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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战
人民网· 2025-06-16 09:13
案件核心事实 - 未成年人小花因校园纠纷,被同学小丽通过朋友在某APP上制作并传播了一段带有其校服照的涉黄谣言视频[1][4] - 视频在发布后一天内浏览量超过3.5万次,对小花造成严重心理伤害,导致其恐慌、哭泣和失眠[2][5] - 小花的父亲在报警后,因网络平台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决定起诉该APP运营者要求承担侵权责任[3][5] 法院判决要点 -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网络平台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格权益的违法信息应尽到更高的审查义务[1][6] - 法院判决网络平台因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与网络用户就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需赔偿小花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费[7][10] - 判决明确网络平台除事后“通知-删除”义务外,还需履行事前预防和事中应急处置义务[1][7] 平台责任认定依据 - 涉案视频从面貌特征可推知信息主体为未成年人,且侵权内容(涉黄谣言、人格侮辱)显而易见、易于判断[6][9] - 视频在非热点事件、非主流社交APP上短时间内浏览量超过3万,平台应更容易触发技术监测与人工审查但未能证明已采取行动[7][9] - 网络平台提供内容辅助生成服务,应具备相应信息管理能力并建立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但涉案平台未采取合理预防措施[8][10] 法律与行业影响 - 判决依据《民法典》第1197条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时需采取必要措施[12] - 法院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为网络平台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责任边界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样本[10][12] - 此案督促网络平台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结合人工审核,加强网络欺凌信息的预警、识别和处置机制[10][12]
守护好1.96亿未成年人的网络童年
中国青年报· 2025-06-11 07:25
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现状 - 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突破1 96亿 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7 3% [1] - 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学习知识 获取信息 互动社交 休闲娱乐已成为生活重要组成部分 [1] - 超八成受访未成年人周末及节假日玩网络游戏时间超过国家规定 其中77%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认证 [9] 网络平台责任与监管 -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需设置时间管理 权限管理 消费管理等功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 [1] - 短视频平台因青少年模式落实不到位导致违法信息扩散被公安机关警告处罚 [6] - 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于2024年4月上线 家长可一键启动形成独立安全的上网环境 [7] 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纠纷 - 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类案件呈批量化趋势 争议标的金额最高达300余万元 [4] - 案件类型包括游戏充值 直播打赏引发的财产纠纷及个人信息泄露 网络欺凌引发的人格权益纠纷 [4] - 网络平台上传播的暴力信息可能塑造未成年人暴力心理 国内外研究表明沉迷暴力游戏会导致现实行为混淆 [6] 防沉迷系统实施效果 - 2021年防沉迷政策实施后 未成年人每周游戏时长控制在3小时以内的占比提升37 2个百分点至75 1% [8] - 未成年人通过租用账号或利用家人身份信息认证绕过防沉迷系统 [8][9] - 技术专家呼吁优化防沉迷系统 实现动态核验确保"人证合一" [10] 网络沉迷对教育的影响 - 学校观察到"5+2=0"现象 即5天在校教育效果被周末2天网络使用抵消 [11] - 寒暑假后学生出现网络"戒断反应" 需1-2周重新适应校园生活 [11] - 90%以上小学生会玩手机游戏 部分成绩优异学生因游戏成就感产生厌学情绪 [11] 社会协同治理建议 - 平台应优先筛查屏蔽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的信息 平衡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 [7] - 需加强县域儿童之家 青少年中心等设施建设 提供线下活动替代网络沉迷 [12] - 家庭教育监护缺位问题突出 留守儿童群体面临更大网络风险 [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