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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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股份: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元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投票由董事长袁浩宗主持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在交易时间段9:15-15:00进行 [3] 出席会议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5,067,497股 占总股本72.5606% [3] - 网络投票股东177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37,871股 占总股本0.5856% [3] - 中小投资者(非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共180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576,433股 占总股本4.3452% [3][4]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 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5] - 议案二《关于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向银行贷款及艾莱发喜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 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5] - 议案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 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5] - 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且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 [2][3][5]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4] -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5]
南极电商: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1 20:1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C7号楼8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玉祥主持 [3] -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基本信息 [3]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包括时间、地点、审议议案等要素均无变更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13,535,541股,占总股本24.9926% [4] - 网络投票股东536名,代表股份131,520,736股,占总股本5.3575% [4] - 中小投资者合计539人,代表股份131,539,736股,占总股本5.3575%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获得99.6418%同意票,反对票占比0.3268%,弃权票占比0.0314%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获得99.6416%同意票,反对票占比0.3268%,弃权票占比0.0316% [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获得99.6418%同意票,反对票占比0.3268%,弃权票占比0.0314%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99.6440%同意票并通过,反对票占比0.3283% [14]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98.3195%同意票,反对票占比1.6517% [1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98.1711%同意票,反对票占比1.8000% [16] 关联交易事项 -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张玉祥、虞晗青、毛东芳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97.7904%同意票 [9] -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胡向怀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99.6066%同意票 [10] 法律意见结论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1] - 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1]
雅本化学: 雅本化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3 18:54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监管规定的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距2025年5月13日召开日期达20日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4]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雅本张江创新中心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进行 覆盖交易日时段及全天时间窗口 [4] 参会人员构成与资格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5,398,089股 占总股本27.5507% [5] - 结合网络投票后总参会股东302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5,251,895股 占总股本28.5736% 参会股东资格经现场验证及网络投票系统机构确认 [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6]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全部9项议案均获通过 总体同意票比例均超99.5% 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4434% 弃权票比例最高为0.4244% [6][7][8][9][10][11] - 中小投资者表决中 同意票比例范围为91.8343%-93.5550% 反对票比例范围为5.7779%-7.4432% 其中一项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回避表决机制 [9][10][11] -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获99.5584%高票通过 [11]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5][6][11] - 律师事务所基于文件真实性披露假设及核查验证程序 确认会议全过程合法有效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