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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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助力养老条例草案完善落地
新浪财经· 2026-01-29 00:47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议 -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提交市人代会审议 养老问题成为代表们小组审议时的焦点话题 [1] 代表调研与核心诉求 - 市人大代表通过深入养老机构与社区调研 广泛听取老年人、护理人员及市民意见 以推动法规更贴合老年人实际需求 [1] - 调研发现老年人普遍担忧的核心问题包括:年老行动不便、看病困难、子女因工作无法提供帮助、以及未来失能失智后的日常照护难题 [1] 已采纳的立法建议 - 代表结合调研提出的关于老年人监护与监护监督的建议已被条例草案采纳 [2] - 该举措旨在保障老年人吃饭、就医、照护三大核心刚需的人身权益 并完善财产监护与监护监督机制 [2] 社区养老服务实践与探索 - 昌平区拓然家苑社区于2025年开发“拓然到家”服务模块 联合昌平中医院、高校学生及社区志愿者 为社区空巢、独居老人提供上门做饭、陪伴聊天等服务 [2] - 该社区通过街道设立的老年餐桌 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物美价廉的营养餐食 [2] - 社区基层工作者期待养老服务驿站能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并增加如定期上门理发、洗澡、打扫卫生等公益服务内容 [2] “物业+养老”模式试点 - 石景山区老龄化程度居全市前列 首华物业在金顶街三区试点运营养老驿站 是对条例“物业+养老”模式的积极实践 [2] - 该模式发挥物业“距离近、响应快”的优势 通过日常巡查、入户维修等场景 为高龄、独居老人提供巡视探访、理发、搬扫换等基础服务 [3] - 建议推动物业服务向便民服务延伸 即“物业+” 并建议对积极响应要求的物业企业出台鼓励政策 [3]
破立助企 温情护弱 司法护绿 多元解纷
新浪财经· 2025-12-30 04:21
文章核心观点 金堂法院在“十四五”期间,通过专业化审判与司法为民实践,形成了“司法助企”、“司法扶弱”、“司法护绿”和“司法解纷”四大特色司法服务模式,有力服务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了审判质效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6] 司法助企 - 将破产审判作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环节,助力企业脱困重生[6] - 建立县级破产纠纷协调化解专班,共建“破产法治天府研究基地”,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7] - 确立“破产不停产”审理新思维,在司法程序中最大限度保存企业运营价值和就业岗位[7] - 通过“出售式清算型重整”创新模式,让停工长达十年的商业综合体重获新生,该项目入选成都法院年度破产典型案例[7] - 灵活运用破产和解程序,为企业扫清了主板上市的最大障碍,相关经验被《中国审判》刊载推广[7] - 创新适用预重整程序,推动“烂尾”多年的楼盘复工续建,该案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的示范案例[7] - 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揭牌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庭巡回审判点[7] - 深化与锦江法院的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机制,并与武侯法院达成“武金结对联动”司法协作框架协议[7] 司法扶弱 - 打造“豌豆荚·金心护苗”司法保护品牌,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8] - 设立“金心护苗”心理咨询室,在7个社区成立法官工作室,实质运行全县中小学法治校长机制[8] - 对涉老刑事案件实行归口管理,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老人家门口[9] - 诉讼服务大厅升级适老化设施,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加速兑现胜诉权益,并持续开展审后回访[9] - 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犯罪,彰显司法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坚定决心[9] 司法护绿 - 打造“金心蕴绿”司法服务品牌,提升生态保护效能[10] - 成功举办“首届长江上游司法保护论坛”,共建“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绿色制造司法保护金堂实践基地”,设立绿色制造司法保护展厅[10] - 共建“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将沱江上游4个人民法庭紧密联结,形成流域保护合力[10] - 与遂宁市船山区法院就古树、古镇、古文物等文化遗产保护达成司法协作[10] - “构建‘贯通流域、服务县域’环资审判范式”成功入选成都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10] - 协同成渝两地府、院、校、企等12家单位,推动落实《绿色制造区域协同法治保障金堂共识》[10] - 建立并实体化运行绿色制造司法保护实践基地(金堂),在多家绿色制造龙头企业设立多功能“法官工作室”[10] - 通过“进解优促”工作和“立园满园”行动,升级“金法护航直通车”,将司法护绿触角直达经济一线[10] 司法解纷 - 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坚持内外协同,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11] -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多元共治格局,协同推进县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11] - 人民法庭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升级“坝坝法庭”,联合属地政府推出“高板有理”、“说事评理”等解纷品牌[11] - 引进专业调解组织,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11] - 通过召开府院联席会、金融协同治理座谈会、裁审衔接工作会等破解跨部门协作难题[11] - 联合公安深化“执行110”机制,设立专门司惩团队,强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11] - 与税务部门签订破产涉税事项合作备忘录,与住建部门达成协同化解物业纠纷共识,与交管部门形成协同治理方案[11]
射阳县检察院:精准“开方”助老人安享幸福“食”光
新浪财经· 2025-12-29 06:35
