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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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22点至次日8点催收,消费贷催收工作指引发布
中国证券报· 2026-01-31 17:1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旨在规范信用卡及个人消费信贷催收行为,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痛点与难点,推动行业从“野蛮生长”迈向“规范发展”,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10] 细化催收行为规范 - 明确催收行为定义,并对催收时间、频次、联系信息获取等模糊敏感问题设立量化标准和具体定义 [1][2] - 严禁在未经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于每日晚22:00至次日早8:00进行电话催收、外访催收等 [2] - 债务人电话未接通时,催收人员对同一联系方式当天尝试拨打次数不宜超过6次 [2] - 严禁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或泄露债务人个人信息,不得将个人信息用于催收之外的其他用途 [2] 明确催收禁止行为 - 严禁冒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名义开展催收,或外部催收机构以会员单位身份开展催收 [3] - 严禁通过散布隐私、恐吓、辱骂、欺诈、威胁、暴力、涉黑等不当手段开展催收 [3] - 严禁采取误导性表述虚构或夸大事实,例如虚构黑名单、夸大债务数额或法律后果等 [3] - 严禁以催收名义收取额外费用,或诱导/逼迫债务人通过新增借贷等非法渠道筹款还债 [4] - 严禁在公众场所张贴催收公告、律师函等文书 [5] - 严禁外部催收机构未经同意使用私人手机或社交软件联系债务人 [5] - 严禁未经同意进入住宅等私人场所或债务人办公区域实施催收 [6] - 严禁采取其他违法违规手段实施催收 [7] 规范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会员单位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时,应防止技术应用造成不公平歧视 [8] - 需提高技术应用的可用性、可靠性和准确性,避免对债务人造成不便和困扰 [8] - 应加强算法设计和数据安全,有效控制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隐患 [8] 提升机构内部管理与行业自律 - 要求将催收治理提升到公司治理层面,实现从“事后解决”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解决”的全流程管理体系转型 [9] - 全面梳理制度管理、运营管理、信息管理、投诉管理等多个管理维度以实现控制 [9] - 鼓励会员单位自建催收团队,加强自身催收能力建设,降低对外部催收机构的依赖 [9] - 发挥协会自律作用,在鼓励自主催收、推动技术创新、加强黑灰产治理等方面制定内容 [9] - 加强自律管理,包括建立外部催收机构违法违规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打击逃废债等 [9]
支付收单外包管理再升级
北京商报· 2025-09-16 00:21
新平台上线与功能整合 -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整合优化旧有系统,于9月15日正式上线“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平台” [1][4] - 新平台具备外包机构备案、合作信息登记、风险信息共享和自律评价四大核心功能 [4] - 平台为合作外包机构数量较多的收单机构特别提供API技术接口,支持通过接口方式报送信息和资料 [4] 平台建设目的与行业意义 - 平台建设旨在解决以往系统分散、数据割裂、信息滞后等问题,实现对外包机构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 [5] - 新平台通过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曝光违规行为,并通过量化评分的自律评价体系引导收单机构优选合规服务商 [5][6] - 此举是顺应收单外包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趋势,为收单机构及合作外包机构提供更高效、规范的服务 [6] 行业治理背景与法规演进 - 自2020年起,协会已探索建立外包机构备案管理机制,以打击涉赌涉诈、售卖POS机、套码套现等违法违规支付行为 [7] - 2024年协会发布《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办法》,并于今年6月发布配套的《备案规范》和《评价规范》 [7] - 新规核心在于系统性解决机构准入无序、合作信息割裂、风险传导隐蔽等长期困扰收单市场的结构性痛点 [8] 当前行业乱象与挑战 - 目前支付收单领域仍存在电销、网销POS机等乱象,部分外包商人员通过电话或短视频平台向个人用户推销POS机 [9] - 今年来,有头部支付机构多次遇到服务商假冒支付公司官方名义进行业务拓展的冒用事件 [9] - 乱象根源在于现有的分润和交易模式导致低质冲量情况普遍,部分收单机构为追求短期交易规模对外包商管理流于形式 [9] 治理成效与未来建议 - 协会多措并举之下,收单外包管理成效初显,外包问题有所收敛 [1][9] - 外包备案管理被视为破解困局的关键抓手,通过平台强制登记合作关系可实现责任穿透 [9] - 未来建议建立消费者投诉与外包商风险信息的自动关联机制,并鼓励收单机构运用AI、大数据提升风控模型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