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撤销合同
搜索文档
男子买了辆二手车,开了3年后才发现竟是凶车,法院判了
新浪财经· 2026-02-10 08:32
案件核心事实 - 2022年3月,买家张某以4.8万元向荔浦某汽车公司购买一辆二手车,合同约定车辆无大事故、水泡、火烧 [1] - 该车在2018年曾发生致人死亡事故,但已易手三任车主,张某在购买时未获悉此信息 [1] - 2025年8月,张某之子在车辆年检时才发现车辆曾发生致人死亡事故 [1] - 张某父子随后起诉,要求撤销合同、退还全款并支付违约金 [1] - 二手车交易公司辩称交易前检验正常、无欺诈,且买家撤销权已超过法定期限 [1] 法院审理与判决 - 法院认定该车虽非行业标准认定的事故车,但商家未尽到全面细致的核验义务,导致向买家提供的信息不完整 [2] - 法院认为车辆曾“致人死亡”的事实与买家对车辆“无事故”的认知存在重大偏差,足以影响车辆价值及购买决策 [2] - 法院判定买家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符合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 [2] - 法院认定撤销权起算日为买家2025年8月得知事故事实之日,未超过90天法定期限 [2] - 荔浦市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车辆交易合同 [2] - 法院综合车辆使用3年的贬值、磨损及双方过错,酌定商家退还2.5万元,买家返还车辆并协助过户 [2] - 法院对违约金诉请不予支持 [2] - 双方对判决结果均无异议,判决已生效 [3]
错标价格,强制退款,立白道歉→
新华网财经· 2026-01-23 16:23
事件概述 - 立白集团官方旗舰店因价格设置严重失误,将原价90.8元的10斤装洗衣液标价为6.9元,将原价43.1元的4斤装洗衣液标价为8.8元,引发异常订单[2][3][6][7] - 公司以价格过低无法发货为由,对相关订单进行了强制退款,并为每位消费者补偿5元无门槛现金红包[2][7][11] - 事件引发消费者在社交平台投诉,质疑品牌方“玩不起”[2] 公司回应与处理 - 立白官方回应称,问题源于天猫店铺更换商品SKU时内部运营审核疏漏[2][11] - 公司已通过平台自动办理退款,并统一补偿5元现金红包[11] - 公司对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与失望诚恳致歉,并已启动流程升级,将全面加强价格校验、增加多岗复核,杜绝此类问题[2][11] 公司背景 - 立白为知名日化龙头企业,创立于1994年,2024年初创始人长子陈泽滨履新集团董事长[13] - 公司产品涵盖织物洗护、餐具清洁、口腔护理、个人护理等[13] - 根据《2025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广州立白凯晟控股有限公司年收入312.41亿元,同比增长2.13%,排名第428位[13] 行业相关案例与法律分析 - 洁柔、蕉内、名创优品等知名品牌都曾发生类似错标价格事件,处理方式各异,洁柔和名创优品承诺履约发货,蕉内则选择退货退款并补偿30元红包[15] - 法律观点认为,商家优惠价格设置错误可能构成《民法典》规定的重大误解,从而可以撤销合同(取消订单)[15] - 是否构成重大误解需综合优惠幅度、优惠时间、历史销售记录及商家行为判断,如价格大幅低于历史售价或成本,且商家发现后立即采取更正措施,可能被认定为操作失误[16]
官方错标价格,消费者称被强制退款!立白致歉:启动流程升级
南方都市报· 2026-01-23 12:38
事件概述 - 立白科技集团旗下天猫官方旗舰店因运营疏漏错标商品价格,导致大量低价订单产生,随后公司单方面强制退款并给予小额现金补偿,引发消费者投诉和舆情[1][2] - 事件涉及两款洗衣液产品:原价90.8元的10斤装立白花植柔护洗衣液被标价为6.9元[2];原价43.1元的4斤装同系列产品被标价为8.8元[3] - 公司官方回应承认内部运营审核疏漏,已启动流程升级,将加强价格校验与多岗复核,并对消费者致歉[1][6] 公司行动与回应 - 公司对异常订单通过平台自动办理退款,并未发货[1][6] - 公司为每位受影响的顾客统一补偿5元无门槛现金红包[1][3][6] - 公司解释原因为天猫店铺在更换商品SKU时出现价格设置严重失误[6] - 公司承诺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6] 公司背景与经营状况 - 立白为知名日化龙头企业,创立于1994年,产品涵盖织物洗护、餐具清洁、口腔护理、个人护理等[6] - 2024年初,公司创始人陈凯旋长子陈泽滨履新立白科技集团董事长[6] - 根据《2025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其控股公司广州立白凯晟控股有限公司年收入为312.41亿元,同比增长2.13%,排名第428位[6] 行业相关案例与法律视角 - 日化及零售行业知名品牌如洁柔、蕉内、名创优品等均曾发生类似错标价格事件[7] - 不同品牌处理方式存在差异:洁柔与名创优品选择履约发货,而蕉内选择退货退款并补偿30元红包[7] - 从法律角度看,商家优惠价格设置错误可能构成《民法典》规定的“重大误解”,从而有权撤销合同[8] - 是否构成重大误解需综合优惠幅度、持续时间、历史销售记录及商家事后行为进行判断[8]
二手车平台上买了辆新能源车,竟然不带电池?北京法院判了!
环球网资讯· 2025-08-10 18:32
二手车交易平台信息披露问题 - 二手车交易平台未在网页详情或合同中对车辆电池租赁情况进行标注,导致买家产生重大误解 [1][3] - 平台工作人员在沟通中承认卖家已告知电池租赁状态,但检测报告未展示该信息 [2] - 法院认定平台作为居间方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存在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 [5] 新能源二手车交易特点 - 电池是新能源车性能、续航、安全的核心部件,对交易价格影响重大 [3][6] - 新能源车交易需特别关注电池属性(租赁/买断)及健康状态,与传统燃油车存在差异 [6][8] - 未标注电池租赁状态时,默认应为非租赁版本,买家出价基于整车包含电池的预期 [3] 行业规范与义务 - 卖家需直接提供电池状态信息,履行披露义务 [6] - 平台需审查并如实展示车辆关键信息,包括电池状态、事故维修记录等 [6][8] - 行业应明确卖家和平台对车辆重要信息的双重披露责任,以保障交易透明度 [6] 交易纠纷案例细节 - 买家以17.82万元拍下车辆,后发现需额外支付1560元/月租赁费或10万元买断电池 [1] - 卖家已向平台评估师说明电池租赁情况,但信息未传递至买家 [2] - 法院判决撤销合同,卖家退还8.91万元购车款,平台赔偿1.2万元服务费及运输费 [5]