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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珍珍当庭忏悔视频曝光,本人已被执行死刑
新浪财经· 2026-02-08 19:22
案件判决与执行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9日对明家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明国平、明珍珍等1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对杨正喜等5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罗建章等11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对毕会军等12名被告人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附加刑 [1] - 2026年1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 [5] 犯罪集团构成与活动 - 以明学昌、明国安、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以毕会军等其他家族成员和周卫昌等武装头目为重要成员的明家犯罪集团,利用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及掌控的武装力量实施犯罪 [3] - 该集团在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并提供武装庇护,伙同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涉赌、诈资金100余亿元 [3] 犯罪行为与后果 - 明家犯罪集团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杀害、伤害试图逃跑或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 [3] - 2023年10月20日,为防止涉诈人员被移交,该集团伙同巫鸿明等人在组织转移、藏匿涉诈人员过程中开枪射击,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3] - 被告人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 [5] 案件影响与评选 - 缅北“四大家族”系列电诈案已入围“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评选 [1]
徐发启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券商中国· 2026-01-30 15:24
案件判决与犯罪事实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30日对徐发启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首要分子徐发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1] - 该犯罪集团自2019年以来,利用徐发启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与电信诈骗集团合作开设多个诈骗园区,涉及诈骗资金超过11亿元人民币 [1] - 该集团在武装庇护过程中,伙同电诈犯罪集团故意伤害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徐发启还结伙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 [1] - 法院认定被告人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并依法判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 [1] 案件审理与社会关注 - 案件宣判期间,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及各界群众共计20余人旁听了宣判过程 [2]
徐发启一审被判死缓,集团罪行曝光:涉案3400余起诈骗11亿余元,打死人的嫌犯挑衅民警“我承认打死了他,你有证据吗”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30 14:37
案件判决与核心事实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30日对徐发启(徐老发)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首要分子徐发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龙龙被判处无期徒刑,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被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 [1] -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犯罪集团自2019年以来,利用徐发启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与电诈犯罪集团合作开设多个诈骗园区,涉及诈骗资金11余亿元,并在武装庇护过程中故意伤害涉诈人员,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徐发启还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 [1] - 该犯罪集团被认定犯有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 [1] 犯罪集团组织与规模 - 徐发启又名徐老发,曾任缅甸掸邦果敢自治区西山区楂子树乡乡长、“盛源集团”董事长、“新平街民兵队”总指挥 [2] - 该犯罪集团在不到5年时间内迅速崛起,从一个空壳公司发展成坐拥建筑面积达22万平方米、具备14个规模化诈骗园区的庞大产业,并于2021年组建了组织严密的“新平街民兵队”武装势力 [4] - 警方指出,这类家族微型化、善于“模块化”发展的新兴势力,其犯罪行为更隐蔽、成本更低,但暴力性不亚于缅北“四大家族” [6] 电信诈骗犯罪详情 - 该犯罪集团涉及诈骗案件3400余起,诈骗数额达11亿余元 [1] - 犯罪集团通过修建开设多个诈骗园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1] 暴力犯罪与非法拘禁证据 - 专案组在取证过程中发现诈骗园区小黑屋墙壁上有大量血手印和用正字或数字记录的拘禁天数,其中一面墙上的记录显示有人被拘禁了31天以上 [6][8] - 受害者因电诈业绩不好被殴打拘禁,出血量非常大,专案组通过DNA比对找到了留下血手印的年轻受害人 [6] - 受害者邱某某因不服从管理,手指被硬生生剁掉,剁下的手指被放入罐中泡酒 [10] - 受害者卿某某因业务不熟练,被用竹片挑断了手筋 [10] 命案侦破过程 - 犯罪集团造成一名绰号“阿龙”的人员死亡,但死者身份不明、遗骸未知,案件侦破一度陷入停滞 [12] - 犯罪嫌疑人曾挑衅警方,承认殴打致死但要求警方提供证据 [15] - 专案组经过300多天无休、辗转10多个省份,最终获得线索,发现死者曾被送医抢救 [18] - 通过解析缅北果敢东城区一家医院160TB的监控视频数据,警方找到了嫌疑人与死者的同框画面及死者被送医、死亡后被拉走的全过程视频证据 [20] - 关键嫌疑人张龙龙供述,事发后由徐老发出资8万元处理了后事 [20]
缅北徐发启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中国新闻网· 2026-01-30 13:28
案件判决结果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发启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1] - 对首要分子徐发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 - 对被告人张龙龙判处无期徒刑,对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 [1] 犯罪事实与性质 - 2019年以来,以徐发启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利用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与电诈犯罪集团合作开设多个诈骗园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1] - 该集团涉及的诈骗资金超过11亿元人民币 [1] - 在武装庇护过程中,该集团伙同电诈犯罪集团故意伤害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 [1] - 徐发启还结伙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 [1] 法律认定与罪名 - 法院认定徐发启、张龙龙、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的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 [1] - 判决依据为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1] 案件旁听情况 - 宣判时有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各界群众旁听 [2]
缅北徐发启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第一财经· 2026-01-30 13:15
案件判决结果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发启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主犯徐发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张龙龙被判处无期徒刑 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被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等附加刑 [1]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9年以来 以徐发启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利用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 与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合作 修建开设多个诈骗园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涉案诈骗资金超过11亿元人民币 [1] - 该犯罪集团在武装庇护过程中 伙同电诈犯罪集团故意伤害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 导致一人死亡 一人轻伤 [1] - 徐发启还结伙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 [1] 案件审理与定罪 - 法院审理认为 徐发启、张龙龙、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的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 [1] - 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依法作出判决 [1] 案件宣判旁听情况 - 案件宣判期间 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各界群众共计20余人旁听了宣判 [2]
