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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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自然通报评审违规案,多专家被永久取消资格
仪器信息网· 2026-02-02 17:02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持续加强科研不端行为惩处力度 特别是针对评审环节的“打招呼”等违规行为 以维护科学基金评审的公正性 并致力于构建全链条科研诚信治理体系 [2][7] 评审环节违规处罚力度加强 - 2026年首批通报的20起科研不端案件中 评审环节违规案件占6起 包括打探信息、实施请托或违反回避和保密规定等行为 [3] - 对评审环节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明显大于其他类型 除永久取消资格的顶格处罚外 还出现了取消资格7年的长期处罚 [3] - 北京某高校李俊发因在2022-2024年通讯评审中违反规定 被永久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和项目申请资格 [2] - 四川某高校余志祥因在2024年评审期间为他人项目打探信息、实施请托且干扰调查 被同时取消申请资格与评审专家资格7年 [3] - 上海某高校李金宝、陕西某高校马晓华也因类似行为各被取消资格5年 [3] “打招呼”问题专项整治 - 基金委在2023年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 对24类请托行为作出明确界定 并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问题专项整治 [4] - 2026年通报中因请托行为受罚的案例 基本都发生在2024年和2025年的评审工作中 表明请托情况仍难以禁绝 [5] 案件类型分布 - 在通报的20起案件中 论文与数据造假问题占比35% 共7起 仍是最突出的科研不端类型 违规手段包括图片抄袭、数据篡改、数据买卖等 [6] - 项目申请书不端问题共有5起 占比25% 其中一个案例一次性点名了13位抄袭他人申请书内容的申请人 这些申请人的项目申请均被撤销 且被取消申请资格3年 [6] - 购买代写服务的情况仍然存在 如北京某高校张红宇在2021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向第三方公司购买申请书代写服务问题 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 [6] 构建科研诚信全链条治理体系 - 基金委强调将持续对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执行及成果发表过程中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7] - 基金委的科研诚信建设思路从单纯惩处转向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 强化评审环节的公正性是关键环节 [7] - 随着治理深入 基金委逐步从单一案件处理向系统性、预防性治理转变 以净化学术环境 [7]
一批科研不端行为和项目资金违规案被通报
新浪财经· 2026-01-26 02:1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处理科研不端与资金违规案件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经委务会议审定 对相关科研不端行为和项目资金违规案件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 并发布案件通报 [1]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持续对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执行及成果发表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 对科技人员与依托单位的要求 - 请广大科技人员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坚持良好的学风作风 恪守科学道德准则 [1] - 请各依托单位自觉履行依托单位主体责任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共同构建良好的学术生态 [1]
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出台实施办法加强对卫生健康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纪检监察监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0-22 08:55
政策发布与背景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联合印发《关于对卫生健康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加强纪检监察监督的实施办法》[1] - 政策聚焦于国家卫生健康委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项目[1] - “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成果显著,上市国产创新药是“十三五”时期的2.8倍,全数字PET-CT等高端医疗装备实现中国制造[1] - 随着国家重视程度提高,卫生健康国家科技重大项目财政投入不断加大[1] 监督范围与方式 - 监督覆盖项目指南形成、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绩效评价和验收及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以及资金使用管理、专家使用管理[2] - 采取参加会议、会商调度、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督查、查办案件等方式进行全链条、嵌入式、穿透式监督[2] 监督重点与措施 - 特别强调科研诚信建设和廉政建设,对科研失信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加大联合惩戒力度[2] - 深入排查项目组织实施管理中易发多发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并完善内控制度[2] - 对相关内控制度开展廉洁性评估,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 问题反馈与整改机制 - 针对监督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进监督[3] - 必要时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监督建议函或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开展整改整治[3]
枣庄市科技局再出“科技新招式”,打造创新驱动“硬支撑”
齐鲁晚报网· 2025-08-29 20:54
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 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实现全方位升级,构建覆盖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化各环节的完整政策链[2] -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在创新主体培育、平台建设、人才引育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2] - 集中修订印发科研诚信监督管理办法、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一揽子政策文件,构建立项-实施-验收-评估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2] 企业创新主体培育 - 聚焦“6+3”现代产业补链强链需求,组织企业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预计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9000余万元、省级股权投资800万元[3] - 同14家银行达成合作意向,1-7月指导1046家企业入驻“科融信”平台,办理科创贷申请额6.59亿元、惠及科技企业139家[3] - 动态分批组织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67家,组织155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为94家企业及孵化载体兑现省级“小升高”补助资金975万元[3] 科技成果转化 - 联合多部门印发《枣庄市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实施方案》,优化整合科技成果登记、专项资金申请等政务服务流程[4] - 制定加快建设中试熟化平台、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等政策措施,两家企业新获批认定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4] - 加强与中科院、北京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院所合作,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一合作项目获得2024年度省技术发明一等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