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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韵:这场司法博弈,不仅关乎美国关税战走向
新浪财经· 2026-02-24 06:47
美国关税政策法律依据的转变 - 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总统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的关税违法,该法历史上从未被用于征收关税,其条文也未提及关税或税收[1][2] - 裁决后美国政府迅速切换法律依据,转而依托《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等法律条款推进关税战,并考虑使用《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等多部法律[3] - 美国贸易代表表示政府将继续推行关税政策,不会退出与英国、欧盟、日本、瑞士等已达成的贸易协议[3] 关税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与影响 - 总统在最高法院裁决公布当天宣布对所有国家和地区商品加征10%关税,并在不到24小时内将税率上调至15%[1] - 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已征收的关税总额高达约1750亿美元,依法需退还,但退还对象、方式及资金来源存在巨大难题,可能扩大联邦财政赤字[3] - 为应对法律程序所需时间,美国政府动用了可立即生效的《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该条款允许在150天内征收高达15%的关税[4] 政策变动引发的市场与经济不确定性 - 美国国债已突破38万亿美元,市场维持约4%的利率水平部分源于投资者相信关税能创造稳定财政收入,而最高法院裁决对此构成挑战[4] - 未来若启用301条款等法律工具重新发起关税战,通常需要超过6个月的调查与听证过程,导致政策存在空窗期与不确定性[4] - 法律依据的切换及122条款在150天内的使用前景,使美国国内企业、进口商及盟友企业陷入巨大的短期不确定性[4] 美国政治体系与权力结构的博弈 - 最高法院的裁决被视为对总统行政权的一次明确约束,强调在税收与关税领域必须获得国会明确授权,否则违宪[2] - 此次事件是美国政治体系内一次关于“权力边界”的测试,总统试图扩大行政权以绕开国会,将贸易政策完全纳入白宫控制[5] - 最高法院的判决被认为是自尼克松“水门事件”以来,美国司法系统对总统权力最明确的一次约束,其意义远超关税战本身,关乎美国宪政制度底线与经济治理方向[5][6]
突发,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美高层对等关税和芬太尼关税违法!
搜狐财经· 2026-02-21 15:22
法律裁决核心内容 - 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裁定,美高层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单方面征收高额关税的做法违法,超越了法律授权范围 [1] - 首席大法官指出,美高层未能提供法律依据证明其拥有不受限制设定关税金额、期限和范围的权力 [1] - 此次裁决被视为美高层自开启新任期以来遭遇的一次罕见挫败 [1] 受影响的关税措施 - 裁决主要针对两类特定关税:针对不同地区的差异化“对等关税”以及针对周边及相关贸易伙伴部分商品的惩罚性关税 [4] - 依据其他法律征收的钢铁和铝产品关税目前依然有效,但此裁决削弱了美高层在贸易政策上的行政自由度 [4] - 裁决明确了总统在经济紧急状态下的权力边界,叫停了其试图绕过立法机构直接行使征税权的行为 [4] 政治影响与市场信号 - 法律裁决在中期选举临近的关键时刻引发当地政坛剧烈震荡 [7] - 裁决短期内难以彻底扭转既定的贸易保护主义走向,但其传递出的政治信号不容忽视 [7] - 对于美高层而言,来自体制内部的制衡打击了其政策执行力,并可能动摇其核心支持团体的信心 [9] - 俄高层及相关国际观察家正密切关注此事,评估其对全球供应链和多边贸易规则的深远影响 [9] - 裁决被视为美高层在中期选举前的一项指标性挫败,大概率影响其支持率,并对核心政治主张产生实质性负面影响 [9]
经观社论|乐见遏制趋利性执法新举措
经济观察报· 2025-11-08 15:18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新规 - 江浙沪皖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全国首个针对“远洋捕捞”式执法的区域协同机制《严格规范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异地执法行为八项举措》[2] - 《八项举措》明确了异地执法的概念,规范了案件协查程序,实行同级协查,要求提前告知和陪同执法,并对依法获取的证据互认法律效力[3] - 文件要求慎用行政强制措施,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建立案件会商制度以解决管辖争议,并强化异地执法监督,旨在防止“过罚不当”和趋利性执法[3] “远洋捕捞”式执法的危害与成因 - “远洋捕捞”式执法被视作损害民营经济、破坏营商环境、侵蚀法治根基的顽疾,其表现为权力机关跨省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或划转外地企业及企业家个人财产[2] - 违规与趋利性执法的成因与部分地区,尤其是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面临的财政压力密切相关,财政压力越大的地区,罚没收入增长往往越快[4] - 趋利执法暴露出公权力的异化,当执法者沦为地方财政的创收工具,权力就脱离了法治约束,丧失了正当性,体现出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攫取型”执法思维[4][5] 中央层面的政策背景与法律支持 - 2024年9月26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督行为”,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应规范异地执法行为[2]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已陆续出台文件,从审判监督、案件督办和管辖规范等多方面对跨区域执法提出明确要求[2] - 今年5月20日开始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并明确规范异地执法行为[3] 民营经济信心与营商环境建设 -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升营商环境的目标面临挑战,重建民营经济的信心绝非易事,信心贵过黄金[1][5] - 唯有严守权力边界、筑牢产权保护底线,才能守住市场经济的发展成果[1][5] - 地方财政压力应通过科学治理手段予以化解,不能以牺牲市场公平和公民权利为代价,否则将损害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