 -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海鹏盛持有的吉林华微电子22.32%股份(214,326,656股),成为控股股东,吉林省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 [17][19] - 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6.21亿元,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优先用于偿还上海鹏盛对华微电子的14.91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利息 [15][22] - 转让完成后亚东投资承诺18个月内不转让所获股份(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除外) [16] 交易背景与目的 - 交易旨在化解华微电子因资金占用导致的退市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15] - 亚东投资作为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平台,通过本次收购布局半导体产业,打造省内产业集群 [15][19] - 交易不以终止上市公司地位为目的,将维持市场化治理结构和原有业务发展方向 [15][26] 财务与经营数据 - 亚东投资2024年总资产271.88亿元,负债率55.83%,归母净利润7.8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3.81% [11] - 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华微电子资金余额14.91亿元,若6个月内未清偿将触发退市风险警示 [22] - 华微电子2024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已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 公司治理安排 - 亚东投资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 [27][28][29] - 未来12个月内无调整主营业务、重大资产重组或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 [23][24][26] - 将适时调整董事会及高管团队,延续市场化薪酬体系 [25][26] 交易程序与合规性 - 交易已获吉林省国资委批复,完成亚东投资、上海鹏盛内部决策程序 [16] -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资金定向支付至上市公司账户用于清偿占款 [19][22] - 财务顾问核查确认信息披露义务人具备收购资格,无证券市场失信记录 [5][12] 历史交易核查 -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管李鹏于2025年2月卖出18,000股华微电子股票,其余人员前6个月无交易 [31] - 亚东投资除聘请东北证券、金杜律所等中介外,未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 [32] - 交易双方过去24个月内无重大资产交易或董事补偿安排 [30]
梦网科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50
公司基本信息 -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梦网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313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冯星、刘宏斌、杭州橙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橙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 -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为持股数量增加,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 [1] 交易概述 - 梦网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碧橙数字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6] - 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63,557,249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02%(不考虑配套融资)[9] - 交易总对价为12.8亿元,其中现金对价4.48亿元,股份对价8.32亿元 [16] 交易细节 - 发行股份价格为8.3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11] - 发行股份数量为100,240,95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07% [17] - 标的公司碧橙数字现金分红后的整体估值差异化定价,部分股东对应估值为13.84亿元,其余为11.2亿元 [12] 业绩承诺与补偿 - 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2025-202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23亿元 [19] - 若未达承诺,补偿义务人需按差额进行股份或现金补偿 [19] -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将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减值需另行补偿 [20] - 超额业绩奖励为累计实现净利润超过承诺部分50%,上限为交易总对价20% [22] 股份锁定安排 - 除兴富新兴外,其他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 [17] - 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交易对方股份分三年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 [17] 交易审批进展 - 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并签署相关协议 [22] - 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及反垄断审查 [22]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冯星为杭州橙灵和杭州橙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7] - 刘宏斌为杭州橙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7] -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无未来12个月增持计划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