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廉洁从业风险防控

搜索文档
内蒙华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23
交易概况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5 51%股权 [1] - 公司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进行核查 [1] - 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1][2] 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情况 -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了联席主承销商 [1] -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 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2] 合规性结论 - 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 [2]
梦网科技: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50
交易概况 -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1]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1] 中介机构聘请情况 - 独立财务顾问确认其自身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1] - 上市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包括:方正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备考报表审阅)、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机构)、香港余沛恒律师事务所(香港子公司专项法律意见) [1] - 所有中介机构均为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未发现其他有偿第三方聘请行为 [2] 合规性核查 -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确认上市公司聘请行为符合证监会2018年22号公告关于第三方机构聘请的廉洁从业规定 [2] - 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杨日盛、蒋卓成、张学进、张弛 [2]
*ST中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6 22:20
交易概述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1] 第三方聘请核查 - 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1] -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了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作为中介机构 [1] - 除依法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2] 合规性结论 - 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的第三方聘请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2]
奥浦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6 00:17
交易合规性核查 - 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1] - 上市公司通过上海汇业(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聘请何氏律师事务所、Concord & Sage PC对相关境外主体进行核查并出具境外法律意见 [1] - 上述相关第三方机构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 [2] 第三方聘请情况 - 除已披露的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2] -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认为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2]
卧龙新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2 23:17
交易概述 -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1] 第三方聘请核查 - 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1] -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了审阅机构等中介机构 [1] - 除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1][2] 合规性结论 - 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的第三方聘请行为均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 [2]
南京化纤: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2 22:36
交易概况 - 南京化纤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1] - 交易完成后南京化纤将全资控股南京工艺 [1] - 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1] 第三方聘请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部分 - 华泰联合证券确认在本次交易中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任何第三方 [1][2] 上市公司部分 - 南京化纤聘请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和审阅机构 [1] - 所有中介机构均为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1] - 除上述机构外上市公司未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1] 合规结论 - 华泰联合证券认定本次交易中各方聘请第三方行为符合证监会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