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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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 涉及药物、交通多个领域
央视网· 2025-10-01 09:17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规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于10月1日起施行 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管控、保护、优化调整及质量建设作出具体规定 [1][3] - 在依法实行严格保护的同时 建立“优进劣出”管理机制 在保持红线整体稳定的前提下 明确允许优化调整的情形、程序和规则 以兼顾耕地保护的刚性和农业生产的灵活性 [3] 铁路民航电子化进程 - 自10月1日起 铁路和民航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5] - 铁路旅客可在行程结束或办理退票、改签之日起180日内 通过铁路12306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5] - 民航境内航线全面停止提供纸质行程单 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 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等服务渠道取得电子行程单 [5]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0月15日起施行 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公平竞争规则 [6][8] - 针对平台“全网最低价”等流量争夺策略 新法规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以遏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8] 中国药典标准更新 - 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为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核心 [9] - 新版药典共4部 收载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 新增品种159种 修订1101种 总收载品种达6385种 [11] - 新增通用技术要求69个 修订133个 指导原则新增33个 修订17个 制修订数量占收载总数约55% 旨在提升对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品种的覆盖及药品质量可控性 [11] - 自10月1日起 药品处方生产工艺、原料药药用辅料等的注册申请、生产检验和监管均需符合新版药典要求 [13]
10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中国基金报· 2025-09-29 10:17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 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聚焦数字经济时代恶性竞争问题 包括平台强制低价 拖欠账款和数据侵权等行为 [1] - 明确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新媒体账号 应用程序名称或图标 规范搜索关键词滥用行为 禁止帮助他人实施混淆 [1] 交通运输电子发票改革 - 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自10月1日起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 保留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 [1] - 增加线下电子发票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 为老年人和脱网人群提供便利 [1] - 民航境内航线自10月1日起统一使用电子行程单 不再提供纸质行程单 [2] - 设置过渡期至2025年9月30日 过渡期内电子与纸质行程单均可使用 [2] 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 市场监管总局《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自10月10日起施行 采用批量公告方式 公告期限90天 [3] - 对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相关部门 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即终止强制注销程序 [3] - 对失联公司可采用公告送达方式 强制注销程序终止或恢复登记满三年后可再次启动程序 [3]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共四章五十条 [4] - 要求网络销售企业展示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 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包括机构设置 人员培训和销售记录等重点内容 [4]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首次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规定 [6]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划定储备区 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来源 [6] - 优先划入储备区的包括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 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等六类情形 [6] 伤残抚恤管理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伤残证件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6] - 证件有效期按年龄分段:15周岁以下5年 16-25周岁10年 26-45周岁20年 46周岁以上长期 [6] - 证件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可申请换发 遗失需登报声明作废 [6] 动物检疫管理 - 新版动物检疫标志自2025年10月1日起启用 旧版于202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7] - 要求生猪胴体全覆盖加施检疫标志 加快推进牛羊胴体加施 逐步扩大其他产品覆盖面 [7] - 只需选择一类动物检疫标志加施于畜禽产品 [7]
10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中国基金报· 2025-09-29 09:32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聚焦数字经济时代“内卷式”恶性竞争 [2] - 法条明确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新媒体账号、应用程序名称或图标,并规范搜索关键词滥用行为 [2] - 修订内容强化事前预防与公平竞争价值导向,针对平台强制低价、拖欠账款、数据侵权等行为 [2] 交通出行电子化 - 全国铁路自10月1日起全面使用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同时增加线下电子发票申请渠道 [3] - 民航境内航线旅客运输服务自10月1日起统一使用电子行程单,设置过渡期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后不再提供纸质行程单 [4] 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自10月10日起施行,明确对拟强制注销公司登记采取批量公告方式,公告期限为90天 [6] - 办法规定对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若相关部门、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则终止强制注销程序 [6] - 对于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失联公司,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且公司被恢复登记满三年后可再次启动强制注销程序 [6]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四章五十条 [8] - 规范要求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企业展示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并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8] -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重点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培训、软硬件设备、体系文件、网络销售记录和运输等内容 [8]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有关规定 [9] -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9] - 优先划入储备区的耕地包括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等六种情形 [10] 伤残抚恤管理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明确伤残证件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11] - 伤残证件有效期根据年龄划分:15周岁以下为5年,16至25周岁为10年,26至45周岁为20年,46周岁以上为长期 [11] - 持证人可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换发,证件遗失需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11] 动物检疫管理 - 新版动物检疫标志自2025年10月1日起启用,旧版标志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12] - 新规要求切实抓好动物检疫标志加施工作,确保在生猪胴体全覆盖,并加快推进在牛羊胴体加施 [12] - 对畜禽产品加施动物检疫标志时,只需选择一类动物检疫标志 [12]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公布
