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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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优限劣强化证券公司分类监管
搜狐财经· 2025-09-01 06:49
监管框架调整 - 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替代原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体现从单纯监管转向评价与监管结合的思路转变 [1] - 分类评价制度作为行业基础性制度 发挥引导行业发展的"指挥棒"作用 历经2009年发布后3次修改已形成成熟体系 [1] 评价体系优化 - 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 持续合规状况 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三大维度 [2] - 新增由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功能发挥情况"专项评价 并纳入分类评价结果应用 [2] - 修订聚焦功能性发挥引导 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领域表现突出的优质头部券商将优先受益 [2] 业务指标调整 - 取消总收入排名加分 避免规模类指标重复计分 整合优化业务发展指标 [3] - 扩大主要业务加分覆盖面:经纪 投行 资管业务收入加分从前20名扩大到前30名 按名次加0.25-2分不等 [3] - 增设自营投资权益类资产 资管产品投资权益类资产 代销权益类基金产品 基金投顾发展等专项指标 [3] 差异化发展导向 - 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和特色化经营 引导其立足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道路 [3] - 通过扩大加分覆盖面和专项指标设置 使中小机构在细分业务领域能够"跳一跳 够得着" [3] 惩戒机制强化 - 完善评价结果下调手段 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公司可直接下调评价结果 [4] - 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 强化自律措施惩戒力度 同时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梯度 [4] - 通过多种监管手段组合运用 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4] 行业影响 - 扶优限劣监管框架持续优化 将加速推动行业格局分化 [5] - 引导证券公司从规模扩张转向经营质效提升 [5] - 综合实力优势的头部公司和具有特色竞争力的中小公司有望在高质量发展环境中持续受益 [5]
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发挥好监管“指挥棒”作用
证券日报· 2025-08-23 07:04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并更名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旨在通过调整评价框架和指标 引导证券公司强化合规风控 服务实体经济 实现高质量发展 同时突出"扶优限劣"和差异化发展导向 新规将于2025年8月22日起施行 [1][2][3] 修改背景与目标 - 分类评价制度是证券公司监管的基础性制度 自2009年实施以来已修改3次 本次修改距前次已有5年 旨在对照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要求进行完善 [1] - 修改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国务院文件部署 突出完善分类监管体系 健全服务实体经济激励约束机制 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 [1] - 修改坚持目标导向 校正行业机构定位 提升治理水平 发挥监管"指挥棒"作用 同时保持制度框架总体稳定 仅进行局部完善和适度优化 [2] 主要修改内容 - 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 在业务加分和专项评价设置中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 [2] - 重点完善业务发展加分指标 引导公司提升经营质量 在引入中长期资金、财富管理等领域发挥专业服务能力 扩大重点业务加分覆盖面以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 [2] - 突出"打大打恶"导向 完善直接下调分类评级的适用范围 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 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 设置合理扣分梯度以强化综合惩戒效果 [3] - 明确特殊问题处理规则 对涉嫌违法违规但积极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开展先行赔付的公司适当减少扣分分值 [3] 实施安排 - 规定于6月20日公开征求意见 各方总体认同修改思路和内容 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并吸收合理建议后修改完善 [1] - 新规自2025年8月22日起施行 证监会下一步将做好实施工作 持续健全行业分类监管体系 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 [3]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
新华网· 2025-08-22 21:54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 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关于完善行业机构分类监管体系、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 励约束机制、突出"扶优限劣"、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等部署,中国证监会修改了《证券 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8月22日起实施。 《规定》于6月2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修改思路和修改内容总体认同。中国证监会对 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的意见,并相应修改完善《规定》。 本次修改将标题由《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与以分类评价为 主的规定内容相适应。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将现有评价框架调整 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并在业务加分、专项评价设置等方面突 出这一导向。二是引导证券公司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完善业务发展加分指标,引导证券公司提升经营 质量,在引入中长期资金、财富管理等领域更好发挥专业服务能力;适当扩大重点业务加分覆盖面,鼓 励中小机构立足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三是突出"打 ...
事关证券公司,证监会最新发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2 21:15
监管框架调整 - 中国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并更名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自2025年8月22日起实施,旨在完善分类监管体系并突出"扶优限劣"导向 [1] - 修改总体思路包括坚持目标导向以校正行业机构定位、保持现行评价框架总体稳定、加强统筹协调以减轻行业负担 [1] - 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通过业务加分和专项评价突出功能发挥导向 [1] 业务发展导向 - 重点完善业务发展加分指标,引导行业提升经营质量,在引入中长期资金和财富管理领域发挥专业服务能力 [2] - 适当扩大重点业务加分覆盖面,鼓励中小机构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 [2] - 明确对积极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开展先行赔付的公司适当减少扣分分值 [2] 监管惩戒机制 - 完善直接下调分类评级的适用范围,强化对重大恶性案件的震慑力度 [2] - 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并设置合理梯度 [2] - 修改内容突出"打大打恶"导向,促进多种监管手段的综合惩戒效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