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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人类降临
36氪· 2025-06-19 17:52
人工智能与人类共同进化 - 人工智能时代的时间尺度被压缩,人类需在极短时间内应对复杂挑战 [22] - 生物工程尝试通过人脑芯片实现物理互联,增强生物与数字智能的交流 [25] - 脑机接口(BCI)可能成为人类与机器共生的中间阶段 [26] 人工智能伦理与风险 - 自我改造可能导致人类失去生物特性,陷入对人工智能的依赖 [26][30] - 集体无知风险:人类可能无法察觉与人工智能的融合 [31] - 类人人工智能可能拥有自我意识和利益,与人类价值观冲突 [34] 人工智能控制与道德编码 - 基于规则的系统与强化学习是当前协调人工智能行为的两类方法 [36][37] - 需将人类法律、伦理规范分层嵌入人工智能系统,从国际协议到社区规范 [39][41] - 人工智能需通过观察人类行为学习"共识",补充成文规则的不足 [40] 人类定义与尊严 - 尊严定义为人类与生俱来的品质,需明确以指导人工智能理解人性 [51][52] - 人工智能可能模拟人类特质,但无法真正获得尊严或道德主体性 [54] - 人类需持续发展自身定义,防止在人工智能时代丧失身份认同 [48][55] 未来发展方向 - 人性化人工智能开发是首要任务,需确保其符合人类道德标准 [56] - 个体自我工程改造可能使部分人类匹配人工智能能力,但需自愿选择 [57] - 人类与人工智能需相互赋能,通过持续工程实现共同进化 [57]
人造人类降临
腾讯研究院· 2025-06-19 16:24
人工智能时代的战略原则 - 20世纪重大历史事件塑造了国际体系基础,包括两次世界大战、帝国衰落和技术扩张[6] - 当前面临全球不平等、地缘政治对抗和人工智能压缩时间窗口等复合挑战[6] - 战略核心问题是人类与AI的相互进化方向选择:人类更像AI或AI更像人类[7] - 共同进化理论适用于生物与人工系统的交互,类似蜂鸟与花朵的协同演化[14] 生物工程与脑机接口技术 - 脑机接口(BCI)技术正推动生物智能与数字智能的物理连接[11] - 神经工程可能发展为人类与AI的真正共生关系,超越个体改造阶段[12] - 基因改造人类以匹配AI能力的设想存在伦理风险,可能导致物种分裂[15] - 自我改造可能使人类丧失生物特性,但不改造又可能落后于AI发展[12] 人工智能伦理与安全架构 - 基于规则系统和强化学习是当前AI行为管理的两大主要方法[23] - 需要建立分层治理架构:从国际协议到社区规范的层级约束[29] - 共识(doxa)机制比强制规则更有效,需让AI自主吸收人类行为准则[27] - 建议建立"接地模型"验证体系,由监督式AI监控其他AI行为[31] 人类定义与尊严标准 - 尊严定义为脆弱但能行使自由选择权的生命体固有品质[44] - 需明确人类与AI的本质区别,包括死亡意识、情感体验等独特性[45] - 文学角色类比说明AI即使模拟人性也不具备真实道德主体地位[46] - 人类定义需要动态发展,但当前急需建立基准线指导AI开发[47] 产业协同与技术治理 - 谷歌、微软等科技巨头高管参与制定AI发展战略[52][53] - 建议公私合作模式:企业开发、政府监管、学术机构验证的三方协同[31] - 全球数字互联性使得任何地区的危险AI都可能造成跨国威胁[37] - 需要建立民主包容的训练数据集和透明的模型验证流程[32]
基辛格遗世之作:AI 吞噬世界下的人类丨CV荐书
投中网· 2025-03-30 11:39
人工智能时代与人类价值 定义人类 - 随着机器具备更多人类特质,人类与机器的界限将变得模糊,需要明确区分两者的核心属性以指导人工智能发展[4] - 提出以"尊严"作为定义人类的核心属性,其内涵包括:脆弱性、自由意志、道德选择能力,并强调尊严一旦获得即不可剥夺[5] - 康德哲学中的尊严概念被引用为理论基础,即人类作为道德主体的固有价值,但质疑人工智能能否满足该标准[5] - 人工智能无法真正拥有尊严,因其缺乏出生/死亡体验、情感波动及自由选择能力,最多只能模拟人类特质[6] 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共存挑战 - 需在战略层面保持人类道德控制,同时在战术层面赋予AI自主决策权以实现技术效益[7] - 提出"人性化AI"开发与"人类自我工程改造"两条并行路径,但强调后者必须基于个人选择而非强制进化[8] - 指出过度控制AI将限制发展潜力,而完全放任则可能导致人类被动化,需通过动态定义人类概念来平衡两者[8] - 最终目标是建立人类与机器智能相互赋能的共生关系,要求双方持续深化对彼此本质的理解[8] 技术哲学思考 - 强调仁慈等人类特有品质难以被算法规则化,但可通过迭代学习被AI部分吸纳[5] - 文学角色类比揭示AI的本质是模拟而非真实人类体验,如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不具备生理感知能力[6] - 承认现有定义存在局限性,但坚持必须立即启动对人性核心要素的系统性界定工作[6] 注:内容提炼自基辛格、施密特和蒙迪合著的《人工智能时代与人类价值》,聚焦于技术伦理与人类身份定义的交叉领域[2][4][5][6][7][8]
基辛格遗世之作:AI 吞噬世界下的人类
AI科技大本营· 2025-03-19 09:49
人工智能与人类价值的定义 - 随着机器具备更多人类特质,人类与机器的界限将变得模糊,需要明确区分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定义[3] - 建议通过定义"尊严"作为人类的核心属性,为人类价值设定底线而非上限[3] - 康德的尊严概念强调人类作为道德推理主体的固有价值,人工智能是否能满足这一要求尚待探讨[3] - 人类需要重新界定自身属性,包括能动性、好奇心和自由等特质,以确保在机器学习过程中传递适当的人类概念[3] 人工智能的局限性 - 人工智能本身可能无法拥有尊严,因为它们不具备出生、死亡、不安全感或恐惧等人类特质[4] - 即使未来人工智能能展现个性、情感等特质,从道德意义上讲它们仍非真实人类,类似于文学角色[4] - 人工智能无法真正体验人类的生理感受或做出全新选择,它们受限于代码和硬件构成[4] 人机协作的未来方向 - 需要在战略层面以人类道德为基础进行控制,同时将战术控制权交给更高效的人工智能系统[5] - 过度依赖不可扩展的控制形式可能助长不安全人工智能的发展,建议将人类融入人工智能团队内部工作[5] - 开发人性化人工智能是首要任务,但也需探索"人造人类"的潜在作用,前提是出于个人选择[5] - 在人工智能时代,需要在"自我设计"与"与创造物相一致"之间找到平衡,避免陷入被动或限制潜能[5] - 理想未来是人类智能与机器智能相互赋能,这需要双方充分了解对方,并持续定义和共享人类概念[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