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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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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闲置商铺“入托”重生,天津首单不动产信托落地
华夏时报· 2025-09-29 02:45
文章核心观点 - 企业通过不动产信托模式盘活闲置资产成为新方向,天津完成首单项目“津不动产1号” [2] - 该项目标志着不动产信托领域的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取得重大突破 [3] - 不动产信托有望在未来3-5年实现规模化发展,成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 [9] 天津首单不动产信托项目“津不动产1号” - 项目由滨海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宏泰房产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作 [2] - 标的为大港某小区一处价值300万元的两层配套商业地产 [2] - 宏泰房产将该商业地产登记为信托财产,交由北方信托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从而获得持续收益 [3][5] - 该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同时作为受益人,继续享有不动产运营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利益 [6] - 通过信托架构将难以流通的商业地产转化为可交易、可分配的金融份额,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5][6] 天津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政策创新 - 天津市正式出台《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津金融局〔2025〕23号) [3] - 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将“盘活存量资产”明确为不动产信托的核心应用场景 [4] - 创新体系包含“持有和购买双场景+创新资产盘活应用+转入转出双流程+多部门协同” [3] - 除传统不动产转入信托模式外,创新增设“受托人购买不动产”方式,降低信托设立成本,避免重复纳税 [4] - 建立标准化、场景化的登记操作体系,并实行“源头核查+专业把关”双重风险防控机制 [5] 不动产信托行业现状与各地试点特点 -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厦门、天津等五地均已启动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 [7] - 北京试点聚焦特殊需要群体,探索信托与社会保障的衔接 [7] - 上海试点重民生传承,支持居住权与收益权分离登记 [7] - 广州试点以“流程优化与场景拓展”为核心,率先引入不动产信托预登记机制 [7] - 厦门试点重点填补“信托存续期操作”空白,明确将追加交付不动产、更换受托人等纳入登记范围 [7] - 行业整体仍处于“政策热、市场冷”的阶段,落地项目极少,尚未形成规模化态势 [7][8] 不动产信托功能与前景展望 - 信托模式能发挥破产隔离、灵活规划、专业管理的独特功能,为后续市场化运营和资产证券化奠定基础 [6] - 将不动产由实物资产转变为金融资产,属于企业资产结构优化和运营管理模式的重组 [6] - 业务开展与经济环境深度绑定,规模化发展仍需政策引导与市场响应的双重支撑 [9] - 随着政策细则完善和市场生态优化,不动产信托有望在未来3-5年实现“从1到N”的跨越 [9]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扩围至第5城,各地积极响应
环球网· 2025-09-28 08:49
政策核心内容 - 天津市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宣布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 [1] - 试点将盘活存量资产明确为不动产信托的核心应用场景 [1] - 创新增设“受托人购买不动产”方式,兼顾存量盘活与增量创造 [1] 试点范围与行业意义 - 天津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之后第5个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城市 [3] - 该创新制度融合金融与房地产领域,有望成为财富管理与传承的有力工具 [3] - 从已开展试点地区的反馈来看,各地积极响应,社会各界充满期待 [3] 信托行业与资产属性 - 房产作为传承和管理的重要财产类型具有长期属性,其保值增值关乎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切身利益 [3] - 房产对委托人尤其是普通百姓而言往往是毕生积蓄,寄托生活保障与未来期望 [3] - 信托行业“三分类”转型稳步推进,为赢得委托人信任奠定了基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