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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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标风暴下的天玑科技 十三年上市路为何走到悬崖边?
搜狐财经· 2025-12-30 17:38
起诉书的墨迹未干,资本市场的判决已先至。腰斩的股价、三连亏的业绩、高悬的质押盘背后,一场由 串标引发的企业生存危机正在全面爆发。 2025年12月22日,天玑科技(300245.SZ)一纸《关于收到起诉书的公告》,将公司拖入新一轮舆论旋 涡: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串通投标罪"对上市公司及三名时任责任人提起公诉。 尽管公司反复强调"生产经营正常",但资本市场却选择用脚投票——12月23日早盘,天玑科技低开 5.7%,全天换手率仅2.4%,创下近半年新低13.01元,距离今年2月27日盘中历史高点29.13元已腰斩。 这也意味着,一场始于高管个人的法律风波,在历时近两年后,性质已演变为可能撼动公司根基的"单 位犯罪"指控。 个人责任到单位被诉,"串标案"浮出水面 从个人责任到单位被诉,天玑科技的"串标案"走过了漫长的22个月。把时间拨回2024年2月27日,天玑 科技原董事长苏玉军被上海警方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刑事拘留。次日,公司紧急发布苏玉军辞去所有职务 的公告。与此同时,苏玉军的儿子苏博火线接任董事长。2月29日,深交所连夜下发关注函,追问"案件 是否涉及公司业务""控制权是否稳定",公司仅回复"暂无证据表明 ...
三堂会审丨准确认定单位受贿和私分国有资产罪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0-29 08:20
案件核心事实 - 某国有市政工程监督管理单位A市市政管理处及其改制后的A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2010年至2023年间以单位名义向施工公司收取“管理费”共计1亿余元 [6] - 单位负责人张某与高管高某共同商议决策,将收取的1亿余元中的1200万元现金专门保管,并将其中的1100万元以补贴名义分发给员工 [6] - 张某个人还利用职务便利,在2015年至2024年间为某建设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25万元 [5] 法律定性分析 - 张某与高某的共同商议行为被认定为代表单位意志的“单位决策”,因其目的是为单位增加收入,且所得利益归单位所有,符合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9][11] - 单位收取“管理费”的行为被定性为单位受贿罪,而非贪污罪,因其本质是“权钱交易”,财物来源于施工公司而非公共财物,且收益主要用于单位经营 [13][14][15] - 将单位受贿所得中的1100万元私分给员工的行为被单独定性为私分国有资产罪,因该资金虽为违法所得,但已由国有单位实际支配,属于国有资产 [16][18][19] 案件查处与判决结果 - 张某于2024年5月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于2025年1月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 [7] - 法院一审判决A市市政管理处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500万元 [8] - 张某因单位受贿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70万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