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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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2 00:18
提名委员会组成结构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成员 [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通过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2]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及程序 并对人选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 [2] - 就董事提名任免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及其他法定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 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理由并进行披露 [2] 决策程序机制 - 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条件 程序及任职期限 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 - 通过内部交流 市场搜寻等方式广泛搜集人选 并形成书面审查材料 [3][4] - 需召开会议对拟任人选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最终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 [4] 议事规则要求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 临时会议可经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4]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 决议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5] 附则与效力说明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修改需遵循相同程序 [6] - 细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执行 [6]
新劲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38
公司治理结构 -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 [1]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2] 委员提名与任期 - 委员提名方式包括三种:由董事长提名 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或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 - 委员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时 董事会应尽快补选新委员 在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前暂停行使职权 [2] 会议召集机制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 或经委员提议后召开 主任委员收到提议后十天内必须召集会议 [2] - 会议通知需提前七天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发出 包含会议日期、地点、事由和议题等信息 [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3] 议事与表决规则 - 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5] - 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也可通过传真或网络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 [5] - 委员与议题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 回避后不足规定人数时需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 候选人审查程序 - 审查程序包括:与股东交流研究需求 从股东/内部/市场搜寻人选 了解人选背景资料 征求本人意见 召开会议审查资格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 - 需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职业、学历、职称、品德、工作经历和兼职情况 [4] - 若候选人对提名表示不同意 不得将其作为候选人选 [4] 会议记录与信息披露 - 会议应当有记录 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6]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时 需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委员会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1] - 非委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并进行解释说明 但没有表决权 [4] 补充规定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决策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修改程序相同 [6]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存在抵触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7]
平安电工: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提名委员会设立依据与目的 -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高级管理人员产生机制而设立提名委员会 [1] - 委员会设立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2] - 主要职责为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 并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 [2] 委员会人员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半数(≥3名) [3] - 委员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连选可连任 独立董事辞职需继续履职至新委员就任 [7]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任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解建议 [9]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 [9]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12] 会议召开机制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视频/电话等通讯方式 [14] - 常规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 [15]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时间、地点、议题、联系人及通知日期等要素 [6][17] 决策程序规范 - 需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20] - 选任程序包括内部需求研究、人才物色、资格审查及董事会建议等六步骤 [21] - 需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后方可纳入候选名单 [5] 表决与记录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半数通过 [22]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行使表决权 但每次仅限委托一人 [2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为10年 [29] 附则说明 - 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程序相同 [32] - 规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