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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数据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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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因环保数据造假被罚 兴源环境回应:涉事方相关业务已取消
中国经营报· 2025-08-29 18:51
公司环保事件及处罚 - 全资子公司漳州兴源水务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法院判处罚金50万元 [2] - 公司总经理吴某国和生产运营经理王某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和一年五个月 均缓刑执行 [2] - 违法行为为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插入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瓶中 导致在线数据失真 [2] 公司业务调整 - 公司与相关政府方签订协议 提前终止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 并由政府进行回购 [3] - 终止原因为进水浓度长期超过设计处理能力 无法保证污水稳定达标 [3] - 涉事子公司相关业务已取消 预计对生产经营及下一年度营收影响有限 [3] 公司财务状况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72亿元 同比增长2.74% [3] - 归母净利润亏损3493.04万元 同比亏损收窄60.34% [3] - 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1.19亿元 同比下降27.97% [3] 公司经营状况 - 压力机等主营业务运行稳定 订单量有所增长 [3] - 新兴业务顺利推进 部分业务发展态势良好 [3] - 亏损涉及具体减值情况及其他零散因素 非单一原因导致 [3]
兴源环境环保数据造假案落锤:子公司干扰监测设备一审被刑事定罪
新浪证券· 2025-08-28 17:48
法律判决与处罚 - 子公司漳州兴源水务因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被诏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判处罚金50万元 总经理吴志国和生产运营经理王登科分别获刑一年八个月和一年五个月 均缓刑 [1] - 执法检查发现化学需氧量及氨氮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被插入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瓶 导致在线数据严重失真 构成干扰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系统 [2] 特许经营权终止与财务影响 - 诏安县政府以约2895万元提前回购并终止城东污水处理厂29年BOT特许经营权 回购完成后将启动对漳州兴源的注销程序 [1] - BOT项目账面资产净值约4000万元 预计一次性减值损失超1000万元 [2] - 漳州兴源系非重要子公司 2024年贡献营收不足1% [2] 运营历史与监管背景 - 项目自2019年投运以来多次超标排放 因进水浓度长期超负荷且工艺调整无效 [2] - 政府因此启动提前回购条款 [2] - 公司年内另有PPP项目虚增收入被罚200万元的前科 [2] 市场反应与潜在风险 - 消息公布次日股价低开3% 收于2.70元 市值42亿元 [1] - 市场担忧该事件可能触发更多项目提前解约及监管处罚 [1] - 监管层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项目合规风险及持续经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2]
没连废水口,采集水样实为“不明液体”!污水处理公司环保造假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8 13:21
公司事件概述 - 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漳州兴源因污染源监测数据造假被法院判处罚金50万元 总经理和生产运营经理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和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 [1][2][3] - 子公司运营的城东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权被政府提前终止 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以评估价值约2895万元回购项目权益 [1][4][5] 环保数据造假案件细节 - 2024年3月7日诏安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未连接废水总排口 实际采集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瓶样本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2] - 法院认定总经理吴志国和生产运营经理王登科授意指使他人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系统采样 [2] - 涉案塑料瓶被没收 [3] 项目运营与终止背景 - 城东污水处理厂2016年6月签订29年特许经营协议 2019年6月正式运营 [4] - 进水浓度长期严重超过设计处理能力 虽经工艺调整仍无法保证污水稳定达标 [4] - 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系基于战略规划和未来收益评估 完成后将启动子公司注销程序 [5] 公司声明 - 漳州兴源被定义为非重要子公司 该事件不会对兴源环境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没有连废水口,采集水样实为“不明液体”!污水处理公司环保造假,总经理被判刑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8 13:16
刑事判决与法律后果 - 全资子公司漳州兴源因污染源监测数据造假被诏安县人民法院判处罚金50万元 [1][5] - 子公司总经理吴志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 生产运营经理王登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 [5] - 违法行为涉及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监测设备采样管接入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瓶 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4][5] 特许经营权变更 - 城东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权被政府提前终止 该项目特许经营期原为29年(2016年签订)[6][9] - 终止原因为进水浓度长期严重超过设计处理能力 无法保证出水稳定达标 [9] - 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以约2895万元价格回购项目权益 [10] 公司运营影响 - 兴源环境表示漳州兴源为非重要子公司 事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 公司拟在回购完成后启动对漳州兴源的注销程序 [10] - 特许经营权终止决定基于战略规划和未来收益评估 [10]
兴源环境爆丑闻:子公司干扰监测设备一审被刑事定罪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8 10:03
核心事件概述 - 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漳州兴源因干扰污染源监测设备被刑事定罪 判处罚金50万元 总经理及生产运营经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1][4][5] - 子公司运营的城东污水处理厂29年BOT特许经营项目遭政府提前回购并终止 回购金额约2895万元[1][6][10] - 公司声称该子公司为非重要子公司 事件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1] 法律判决细节 - 违法行为涉及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监测设备采样管接入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瓶 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4][5] - 法院认定子公司违反国家规定 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5] - 直接责任人总经理吴志国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 生产运营经理王登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5] 项目终止原因 - 特许经营项目提前终止主因进水浓度长期严重超过设计处理能力 无法保证出水稳定达标[10] - 项目于2016年6月签署 特许经营期29年 2019年6月正式运营 实际运营约5年后终止[6][10] - 终止协议由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共同签署[10]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声称终止决定基于战略规划及未来收益评估 后续将启动子公司注销程序[11] - 涉案扣押物(塑料瓶)被法院没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