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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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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无理由不等于无条件
经济日报· 2026-01-29 08:54
行业现状与规则挑战 - 电子商务行业中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正被少数消费者不当使用 具体表现为集体购买演出服使用后带有污渍退货 网购羽绒服旅游后退回衣物内留有使用过的机票 以及半年内87笔手机售后订单中退货竟占77个 [1] - “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初衷是解决消费者网购时无法实际体验商品的痛点 赋予消费者合理的“后悔权” 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促进网络消费健康发展 [1] - 少数消费者的不诚信行为包括“买真退假”、“买新退旧”、“买好退次” 这些行为损害了商家合法权益并破坏了市场环境 [1] 规则界定与执行问题 - 现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退货条件有明确规定 要求商品需保有原有品质和功能 无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 无不合理的个人数据使用痕迹 [1] - 规则在具体执行层面存在细化程度不足的问题 例如对于鞋类沾染灰尘是否属于“难以恢复原状”、衣服上的香水味是否属于“影响二次销售”缺乏清晰界定 这导致部分消费者产生投机心理 [2] - 部分电商平台存在监管失衡问题 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限制条件较少 却对商家采取更为严苛的监管标准 间接纵容了不诚信退货行为 商家则因担心差评或举报被迫接受不合理退货 [2] 行业影响与发展方向 - 滥用退货规则的行为破坏了市场环境 损害了商家合法权益 [1] - “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本是搭建商家与消费者信任桥梁的重要举措 [2] - 当前市场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 行业亟需通过细化规则、强化约束、坚守诚信来让“无理由”回归本意 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也不忽视商家合理诉求 [2] - 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厘清权责边界、实现利益平衡 只有边界清晰、权责对等 才能持续筑牢网络购物的信任基石 推动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2]
保健食品线下无理由退货有团标了
扬子晚报网· 2025-11-29 17:31
政策行动概述 - 江苏省在镇江市率先启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旨在推动《保健食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落地 [1] - 行动由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推动,目标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构建安全可信的保健食品市场环境 [1] 行业背景与政策动因 - 保健食品行业快速发展同时暴露出宣传不规范、消费者信心不足等问题 [3] - 部分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或消费冲动产生退货需求,传统退货政策难以全面保障其权益 [3] - 实施“七天无理由退货”机制旨在赋予消费者“冷静期”,增强购物信心,促进理性消费 [3] 实施机制与参与主体 -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标准化协会、省保健养生业协会共同搭建全行业全链条服务监管平台 [5] - 全市50余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连锁药店及社区门店等经营主体代表参加活动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5] - 承诺书明确对生产、销售及线上线下各类产品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 [5] 企业响应与行业影响 - 企业认为公开承诺无理由退货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企业自身服务的鞭策 [8] - 企业表示将严格执行标准,主动亮标经营,接受社会监督 [8] - 政策旨在构建“政府引导+协会倡导+企业践诺+行业自律”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为优质保健食品拓展市场空间 [10]
网上“买买买”,权益保护要跟上(法治聚焦)
人民日报· 2025-06-17 06:13
网络消费行业趋势 - 网络消费已成为群众重要消费方式 对消费模式完善和效率提升提出更高要求 [2]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聚焦网络消费新领域问题以回应社会热点 [2] 直播电商领域规范 - 直播营销中"假一赔十"等高于法定标准的承诺构成合同内容 经营者需履行赔偿义务 [3] - 某店铺因主播将黑酸枝木手串虚假宣传为小叶紫檀 被判赔偿消费者10倍价款(1000元→1万元) [3] - 直播即时互动特性易导致虚假宣传 主播承诺直接影响消费决策 商品不符承诺需赔偿 [4] 票务平台运营规范 - 票务平台格式条款存在歧义时 应作出不利于平台方的解释 保障消费者全额退票权益 [6] - 演唱会门票退票规则需清晰明确 需平衡演出方与消费者合理需求 [7] 电商平台退货政策 - 经营者单方标注"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无效 需证明商品性质确实不宜退货 [8] - 某店铺因未合理说明手提包不宜退货性质 被判履行退货退款义务 [8] - 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保障在线消费权益 经营者不得任意扩大不适用范围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