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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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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密集调整,部分收益上限不足3%
新浪财经· 2026-02-28 08:40
银行理财业绩比较基准调整趋势 - 近期多家银行理财公司密集调整旗下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将原有数值型或区间型基准更换为挂钩指数型或市场利率型基准 [1][2] - 调整涉及的公司包括招银理财、兴银理财、上银理财等,调整原因普遍解释为“当前市场各类资产收益水平变化”及“市场环境、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表现”等因素 [1][2][4] - 此次调整亦是为今年9月1日即将实施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做准备 [1][7] 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具体案例 - 招银理财将“招睿日开30天滚动持有1号”的业绩比较基准由“2.00%-3.70%(年化)”更换为“30%×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70%×中债0-3个月国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2][3] - 兴银理财将“稳添利周盈62号”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年化1.85%-3.65%”更换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40%+人民银行7天通知存款利率*60%” [4] - 上银理财将“恒盈”系列某期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由“1.40%-2.00%”更换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70%+活期存款利率×30%” [5] - 民生理财调整了“贵竹固收增利天天盈11号”的业绩比较基准,将固定部分由“1.5%(年化)”下调为“1.1%(年化)”,挂钩部分仍为“10%*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5][6] 业绩比较基准的直接下调 - 今年以来,农银理财、中邮理财、民生理财、兴银理财、上银理财等多家公司直接下调了部分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 [8] - 农银理财将“农银安心·灵动7天”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从“2.2%至3.2%(年化)”调整为“1.7%至2.2%(年化)”,收益上限降幅达100个基点 [8][9] - 中邮理财将“财富鑫鑫向荣”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由“3%至4%(年化)”调整为“2.5%至3.5%(年化)” [9] - 民生理财将“贵竹固收增强两年定开2号”的业绩比较基准从“4.0%-6.0%”大幅下调为“2.6%-3.1%” [9][10] 调整的背景与驱动因素 - 市场利率环境变化是主要驱动因素之一,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下,市场利率中枢整体下移,作为理财产品底层资产的债券收益率持续下行 [11] - 监管政策引导是另一关键因素,《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业绩比较基准需保持连贯性,而挂钩指数基准的连贯性更好 [7][11] - 调整是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的体现,旨在使收益随市场波动,打破刚性兑付预期 [11] 调整的影响与行业意义 - 专家认为,将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挂钩指数型有利于提高产品透明度,优化风险控制,并增强市场竞争力,指数基准相较于区间基准能更准确反应市场,收益确定性更高 [1][7] - 调整也反映了监管对信息披露的强化,新规要求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若因投资策略等重大变化确需调整,需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7] 理财市场当前表现与对比 - 普益标准统计显示,今年1月全国银行理财市场现金管理类产品收益指数整体下行,截至1月30日该指数为45.54点,较上月环比下降1.99点 [13] - 同期,全国银行理财市场固收类产品收益指数为110.75点,环比上升0.31点,涨幅0.28% [13] - 尽管理财产品收益承压,但与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相比仍具吸引力,当前部分银行一年期定存利率已跌破1% [14] - 中邮证券研报指出,在存款利率下行背景下,理财产品仍具备承接低风险资金、实现稳健收益的重要功能 [14] 行业其他动态 - 除了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近期多家银行及理财公司亦下调了产品固定管理费、销售服务费等,进行阶段性费率优惠让利投资者 [14] - 例如,招银理财某款固定收益类产品管理费率由0.15%降至0%,优惠期为1月14日至3月31日 [14]
“区间”退场 指数登台: 理财产品业绩“参照系”被悄然重写
