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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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 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5 17:09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下午14:00在公司大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和9:30-11:30 [6] - 会议由董事长艾磊主持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6] 会议召集程序 - 董事会作为召集人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会议通知 [3][4] - 2025年7月9日通过相同渠道发布会议资料 通知内容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及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4][5]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通知期限满足提前15天公告要求 [5][6] 出席会议人员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达34.4018% [6] - 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其中吕保国、吴玲、陈磊、王国平通过腾讯会议参会 [6] - 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其中刘慧舟、周斯雅通过腾讯会议参会 董事会秘书杨阳现场参会 [6] 表决情况与结果 - 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执行 网络投票统计由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7] - 《转让硫化锂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获得通过 总赞成票287,581,621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7473% [7] - 关联方有研稀土对该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7,483,253股(67.2260%) 反对3,283,501股(29.4974%) 弃权364,722股(3.2766%) [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8][9]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9]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9]
南都物业: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6-23 16:11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及9:30-11:30和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4:00 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韩芳女士[1][3] 参会要求 -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方股票账户卡[2]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2]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 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分钟 主题须与会议议题相关[2] 表决规则 - 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每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选项包括同意、反对或弃权[5] - 未填、错填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表决结果将在现场监督下统计并当场公布[5][7] - 会议议程包括推选计票人/监票人、现场投票、休会统计(含网络投票)、复会宣布结果及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等环节[4] 审议议案 - 议案一关于解除独立董事高强职务 因其被监察机关实施留置无法正常履职 解除后其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自动失效[5] - 议案二关于补选赵荣祥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原因为当前正常履职独立董事不足3名 补选后将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6] - 赵荣祥为1962年生人 工学博士 现任金程科技首席科学家及董事 并兼任常熟市国瑞科技及卧龙电气驱动集团独立董事[6]
德新科技: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9 20:15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4]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邱岭主持现场会议 现场会议地点为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2楼会议室 [4]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公告编号为2025-027 [2] 股东参与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 代表股份112,068,72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47.8977% [4]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204名 代表股份1,635,24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0.6989% [5] - 合计参与股东206名 代表股份113,703,96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48.5966% [5]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7] - 会议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 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5] - 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所有议案均获得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 - 议案1-8项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9-11项为累积投票议案 均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形 [7]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
单日数百场!年度股东大会密集召开,见证律师喊累
证券时报· 2025-05-16 17:28
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密集召开 - 当前处于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繁忙季,单日有数百场会议召开 [4][7] - 截至5月15日,已有2255家上市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5] - 5月12日至15日每日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数量分别为167家、217家、132家和395家 [5] - 未来几天会议将更加密集,5月16日、19日、20日分别有571家、344家和581家公司开会 [8] 律师见证工作现状 - 律师需对股东大会程序、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还需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 [4] - 大多数情况下见证律师需实地参会,疫情期间曾允许网络见证但现已恢复现场要求 [5] - 部分律所面临人手不足问题,有律师一周需参加18场股东大会 [2][3] - 上海国浩律所5月以来已参与40多场股东大会见证,仅14-15日就有约17场 [5] - 律师需频繁跨省转场,例如有律师14日在云南参会,15日又赶往上海参会 [6] 律所业务差异 - 律所繁忙程度与业务合作量相关,并非所有律所都忙 [8] - 有的律所近两个月仅见证了两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8] 律师工作强度 - 有律师表示律所人手不足,需临时从外部找人 [3] - 律师面临短期跨省转场情况,例如北京-江苏-山东连续参会 [6] - 上海国浩虽执业律师阵容庞大,但仍面临人手紧张问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