行业监管动态 - 射阳县部分长者幸福食堂存在采购、消毒、存储台账资料不全、食品留样制度执行不到位、环境卫生不达标等安全隐患 [1] - 当地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老年食堂食品安全整治 [1] - 有关部门联合相关镇区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1] 监管措施与成效 - 有关部门将全县长者幸福食堂全部纳入“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实现线上监管与实地检查有机结合 [1] - 监管措施包括定期联网监测和实地考核,以倒逼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与优化服务品质 [1] - 该案例已入选盐城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老年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1] 未来监管方向 - 射阳县检察院计划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摸清“堵点”、精准“开方”、长效“施治” [1] - 目标是推动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以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1]
甘肃武山检察强化法律监督守护“一老一小”
新浪财经· 2025-12-27 03:01
文章核心观点 -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建立协作机制等方式,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法治监督模式 [1] 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 针对餐饮场所未张贴禁止标识、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等问题,武山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开展“护苗”专项行动,进行“拉网式”排查 [1] -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场所限期整改到位 [1]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的提醒告诫书》,并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建立信息互通机制 [1] - 探索推行“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群众监督”的多元共治模式,实现问题线索快速移送与联合处置 [1] 老年人权益保障协作 - 武山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会签《关于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 [1] - 建立健全定期协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风险排查、联动办案等多项工作机制,以推动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运营 [1]
共护人间“晚晴天”
人民网· 2025-12-13 09:20
文章核心观点 - 全国检察机关通过行政检察监督,积极介入并解决涉及老年人权益的社会保障、劳动报酬及土地权益等领域的纠纷与历史遗留问题,以法治力量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1][2][7] - 检察机关不仅办理个案,还通过类案监督、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等方式,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与法律统一适用,从根源上系统性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3][7] - 面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检察机关将高质效办理行政检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致力于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养老钱”和“安居梦”,为其安享晚年提供司法保障 [8] 社会保障与养老金领域 - 2025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养老服务、退休养老金及补贴发放等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700余件 [1] -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通过监督,纠正养老保险待遇认定偏差,使当事人陈某每月退休金增加近1500元并补发补贴 [2] - 辽宁省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人社部门重新核算养老金,为某农场工人补发因比同龄退休人员每月少上千元而产生的差额 [2] - 河南省检察机关通过类案监督,督促7家企业为30余名未签合同、未缴社保的职工补缴养老保险金 [2] 劳动报酬与就业权益领域 - 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为被拖欠工资2.8万余元且因公司无财产而执行终结的老年务工人员舒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申请救助金,同时对接工会提供就业咨询与岗位推荐 [4] - 湖南省检察机关为被诱骗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老年务工人员老罗进行监督,发现行政处罚程序瑕疵并制发检察建议,最终使其行政处罚被撤销、罚款被返还,并通过民事支持起诉涤除其挂名法定代表人身份 [5] 土地权益与农村养老领域 - 贵州省检察机关通过协同办案,查明一起长达二十余年的土地登记错误(将张某的土地错登给不存在的“张某作”及非本村成员的张某彬),并制发检察建议,最终依法注销了错误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年过七旬的张某解决了土地纠纷 [6] 工作机制与协同治理 - 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等单位于今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构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7] -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于10月下发专项工作提示,指导全国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护航活动 [7] - 地方检察机关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如重庆市检察院与人社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制定工作指引,以加强执法司法衔接 [7] - 今年“敬老月”期间,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走进社区及养老机构,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8]
上海:老人住院独生子女有7天陪护假
财联社· 2025-11-24 12:47
政策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已开始施行,为患病住院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陪护假 [1] - 赡养人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为7个工作日 [1] - 政策适用的赡养人范围广泛,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1] - 在子女去世或无力赡养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成为赡养人 [1] 政策适用条件 - 该政策适用于上海市在职职工,对职工及老人的户籍没有限制 [3] - 对老年人住院的地点不作限制 [3] 申请流程 - 申请陪护假时,赡养人需向在职单位提前说明事由和时间,并提供医院住院证明 [2] - 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请假,后续再补办手续 [2]