文章核心观点 - 为响应将于9月1日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多家银行理财公司正密集将旗下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从区间型调整为挂钩指数型,旨在使基准更及时反映市场变化并减少未来被动调整 [1][3][8] - 此次行业性的“换锚”转型,使理财公司面临在有限时间内完成大量产品重构的系统与人力资源压力,以及投资者教育方面的重大挑战 [1][6][8] 理财产品调整动态 - 近期,招银理财、兴银理财、恒丰理财等多家公司密集调整多只固收类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涉及日开型、滚动持有型、最短持有期型、定开型等类型 [2][9] - 招银理财将“招睿日开30天滚动持有1号”的业绩比较基准从年化收益率2.00%-3.70%,调整为“30%×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70%×中债0-3个月国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变更自3月10日生效 [2][10] - 兴银理财将“稳添利日盈增利6号日开固收类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年化收益率2.00%-2.70%,变更为“人民银行7天通知存款利率”,变更自2月9日生效,并为原投资者提供了选择权 [2][10] 监管新规驱动因素 - 调整的核心动因是响应9月1日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该办法要求管理人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确需调整需严格履行程序并披露 [3][11] - 此前受市场利率持续下行影响,理财公司频繁下调区间型业绩比较基准的做法与新规要求不符,例如农银理财于1月12日下调多只产品基准,部分产品下限与上限分别调降50个基点和20个基点 [3][11] - 监管禁止的是“随意调整”,当前因债券市场收益率下行进行的调整被视为市场重大变化下的合理操作 [4][12] 行业转型方向与计划 - 行业正从区间型或数值型业绩比较基准转向挂钩指数型,以从机制上解决频繁调整难题,因其波动与底层资产收益率同步 [4][12] - 多家理财公司采取“能调尽调”原则,计划在9月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存量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尽量调整为挂钩指数型,例如挂钩7天通知存款利率并上浮若干基点 [4][12] - 新发产品也基本会采用挂钩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行业后续大概率会转向该方式以保证基准基本稳定,避免因市场波动频繁调整 [4][5][12] 理财公司面临的挑战 - 理财产品数量众多,在9月1日前完成全量产品梳理对理财公司的系统和人力资源构成较大压力 [6][13] - 投资者对挂钩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的认知尚不充分,难以直观理解其对应的风险与收益水平,需要理财公司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教育 [6][13] - 历史形成的对直观区间型基准的依赖影响了投资者认知,尽管净值型产品已明确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但业绩比较基准仍是投资者关键的参考依据和比较指标 [6][13][14] 投资者认知与接受度 - 业绩比较基准向挂钩指数型转变,显著提高了普通投资者的理解成本,例如“7天通知存款利率”、“中债0-3个月国债财富指数收益率”等指标,投资者难以实时掌握其具体水平和每日变动 [7][14] - 投资者虽明白业绩比较基准非收益承诺,但在产品选择时仍依赖其作为重要参考指标,从明确区间变为抽象指数,导致产品间难以直观比较和选择 [7][14] - 理财公司与银行需开展更精细化、更深层次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教育工作,以培育投资者对挂钩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的接受度,并帮助其理解相关指数代表的收益水平与风险特征 [7][14]
“能调尽调”!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大调整
中国证券报· 2026-02-07 22:51
文章核心观点 - 多家银行理财公司正密集将旗下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从区间型或数值型,调整为挂钩存款利率或债券指数等指数型基准,以应对即将于9月1日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1] - 此次“换锚”的核心目的是使业绩比较基准能动态反映市场变化,从机制上解决因市场利率波动而频繁被动调整基准的难题,以符合新规关于“保持连贯性、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的要求[1][6] 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概况 - 招银理财将“招睿日开30天滚动持有1号”的业绩比较基准从年化2%—3.7%调整为“30%×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70%×中债0—3个月国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调整于3月10日生效[3] - 兴银理财将“稳添利日盈增利6号日开固收类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年化2%—2.7%变更为“人民银行7天通知存款利率”,调整于2月9日生效,并给予原投资者选择权[3] - 行业普遍采取“能调尽调”原则,计划在9月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区间型或数值型基准尽量调整为挂钩指数型基准,例如挂钩7天存款利率并上浮若干基点[3] 调整的驱动因素与行业逻辑 - 直接驱动因素是“信披新规”要求产品管理人应保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5] - 此前理财产品多采用区间型基准,其测算依据市场利率、目标久期、债券静态收益率等因素,近年来因市场利率持续下行,理财公司频繁下调基准,这与新规要求存在偏差[5] - 例如,农银理财1月12日因债券类资产静态收益率下行,下调多只产品基准,部分产品的基准下限与上限分别调降50个基点和20个基点[5] - 行业解读认为,监管禁止的是“随意调整”,而因债券市场收益率系统性下行进行的调整属于市场重大变化下的合理操作[6] - 长远来看,转向挂钩指数型基准能从机制上解决频繁调整难题,因其波动与底层资产收益同步,无需管理人频繁手动干预[6] 行业趋势与后续影响 - 行业后续大概率会普遍转向挂钩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这种方式能保证基准的基本稳定,避免因市场波动频繁调整[3] - 多家理财公司表示将在9月1日前完成全量产品梳理,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全部调整为挂钩指数型基准[3] - 新发产品也基本会挂钩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以减少未来的被动调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