央视网· 2025-09-01 14:33
政策核心内容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正式公布 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1] - 明确提出建立“优进劣出”管理机制 优化调整原则为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生态改善 [1] - 目标为逐步提高永久基本农田中优质耕地的比例 [1] 政策具体机制 - 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有关规定 [1] - 完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具体规则 [1]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公布
央视网· 2025-09-01 01:17
政策发布与实施 - 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1] - 该办法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1] 核心管理机制 - 明确提出建立“优进劣出”管理机制[1] - 优化调整需遵循“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生态改善”的原则[1] - 目标是逐步提高永久基本农田中优质耕地的比例[1] 具体规则完善 - 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有关规定[1] - 完善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具体规则[1]
我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有了管理办法
新华网· 2025-08-31 18:25
政策核心与实施时间 - 为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并缓解制度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问题,《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将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1] - 该办法由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依据土地管理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1] 政策主要内容与机制 - 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红线优化调整的主要补划来源 [1] - 办法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管控、保护、优化调整、质量建设等作出具体规定 [1] - 建立“优进劣出”管理机制,在红线整体稳定的前提下,明确允许优化调整的情形、程序和规则,以兼顾耕地保护的刚性和农业生产的灵活性 [1] 政策出台背景与目的 - 针对各地严格执行保护制度但存在刚性有余弹性不足,难以满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经济发展需求的问题 [2] - 为地方预留合理的自主空间,解决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存在的划定不合理、零星破碎等实际问题 [2] - 建立纠错机制,回应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个别永久基本农田误划问题 [2]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公布 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央视网· 2025-08-31 10:02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于近日正式公布,并将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1][27] - 政策出台旨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 - 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全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低于15.46亿亩,目前各地已将保护目标全部落实到地块并上图入库 [18] - 政策核心是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的管理机制,在确保保护任务不突破的前提下,对布局进行正向优化,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至名归 [19][21]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与管控 -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需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3] -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过程中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4] -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予保留,确需调出的应确保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不扩大且总面积不减少 [5] -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堆放固体废弃物、填埋垃圾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6]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 - 政策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将其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红线优化调整的主要补划来源 [7][21] - 六类优质耕地应优先划入储备区,包括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且质量高于地区平均水平的耕地等 [8] - 省级政府需定期评估辖区内耕地资源分布与质量状况,合理确定市、县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并进行动态调整 [9] - 储备区内耕地在被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前,不按永久基本农田管理 [10] 质量建设与监测评估 - 县级以上政府需加强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建设高标准农田,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 [11] - 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提升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推进有机质提升、保护性耕作、退化耕地治理等工作 [11] - 建立永久基本农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体系,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需建立质量档案并定期发布质量信息 [11] - 永久基本农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信息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及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 [11] 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机制 - 在坚持整体稳定、确保保护任务不突破的前提下,可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生态改善”的原则对布局进行正向优化调整 [13][23] - 优化调整情形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集体经济组织配套设施建设等有利于耕地保护和农业生产的需求 [14][15][16][23] - 调整原则上应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个别无法落实的可按省级规定统筹,并要求储备区耕地超过保护任务1%比例时才可启动调整 [13][17][23] - 优化调整需编制调整补划方案,按规定程序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更新国家级数据库 [14][15][16][24] 特殊情形占用与纠错机制 -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军事国防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确难避让红线的,需依法由国务院批准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20][24] - 战略性矿产及地热、矿泉水等不造成耕地损毁的非战略性矿产,允许在永久基本农田上设立矿业权,已有矿业权可办理延续变更 [22] - 因技术误差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可由县级主管部门认定,经省级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更新数据库,涉及补划的在年度评估中统筹落实 [25] - 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保护红线等方式规避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的审批 [26]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快讯· 2025-06-20 21:30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 核心观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旨在统筹耕地保护与农民利益及农村产业发展的关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