民政部:将梳理侵害老年人权益突出问题清单
中国新闻网· 2025-10-27 16:07
政府政策与监管动向 - 民政部将结合调研梳理侵害老年人权益突出问题清单并协调加强涉老行业监管 [1][2] - 民政部将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研究并推动各地加快修订配套条例或实施办法 [2] - 推动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公检法机关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以保持打击惩治涉老犯罪高压态势 [2] 全国性活动与市场推广 -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2025年全国"敬老月"活动通知将开展六方面活动包括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和老年用品宣传推广等 [1] - 在"敬老月"期间民政部正试点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并鼓励各地增开银发旅游专列和举办孝亲敬老购物节 [1] - 民政部制定《关于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指导意见》并明确了2029年和2035年的阶段性目标 [1] 消费者教育与行业规范 - 研究制定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的政策文件以推动建立老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2] - 开展养老机构开放日和免费试住等活动以促进养老服务市场的透明度与体验 [1]
敬老爱老新风尚 养老消费促发展 2025年全市“双月”活动启幕
镇江日报· 2025-10-12 07:51
活动概述 - 2025年全市“敬老月”暨“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活动于10月11日在南山北入口启动 [1] - 全国“敬老月”活动始于2010年,今年是第16届,主题为“弘扬孝亲敬老美德,共建老年友好社会” [1] - “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由民政部等部委于2024年设立 [1] 活动内容与举措 - 活动涵盖敬老、爱老、惠老、助老、悦老、护老六个主题,包括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走访慰问关爱帮扶、老年用品和服务项目推广、健康促进、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和权益保障法治护航等方面 [2] - 现场设置老年关爱服务区,提供适老化产品展示、政策宣传、健康服务等内容 [2] - 市委宣传部为8家养老机构赠阅大字本图书 [1] - 市民政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印发《推进老年阅读工作的若干措施》,着力打造“银龄共读 阅享人生”品牌,建设一批“银龄书屋”,组建“银龄领读人”队伍 [2] - 持续实施新时代“银龄行动”,鼓励引导更多老年人和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志愿服务 [2] 权益保障与法律服务 - 在权益保障方面,将编印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实用指南》,并广泛组织学习宣传活动 [3] - 持续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引导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主题法治宣讲和“情暖夕阳红”法律援助活动 [3] - 持续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加强对涉老诈骗风险的常态化监测和精准预警 [3]
别让养老变“坑老”
经济日报· 2025-09-12 08:09
行业现状与监管动态 - 养老服务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但存在“坑老”、“骗老”行为及不良营商手法 [1] - 民政部已开通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便于公众查询具备资格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 [1] - 相关部门需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事前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 服务机构运营规范 - 服务机构须坚守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和诱导式营销,自觉接受监督 [1] 消费者权益保护 - 老年人应增强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核实资质、签订合同、理性付费 [1] - 需警惕高息理财骗局,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1] - 应畅通投诉渠道,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
七部门联合发文加强老年人权益司法服务和保障
新华网· 2025-05-16 19:22
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 - 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旨在细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政策,加强司法服务和保障,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 [1] - 意见要求强化涉老纠纷司法保障,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诉讼服务,包括完善无障碍设施、在线诉讼服务、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同时保留传统诉讼方式 [1] - 依法惩治盗窃、抢夺、敲诈勒索老年人财物及以"养老"为名的欺诈行为,加大涉老纠纷处置力度 [1] - 意见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新情况、新问题,将保障理念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形成风险预警、纠纷发现和化解的工作闭环 [1] 涉老风险防范与法律服务 - 强化涉老风险源头防范,重点针对养老消费、赡养与继承、金融理财、保健养生等领域,开展普法宣讲、专业咨询和专项指导 [2] - 对遭受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2] - 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或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2] -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将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