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扣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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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数电发票需要部分红冲,如何操作?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5 09:1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纳税人开具数电发票后, 如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 让等情形需要部分红冲, 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 【红字发 票开具】 模块进行操作。 操作步骤 情形- 蓝字数电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 蓝字数电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 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情形二 蓝字数电发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 蓝字数电发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用 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开票 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红冲流程,并经对方确认《红字 发票信息确认单》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以开票方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为例: 开票方登录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 首页 我要办税 我要查询 公 保务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 2 山西 协方结合 综合信息报 红字发票开户 六线原知剧处 股租貸到宜蘭銀 日前的本一个小时的三日指示 进入"红字发票业务"功能界面,点击【红字信息 确认单录入。 三〇 四零零十田以原 型作指引 ← 红字发票 经 发票业务 > 红字发票业务 常用功能 红字信自确认单录) 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 红字发票开具 德和世外! ...
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收到预收款开具了不征税的发票,当期是否还需预缴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5 09:1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规 定: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在年 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 不得扣除: 来源 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一)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SOUX 前前 THE ? 投资收益款项; (二) 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 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 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 赞助支出; (七)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我上个月贷款买了新房,如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5 09:15
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核心观点:在中国境内使用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首套住房,其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抵扣个人所得税,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 [3][5] - 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所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首套住房贷款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贷款 [5] - 扣除标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 - 扣除主体:未婚纳税人由本人扣除;已婚纳税人经夫妻双方约定,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 - 婚前购房扣除处理: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的,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 - 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5] - 操作流程: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入“住房贷款利息”填报页面,依次核对信息、填写房屋及贷款详情、上传证明材料、设置扣除比例 [6][7]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每月工资发放时享受扣除,或选择“年度自行申报”在年度汇算时一并享受扣除 [8] - 重要提示: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只要系统中存在扣除记录,不得就其他房屋再享受该优惠 [9] - 扣除互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0] - 组合贷款资格:采用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方式购买的住房,只要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按照首套房屋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即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0] 数电发票红冲操作流程 - 核心观点:纳税人开具数电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部分红冲,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红字发票开具”模块进行操作 [17] - 情形一(蓝字发票未确认):若蓝字数电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可由开票方直接发起红冲流程并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19][21] - 情形二(蓝字发票已确认):若蓝字数电发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红冲流程,但需经对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22] - 开票方发起流程(以销售方为例):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红字发票业务”功能界面,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查询并选择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原因并提交 [23][25][27] - 受票方确认流程:受票方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功能,查询待处理确认单,查看后选择“确认”、“拒绝”或进行撤销 [29][30] 企业所得税扣除相关规定 - 公益性捐赠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33][34] - 不得扣除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法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均不得扣除 [34]
@非营利组织,这些收入不能免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5 09:1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止业川寺优光忧以宋个 王主任,咱们经营实体店铺属 于非营利组织从事经营活动, 取得的收入属于营利性活动收 入,不符合免税条件。 此外,像上周举办的收费培训活 动也同样属于经营活动,这些业 入需要单独核算,否则,无法区 分的收入需要全额缴税。 政策小贴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giu 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 收入: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五 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四) 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 收入, 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 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 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府补助收入属于免税范围, 众府市场长周节 2008-02-26 这个很明确嘛,咱们上在线线 办的残障服务活动,区残联给 咱们支付的50万活动经费,肯 定可以免税! 王主任,这50万也不能免税! 既是政府给的,又是公益 关活动支出,为什么不能 免税? 主任,您混淆了 "政府购买服务收入" 和"政府补助收入" 这两个概念了。咱 们是承接了区残联的采购项目,才办的 这个助残活动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合规经营进阶指南(四)| 机构与人员信息采集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4 21:3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92 进入功能后,点击"我是涉税专业服务机 构"。 11 Adaptex and the street of the states Chin, Enclude Electronic in #D 图 录入完基本信息界面数据,点击"从业人 员"。 xing (rais) II || II t was a ta 4 点击待确认从业人员后的"编辑"。 : DIE ts 目) 录入相关信息后,根据录入的资格证书上传对 应的证书资料,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 g be 11 l | | | | -- oma a la 点击"新增"可继续添加从业人员,全部填写 完毕后,点击"提交"。 回- g T 提交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 )信息采集 完成。 供稿: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支持单位:广州市税务局 来源广东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 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 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 增值税。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 ...
合规经营提醒 | 印花税申报时这些问题请规避!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08 09:1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常见问题一 计税依据确认不准确 01 | 以含税价作为计税依据 仅 错误表现 纳税人直接按含增值税的合同总价计税。 (✓ 合规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8 第五条规定: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 明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 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 ( 股本 )、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02 | 计税依据未包含未列明金额 (× 签订的合同上未列明金额,纳税人认为可以忽略不 计税。 (✓ 合规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8 第六条规定: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 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 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 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常见问题二 特殊情形处理不当 01 合同取消错误期望退税 (× 错误表现 合同未履行,纳税人以为已缴印花税可退或抵税。 ▽ 合规提醒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