缅北徐发启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徐发启被判死缓,多人获刑;开设多个诈骗园区实施电诈,涉诈资金11余亿元,致1人死亡、1人轻伤
中国能源报· 2026-01-30 13:11
案件判决结果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发启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主犯徐发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张龙龙被判处无期徒刑 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被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等附加刑 [1] - 案件宣判过程有20余人旁听 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各界群众 [2]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9年以来 以徐发启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利用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 与电诈犯罪集团合作 修建开设多个诈骗园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涉诈资金达11余亿元人民币 [1] - 该犯罪集团在武装庇护过程中 伙同电诈犯罪集团故意伤害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 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 [1] - 徐发启还结伙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 [1] 案件审理与定罪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徐发启、张龙龙、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的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 [1] - 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依法作出判决 [1]
涉案3400余起诈骗11亿余元 缅北徐老发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1-30 13:02
案件判决结果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徐发启犯罪集团主要成员作出判决 首要分子徐发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 - 被告人张龙龙被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人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被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1] - 法庭对各被告人并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1] 犯罪事实与涉案规模 - 犯罪集团自2019年以来利用徐发启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 与电诈犯罪集团合作开设多个诈骗园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1] - 该集团涉及的诈骗案件达3400余起 诈骗资金数额达11亿余元[1][2] - 在武装庇护过程中 犯罪集团伙同电诈集团故意伤害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 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1] - 徐发启还结伙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1] 案件审理与指控罪名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7日至19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 - 被告人徐发启、张龙龙、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的行为被认定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1] - 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1]
明家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11名被告人被判死刑
中国新闻网· 2025-09-29 19:44
案件判决结果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家犯罪集团案一审公开宣判,11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1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2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1] - 法庭对各被告人相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 [1] 犯罪集团构成与活动 - 明家犯罪集团以明学昌、明国安、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以其他家族成员和周卫昌等武装头目为重要成员 [2] - 该集团利用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及掌控的武装力量,设立多个园区招揽"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 [2] - 集团伙同以"金主"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涉赌、诈资金达100余亿元人民币 [2] 暴力犯罪事实 - 明家犯罪集团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杀害、伤害试图逃跑或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 [2] - 2023年10月20日,在组织转移、藏匿涉诈人员过程中,明家武装人员开枪射击,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2] 案件审理与罪名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 [2] - 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 [2]
11人,死刑!明家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证券时报· 2025-09-29 18:40
案件判决结果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家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11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1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12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并相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 [1] - 案件共有160余人旁听了宣判 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各界群众 [3] 犯罪集团构成与罪行 - 以明学昌、明国安、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 以其他家族成员和武装头目为重要成员 利用家族影响力及武装力量设立多个园区进行犯罪活动 [2] - 犯罪集团伙同多名"金主"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 涉赌、诈资金100余亿元 [2] - 犯罪集团在犯罪过程中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 在转移藏匿涉诈人员过程中又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2] 法律定罪依据 - 被告人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 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 [2]
11人被判死刑!明家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9 18:27
案件判决结果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家犯罪集团案1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 [1] - 对5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11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 [1] - 对12名被告人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并处相应罚金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等附加刑 [1] 犯罪集团组织与活动 - 以明学昌 明国安 明国平 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 依托家族在缅甸果敢地区的武装力量 [3] - 在果敢老街及石园子 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 招揽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 [3] - 伙同以"金主"为首的犯罪集团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开设赌场 贩卖毒品 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 涉赌诈资金100余亿元 [3] 暴力犯罪事实 - 明家犯罪集团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 杀害伤害试图逃跑或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 造成10人死亡 2人受伤 [3] - 2023年10月20日 在转移藏匿涉诈人员过程中 明家武装人员开枪射击 造成4人死亡 4人受伤 [3] 案件审理与定罪 - 被告人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 [3] - 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 性质 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