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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式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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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车险“报行合一”即将实施 警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金融时报· 2025-10-22 14:04
政策核心与实施时间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自11月1日起推行非车险“报行合一”,要求险企实际执行的条款费率与备案内容保持一致 [1] - 政策严禁通过虚列费用、拆分标的等方式变相调价或突破手续费上限 [1] - 头部险企已纷纷表态并组建专项工作组推进条款备案与系统改造,升级产品与定价模型 [1] 行业现状与问题 - 非车险业务已成为财险业规模扩张的重要引擎,保费占比已攀升至2024年的47.4% [1] - 行业存在“重规模、轻效益”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部分险企为抢占市场份额采取非理性竞争手段 [1] - 非理性竞争导致行业整体综合成本率高企,责任险、企财险等重点业务甚至长期处于承保亏损状态 [1] 政策目标与影响 - 政策旨在让非车险业务回归风险定价、成本可控的经营本质,为行业筑起“止损墙” [2] - 政策将从费率管控、费用监管、考核机制三方面发力,斩断“备案一套、执行一套”的行为 [2] - 政策引导财险业从“规模狂飙”向“质量深耕”转型,为行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1] 对不同类型险企的影响 - 对头部险企而言,其在数据积累、精算模型、风险管控方面的优势将进一步放大 [2] - 头部险企有望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承保质量实现盈利突破 [2] - 对中小险企而言,生存空间可能被压缩,须加速布局如农业保险、科技保险等细分赛道 [2] 潜在挑战与监管重点 - 政策执行需警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规避行为,例如通过“拆分险种”、“调整保险责任”等隐蔽方式变相逃避监管 [3] - 需要监管部门建立穿透式监管机制,依托大数据实时监控,并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3] - 需完善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统一非车险业务核算标准,减少监管套利空间 [3] 行业长远发展方向 - 行业核心在于回归“保险保障”本源,摆脱对保费规模的盲目追求 [2][3] - 险企需将精力聚焦于提升精算能力、风控水平与服务质量 [2] - 非车险业务作为实体经济风险保障的“安全网”,其发展质量关乎服务实体经济与保障民生福祉 [2]
加快推进中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资本市场
清华金融评论· 2025-09-03 18:18
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的内涵与意义 - 制度型开放属于高层次开放,旨在发掘制度优势以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贸易大国,同时是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大国[9] - 制度型开放强调全方位开放,覆盖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区别于传统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9] - 制度型开放更侧重于"边境后"规则,包括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等,要求国内规则与国际接轨,并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对称性开放[10] - 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是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有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11] - 制度型开放有助于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消除制约生产要素流动和金融资源配置的障碍,提高全要素生产率[11] - 制度型开放是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需要,可提升人民币国际认可度和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12] - 制度型开放有助于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减轻对海外市场的融资依赖,增强人民币资产吸引力,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12] 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的基本原则 - 坚持"以我为主"原则,根据国内经济发展需要主动、渐进、可控地推进开放,无需遵循国际严格标准[15] - 坚持"面向国际"原则,加快国内制度与国际高标准对接,减少信息不对称以增强境外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16] - 坚持"立足本土"原则,避免简单嫁接外来制度,需考虑本土实际情况并创造配套条件,同时推广中国特色制度安排[17][18] - 坚持"面向市场"原则,开放需满足市场需求、机构能力和监管抓手三条件,确保风险可控[19] - 坚持"整体推进"原则,需统筹改革与开放,深化改革为开放提供基础,开放对改革提出更高要求[20] - 坚持"安全为重"原则,在复杂外部环境下把防风险摆在首要位置,处理好"放得开"与"看得清"和"管得住"的关系[21] 股票市场制度型开放的路径 - 支持中资企业境外上市,截至2025年4月底已完成242家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但面临境内外法律差异和合规风险,建议加大政策支持、编制合规手册并加强国际监管协调[24] - 吸引外企国内挂牌上市,建议优化中国存托凭证(CDR)政策、研究设立A股国际板并鼓励国内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25] - 完善股票发行注册制,需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实施分级披露制度,并落实中介机构责任追溯和"黑名单"制度[26] - 活跃并购重组市场,建议建立绿色通道审批、丰富支付工具如定向可转债,并完善跨境并购法律体系和域外执法合作[27] - 优化QFII/QDII制度和互联互通机制,建议扩大投资范围、提高外资持股比例,并拓展与其他国际交易所的互联互通[28] - 有序恢复T+0交易制度,需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风险监管,如设置交易门槛和预收保证金[29] - 延长股票交易时间,沪深交易所当前交易时长仅4小时,建议逐步延长至5-6小时以提升国际化水平[30] - 完善做空机制,引入反向ETF等工具,并建立实时监控系统以避免市场动荡[31] - 完善穿透式监管机制,需平衡监管与数据安全关系,提高外资参与积极性[32] - 强化投资者保护体系,建议加强经营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创新投资者教育模式,并完善权利救济体系[33] - 培育耐心资本,建议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堵点、拓宽退出渠道如股权转让市场,并提高政策稳定性[34] - 扩大外资券商准入,目前有4家外资独资券商和12家外资控股券商,建议优化监管政策并增强政策稳定性[35] - 支持中资券商走出去,需加强合规风险监管,确保跨境业务与风险管理能力匹配[36] 债券市场制度型开放的路径 -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建议统一披露标准、建立单一查询平台,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39] - 改进评级机制,需优化评级方法、提高信息披露要求,并稳妥推进评级行业开放[40] - 创新人民币国际债券发行机制,建议将人民币国际债与"一带一路"结合,鼓励新兴经济体来华发行债券[41] - 提高外资配置利率债吸引力,需完善货币政策预期管理和风险对冲工具[42] - 改善外资信用债投资条件,需完善法律和制度设计,并鼓励信用衍生品交易[42] - 优化投资渠道,截至2024年末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4.20万亿元,占比仅2.4%,远低于美国的31%,需提升便利度[43] - 完善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建议细化法律规则并建立瑕疵救济机制[44] - 健全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需防范利益冲突并明确赔偿责任[45] - 加强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建议细化投资者保护条款、增加约束性条款,并坚持市场化违约处置原则[46] 风险防范措施 - 防范制度水土不服风险,需稳慎推进开放,避免照抄照搬模式[49] - 防范信息外泄风险,需加强信息安全监测并解决国内与国际规则不兼容问题[50] - 防范外部冲击风险,需深化结构性改革、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51][52] - 防范恶意攻击风险,建议制定跨市场应对预案并完善交易报告制度[53] - 防范金融制裁风险,需充实反制裁工具箱、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设施,并加强对外金融负债监测[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