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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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外汇局最新发布!
金融时报· 2025-09-15 22:33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 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可直接开立账户并汇入资金 [2] - 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将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被投资方无需办理接收登记 [1][3] - 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在境内进行再投资 [3] - 将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的“科汇通”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 [1][3] 跨境融资便利化 - 将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 [1][4] - 将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2000万美元 [1][4] - 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签约登记管理,不再要求提供上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4]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 - 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2][5][6] - 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允许银行自行决定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 [2][5] - 允许境外个人在满足购房资格条件下,凭购房合同先行办理结汇支付,后续补交备案文件 [5][7][8]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政策旨在扩大高水平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吸引和利用外资 [1] - 取消资本金不得用于非自用房地产的限制,是为适应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助力市场稳健发展 [6] - 境外个人购房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旨在满足合理购房需求,推动区域融合和人才流动 [7][8]
外汇局:将“科汇通”政策扩大至全国
北京商报· 2025-09-15 21:43
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 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1] - 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 并将试点政策扩大至全国 [1] - 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 [1] - 将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的"科汇通"试点政策扩大至全国 [1] 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 高新技术 "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 [1] - 依托"创新积分制"的符合条件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进一步提升至等值2000万美元 [1] - 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优化 - 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 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限制 [2] - 允许银行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自行决定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 [2] - 允许境外个人凭购房合同在取得备案证明前先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 [2]
浙江:用好QFLP试点政策 引导境外创业投资机构合规开展跨境投资
快讯· 2025-07-29 09:59
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 浙江省计划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政策,引导境外创业投资机构合规开展跨境投资 [1] - 目标到2027年,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基金规模突破400亿元 [1] - 支持开展"科汇通"试点,允许境外科研资金直接汇入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 [1] 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 - 推进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支持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借用外债 [1]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